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长海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并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
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
下午 15:00。
开。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为等额选举
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 6.00 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 5.00、
议案 6.00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19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议案 20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21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
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议案以普
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
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的要求,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范福美
联系电话:0519-88712521
联系传真:0519-88712521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邮政编码:213102
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350196,投票简称:长海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 2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的议案》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案》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
候选人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
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请在
每页签字盖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