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于2022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的通知。
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事业合伙人
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第一期事业合伙人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内容
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事业合
伙人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次事业合伙人持
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
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
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事
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第一
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
利实施,确保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经广泛征询意见,监事会同意提名
黄镇茂先生、李伟田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
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选举产生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8)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