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4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
施主体事项,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
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向实施主
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结合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确定的,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实缴出资并
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