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经过了具有资质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本次关联
交易的价格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以上关联交易
事项。
独立董事:于燮康 丛亚东 吴梅生 徐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