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作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火炬电子2021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
(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一)差异化分红的依据
票计划回购公司股票,并进行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案,并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392,700股;2020年9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回购方案,并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60,600股;2021年5月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公司已完成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授予股数826,800股;2022年
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48,100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5月5日,火炬电子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股份数为1,774,600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
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火炬电子2021年度
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经火炬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火炬电子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剩
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计算公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5月5日,公司总股本为459,861,57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774,6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
和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5月5日的收盘价40.25元/股计算如
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458,086,972×0.48÷459,861,572≈0.4781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
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0.25-0.4781)÷(1+0)≈39.7719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0.25-0.48)÷(1+0)=39.77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39.77-39.7719)|÷39.77≈0.0048%<1%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是否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下列情形
本次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况。
(二)以申请日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
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
如前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0.0048%<1%,因此,火炬电子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配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因此,火炬电子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上述两个条件。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火炬电子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