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2-038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了《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一期)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
查,现就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
(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在公
司 U8 平台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邮
件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技术/业务人员。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