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股票代码:002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峰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 82 号
邮 政 编 码 :315722
联 系 电 话 :0574 -65865666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
《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
《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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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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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宁波华翔/上市公司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周晓峰
华翔投资 指 宁波华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周晓峰通过协议方式受让华翔投资持有的全部宁波华翔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8,736,437 股股份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第 15 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定价基准日 指 2022 年 05 月 05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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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华翔投资基本信息
名称 周晓峰
国籍 中国,未曾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330225************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 82 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 82 号
邮政编码 315722
联系电话 0574 -658656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
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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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 %
周晓峰 张松梅
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峰梅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华翔投资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夫妻
周晓峰 张松梅
% 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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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主要旨在适应企业内部管理实际需要。本次股权转
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的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
华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
股份的计划,同时承诺不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股份。若后续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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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周晓峰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9,936,799 股,占宁波
华翔股本总额的 11.0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峰先生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及
一致行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人
周晓峰 89,936,799 11.05% 138,673,236 17.0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峰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华翔投资
所持有上市公司宁波华翔的 48,736,437 股股份。
三、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和定价依据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每股人民币 11.53 元,
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561,931,118.61 元,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以协议
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股份转让价格范围下
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四、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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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华翔 48,736,437 股流通股股份(占宁波华翔股本总额的 5.99%),并作出书面决
议。
全部宁波华翔 48,736,437 股流通股股份(占宁波华翔股本总额的 5.99%)。
本次转让尚须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协议转让审核申请以及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六、股份转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的 48,736,437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9%)为无
限售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被质押、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者其
他争议或者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七、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的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八、出让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出让方即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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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峰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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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峰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章: 周晓峰
签署日期: 2022 年 05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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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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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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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 浙江省象山县西周机电工业
公司
地 园区
股票简称 宁波华翔 股票代码 002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
周晓峰
名称 人注册地 镇安路 104 号
拥有 权益的股 份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人
化 □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 为上市公 司 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披露 前拥有权 益 持股数量: 89,936,799 股
的股 份数量及 占 持股比例: 11.05%
上市 公司已发 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 普通股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变动数量: 增加 48,736,437 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38,673,236 股
及其 一致行动 人 变动比例: 5.99% 变动后持股比例: 17.03%
拥有 权益的股 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 市场买卖 该
上市公司股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峰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章: 周晓峰
签署日期: 2022 年 05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