永和智控: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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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44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永和流体智
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盛毅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下:
     盛毅先生,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学
研究员。曾任内江齿轮厂车间副主任、生产科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副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对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四
川省社会科学院宏观发展研究所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与工业经济研
究所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现任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法
律与经济决策咨询学会会长。现任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成
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
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盛毅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
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
告。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
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公告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
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设立日期:2003 年 8 月 28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4)股票上市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
  (5)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6)股票简称:永和智控
  (7)股票代码:002795
  (8)法定代表人:曹德莅
  (9)董事会秘书:刘杰
  (10)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11)联系电话:0576-87121675
  (12)传真:0576-87121768
  (13)邮政编码:317606
  (14)邮箱:dongmi@yhvalve.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内容详见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三)征集人仅就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若委托
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若委
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
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四)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
   三、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
赞成票。同时盛毅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独立意见。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5 月 17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88 号 5 栋 24 层
  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电话:0576-87121675
  公司传真:0576-8712176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
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盛毅
   附件 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
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永和智控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
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盛毅作为本人/本公司的
代理人出席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
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码
        《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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