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此次会
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被聘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被聘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被聘人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纪律处分;被聘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被聘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被
聘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聘人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阮忠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下接签名页)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青原: 洪 葵: 梅建明: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