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后,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并经审慎分析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
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玉招先生、饶莉女士、冼易先生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玉招、饶莉、冼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