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并于 2022 年 4 月 30 披露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
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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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93,002,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26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6,367,6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30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 ,代表股份 6,367,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5%。
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9,370,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67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侯涤洋先生、宋作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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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99,552,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1835%。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2.732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9,058,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863%。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3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5.3287%。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卞振华律师和战梦璐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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