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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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25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贝通信”)于2022年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名单
进行了初步核实。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对
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
及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
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73.8081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9月27日。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张宏涛先生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
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38人调整为
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200,000股也将按照相关规定同步办理注销程序。
  公司业绩未满足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已获授的37名激励对象
中的36人所获授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091,424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李德富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同意注销
其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0,000股。
  二、调整事项
  因暂缓授予对象张宏涛先生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38人调整为37人,向激励对
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3.8031万股调整为373.8081万股。
  三、本次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
  经过上述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于世良     副总经理           30      8.03%     0.09%
    冯刚        董事          35      9.36%     0.10%
    核心骨干人员(共35
        人)
         合计         373.8081       100%     1.11%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实质
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中贝通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七、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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