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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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宪洪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股份 383,007,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36.9881%。其中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1-
或其授权代表 17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4,540,992 股,占万
马股份股本总额的 0.4385%。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378,466,85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6.5496%;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82,616,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6%;弃权 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95%。
   表决结果:同意 382,616,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6%;弃权 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95%。
   表决结果:同意 382,55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8829%;反对 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4%;弃权 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2-
份总数的0.0997%。
  表决结果:同意 382,849,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6%;弃权 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382,89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84%;反对 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5%;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382,616,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6%;弃权 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95%。
  表决结果:同意 382,55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29%;反对 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6%;弃权 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95%。
  表决结果:同意 381,109,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3-
份总数的 99.5043%;反对 1,8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722%;弃权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5%。
  表决结果:同意 382,844,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90%;弃权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5%。
  表决结果:同意 382,84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4%;反对 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8%;弃权 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8%。
  表决结果:同意 382,434,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505%;反对 1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98%;弃权 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968,29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882%;反对
弃权 3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表决结果:同意 382,844,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90%;弃权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378,39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93%;反对 7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88%;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378,941,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383%;反对 3,97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382%;弃权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74,7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37%;反对 3,976,2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644%;弃权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5-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赵健康先生、周荣先生就2021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三名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已于2022
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
马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五月七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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