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 2022-04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辽宁成大”)董事会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尚书志先生,提议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5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拟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工
作积极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四、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五、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六、本次提议回购的金额及回购股份定价原则、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含)。
依据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
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的股份回购数
量以回购完成或者回购期届满时的实际回购数量为准。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
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 2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2.07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 906.21 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59%。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 1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2.07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 453.10 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30%。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情况如下:
回购用途 预计回购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亿元)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53.10-906.21 0.30%-0.59% 1.00(含)-2.00(含)
上表数据因计算可能产生尾差。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
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七、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
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回购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辽宁成大股份的情况。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但存在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
事长、监事会主席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临 2022-048)。
八、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
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九、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已就上述提议进行研究、讨论、制订具体回购方案并已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
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