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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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6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地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摩智能”或“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下午2:30在公司(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 2022 年 5 月 6 日 上 午 9:15-9:25 和 9:30-11:30 , 下 午
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代表股份 288,423,4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85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88,322,1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8387%。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9%。通过
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不含 5%)的中小投资者(以下
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
表股份 25,538,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6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436,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498%。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9%。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
(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40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40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40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40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40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40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40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40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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