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2-024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
“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在广州市高新区科学城香山路 19 号
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何蕴韶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
并形成书面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赞成,2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的资格审查,同意选举韦典含女士、薛哲强先生、龙潜先生、黄珞女士、周
新宇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董事吴翠玲女士反对理由如下:本董事按照委派股东通过内部流程的审批
意见表决。
董事韦典含女士反对理由如下:
大控股持股比例为 16.63%,向上市公司推荐两名董事不存在法律禁止性规定,
且第 2 位董事人选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因此上市公司应对此作出解释说明。
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建议权,而非最终决定权,建议提名委员会应综合考虑经
营情况、股权结构等因素,再次斟酌后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2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的资格审查,同意选举吕德勇先生、陈凌先生、苏文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董事吴翠玲女士弃权理由如下:本董事按照委派股东通过内部流程的审批
意见表决。
董事韦典含女士弃权理由如下:根据《广东省高等院校领导干部在经营性
经济实体兼职的暂行规定》(粤纪发[2005]32 号)第六条,独立董事无法提供
完备有效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无法判断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赞成,2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吴翠玲女士反对理由如下:本董事按照委派股东通过内部流程的审批
意见表决。
董事韦典含女士反对理由如下:建议沟通好董事名单后召集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于 2022 年 5 月 7 日《证券时报》
(公告编号:2022-026)。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韦典含:女,瑶族,1985年11月生,中国人民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毕业,研
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持有经济师、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期货
从业资格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第九届天河区政协
委员。曾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业务主办、业务主管及总经理
助理,现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本公
司董事。
韦典含女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副总经理,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薛哲强:男,1988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英国巴斯大学政治与经济学
商业与社会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曾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投资管理
部副总经理、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广
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代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
薛哲强先生为本公司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代理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生物工程
中心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龙潜:男,1981年11月出生,2002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工商
管理专业、民商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曾任中
银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兼并与收购分析员、中银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银行与金融机构高级经理、广发银行总行投行部资产证券化处高级产品经理。
现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集团
机关党委委员,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广州金控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银行董事。
龙潜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集团机关党委委员,
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珞:女,1980年7月出生,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工商管
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广州市达安创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
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副总经理、供应链总监。
黄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新宇:男,工程师,出生于1968年,复旦大学遗传学专业毕业,研究生
学历,理学硕士学位。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课题数十多项,曾多次获得国家
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二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特等奖等多项国家、省市奖
项。曾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公司生物工程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
理。
周新宇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持有本公司16,647,266股股份;与公
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斌:男,工程师,出生于1967年,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山大学理学学士、
工商管理硕士、东北大学管理学博士。曾任中山威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
董事(兼董事局秘书)、集团副总裁和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
张斌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
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吕德勇:1964 年 10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于安徽
财经大学任教,现任广东金融学院副教授、财务处处长。
吕德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凌:男,出生于 1962 年,博士学历,美国国籍。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
药与健康研究院创始院长(2004-2008),特聘研究员,广州医科大学呼吸疾病
国家重点实验室南山学者特聘教授。
陈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苏文荣:男,1964 年出生,医学硕士学位,执业律师,第十届广东省律师
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及第八届广州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
任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医药釆购服务
中心常年法律顾问。现任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文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