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
J3 基金经与阿里宝宝实控人程克勇先生磋商,由程克勇先生回购 J3 基金持有的宁波乐
勤股权事项,符合公司目前战略调整,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发力“母婴产品+医疗、医美服
务”新领域,规避市场不确定性风险,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关于
J3 基金退出有关投资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姚明安、蔡飙、纪传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