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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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在任职资格方面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从过往工
作经历判断,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职责,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董事会对吴逸敏先生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一致同意聘任吴逸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财务
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狄敏                 蒋平平
     胡旭微                 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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