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增持计划情况: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
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拟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起未来 6 个月
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及《中 国 证 券 报》的上述公告。
知函》,华统集团拟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 6 个月(即延长期限自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中 国 证 券 报》
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华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04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
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 5,038.20 万元。本次增持后,华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的 39.47%。另外,华统集团通过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4%。
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理判断,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
币 1 亿元。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同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
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华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04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增持股份的金额合
计为 5,038.20 万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华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000,60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1.11%。另外,华统集团通过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7%(注:小数点末尾数差异由于计算过程四舍五入引起)。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后,华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7,046,40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9.47%。另外,华统集团通过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4%。由于华统股份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公司
股份总数因转股增加,尽管华统集团因本次增持完成导致持股数量增加,但持股
比例因此被动下降。
  五、其他事项说明
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
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办法》《监管指引第 10 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尚待就本次增持结果进行公告外,公司已按照
《证券法》《收购办法》《监管指引第 10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了本次增持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办法》规
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统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