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比音勒芬
股票代码:002832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冯玲玲、谢挺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谢秉政、冯玲玲),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83号****(谢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 年 5 月 5 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谢秉政、冯玲玲、谢挺
公司、上市公司、比音勒芬 指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
指
比音转债 换公司债券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可转债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谢秉政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其他说明:谢秉政现任比音勒芬董事长,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其在上市公司
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
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冯玲玲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谢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83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
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自身状况,决定是
否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自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258,036,939 股股份,占公司 2021 年 5 月 6 日总股本(543,334,640 股)
的 47.49%。
公司股份 15,534,84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因误操作 卖
出公司股份 1,200 股;公司发行的“比音转债”
(已于 2022 年 3 月 3 日摘牌)于
股增加至 570,707,084 股,股本增加引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5.00%(主
动减持及 被动稀释 ),本 次权益 变动后 ,信息 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21.05.07-2021.09.14 4,668,433 0.82
谢挺
集中竞价 2021.12.29-2022.04.29 10,866,411 1.90
谢秉政 集中竞价 2021.05.13 1,200 0.0002
合计 15,536,044 2.72
注:减持比例系根据公司最新股本(即 2022 年 4 月 29 日股本)计算。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本 占当前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6,172,000 39.79 216,170,800 37.88
谢秉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043,000 9.95 54,042,700 9.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2,129,000 29.84 162,128,100 28.41
合计持有股份 19,652,000 3.62 19,652,000 3.44
冯玲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652,000 3.62 19,652,000 3.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2,212,939 4.09 6,678,095 1.17
谢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12,939 4.09 6,678,095 1.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 258,036,939 47.49 242,500,895 42.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907,939 17.65 80,372,795 14.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2,129,000 29.84 162,128,100 28.4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元/股) (股) (%)
谢挺 集中竞价 2021.12.29-2022.04.29 23.92 10,866,411 1.90
注:减持比例系根据公司最新股本(即 2022 年 4 月 29 日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42.49%,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谢秉政、冯玲玲。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冯玲玲、谢挺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深交所和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基本情况
比 音 勒芬 服 饰股 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比音勒芬 股票代码 002832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联 广 州 市 番 禺区 南村
谢秉政
名称 系地址 镇****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联 广 州 市 番 禺区 南村
冯玲玲
名称 系地址 镇****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联 广 州 市 天 河区 黄埔
谢挺
名称 系地址 大道中 83 号****
增加 □ 减少 ■
拥 有 权益 的 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化 □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是
是 否 为上 市 公司是 ■ 否 □ 否 为 上市 公司 实际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可转债转股,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披 露 前拥 有 权益 股票种类:A 股
的 股 份数 量 及占 持股数量:258,036,939 股
上 市 公司 已 发行 持股比例:47.49%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A 股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持股数量:242,500,895 股
拥 有 权益 的 股份 持股比例:42.49%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00%
在 上 市公 司 中拥
有 权 益的 股 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被动稀释
动的时间及方式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 在 二级 市 场买 是 ■ 否 □
卖 该 上市 公 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 股 股东 或 实际
控 制 人减 持 时是
否 存 在侵 害 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公 司 和股 东 权益
的问题
控 股 股东 或 实际
控 制 人减 持 时是
否 存 在未 清 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不适用 □?
解 除 公司 为 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 损 害公 司 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 次 权益 变 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冯玲玲、谢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