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8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用途为“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若未能在回购
股份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将上述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则对上述
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注销。”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二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注销该回
购股份 8,250,1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85,560,818 股减少至
元。《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
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郗惠宁、徐亚平
邮政编码:062350
联系电话:0317-5090055
电子邮箱:huasi@huasigufen.com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并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