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 AAA
债券信用等级 A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其他现
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
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
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
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
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
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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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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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金融 街控 股 ” )于 2020 年6月 29 日获 得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证监 许可
[2020]1382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公司债券
的注册。
二、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2022年一季度末的净资产为434.76亿元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2021年末的净资
产为425.96亿元(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28亿元
(2019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年利息的1.5倍。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164,280.36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司资产负债率为70.20%,合并口径下负债率为74.15%。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
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AAA,对本
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为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
限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及本期
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情况,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时,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启动本期债券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
人应当根据《中诚信国际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跟踪评级安排》提供相应资料。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定期跟踪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本期债券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房地产行业政策。在监管政策的持续影响下,2021 年下半年以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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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市场出现一定调整,商品房销售面临一定下行压力。虽然为维护房地产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已经有所调整,但当前仍处于政策传导期,市场环境变
化对公司经营提出更高挑战。
(二)盈利能力下滑。受地方政府限价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影响,2021年公
司毛利率水平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加之计提较大规模存货跌价损失对利润造成
侵蚀,全年利润规模及盈利能力同比下降。
(三)存货去化有待加强。公司部分项目受地方政府限价政策及竞争环境
等影响,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存货去化水平有待提升。
四、本期债券品种一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5年期。
品种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按票面金额全部
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
品种一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
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
影响,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
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
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266,029.49万元、988,987.79万元和389,300.74万元。2020年度,发行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8,987.79万元,较2019年增长722,958.30万元,
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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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年)》公布,中信城B地块规划条件无法全部实现,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
产有限公司以协商方式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并收回前期支付价款,
二是新增项目投资现金支出、税费支出及向合作企业提供股东借款减少。2021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9,300.74万元,较2020年减少
二是公司2020年与北京中信房地产协商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收回
前期支付价款。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发行人开发项目销售回款及
持有项目经营收入,若未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则
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
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
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专业投资者应
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
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
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八、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
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
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
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
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九、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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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
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
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一、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
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
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
十三、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针对宏
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
自身存货情况,主动调整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未来,发行人需要继续把控开发
进度,调研市场需求,但如果发行人在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周期的不同阶段不
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和发展前景产生一定影响。
十四、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受到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影响。政府近年来
一直根据国内经济发展、房地产行业走势等情况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房地产调控
政策。近年来,政府实施总体趋严但具有差异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2017年,
监管部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
策、分类调控。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
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2019年中央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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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年度工作会议提出:“房地产市场工作目标为
“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10月,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
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整体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021年3月,《2021年国
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
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
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
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房地产政策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及去
库存情况,如果未来国家房地产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发行人业务带来一定
程度影响。
十五、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分别24.48%、24.11%和23.51%,近三年发行人根据经营计划增持中心城市核心
区域的优质物业,并进一步优化自持物业结构,投资性房地产规模波动变化。
近 三 年 , 发 行 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分 别 为68,294.78万 元 、-42,799.78万 元 和
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负的原因主要系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处置金融
街·万科丰科中心项目,调减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税前)6.83亿元。2021年,
上海静安融悦中心西区A栋办公楼、重庆磁器口后街(一期二批次、二期)、
武汉融御滨江和黄村颐璟万和竣工,上述项目根据公司“开发销售+资产管理”
双轮驱动战略和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竣工后持有经营,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深
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若
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极端恶化情况,有可能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
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和公允价值造成影响。但公司目前持有的投资性房
地产主要位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资产保值能力
较强,增值空间较大。
十六、随着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开发推进并继续拓展新的项目,发行人的
融资及资金调配将面临一定压力。未来发行人将合理安排项目开发节奏,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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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销售签约,提升销售回款效率;同时,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资信情况
良好,发行人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优化债务
结构,保证公司现金流安全稳健。
十七、为支持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筹资活动流入规模较大;同时,公司
在中心城市核心区域增持优质自持物业,项目由开发销售转为持有经营,无法
实现签约回款,近年来有息负债 1规模较大。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
末 , 发 行 人 有 息 负 债 规 模 分 别 为8,773,757.53万 元 、9,213,929.33万 元 和
十 八、截至 2019年末 、 2020年末和 2021年 末,发行人存货余 额 分别为
别为49.38%、48.42%和51.13%。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且占资产的比例相对较
高,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的商务地产、住宅房地产项目开发较多。如果未来房地
产市场出现大幅下滑,将可能降低发行人存货的价值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开发的地产和物业主要集中在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
需求相对稳定,且发行人已针对存货制定了合理可行的销售计划,能有效确保
存货实现销售并逐步结算转化为销售收入。
十九、因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的部分资产通过抵质押手段来获得银行借
款,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存货等。截至2021年末,
发行人受限资产总计3,991,807.51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24.23%,发行人受限资
产规模较大,如果该部分资产因融资问题产生纠纷,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二十、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可结算规划建筑面积1,651万平方米(对应权
益规划建筑面积1,329万平方米),项目主要集中于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
一小时交通圈卫星城/区域。2021年,发行人实现销售签约面积175万平方米,
实现销售签约金额339亿元。发行人库存集中于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
时交通圈卫星城/区域,但不同区域受行业调整因素影响,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
付款中有息债务部分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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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未来,发行人将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场需求,定制针对性的销售
策略,促进项目销售去化。
二 十一、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发行人营业外支 出 分别为
系发行人因下述合同纠纷案预提违约金8,114.81万元。北京富饶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诉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合作
开发合同纠纷案,发行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
年12月27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发行人支付富饶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8,114.81万
元。发行人认为:公司作为第三人,法院判决超出富饶公司的诉讼请求范围,
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同时,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交房责任。为此,发行人
已提起上诉。发行人根据会计准则预提相应违约金8,114.81万元。该案涉案金额
占发行人2019年度净利润的1.97%,金额相对较小,且发行人已足额预提违约金,
预计后续对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2022年4月14日,
发行人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有关发行人支
付富饶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内容,并驳回了富饶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十二、经发行人自查,近三年,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
国发【2010】10号文、国办发【2013】17号文中禁止的土地闲置、炒地等违法
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国土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近三年
相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形,亦不
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均已对前述事项作出承诺。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资委除
外)已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三、2020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98亿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27.41%,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项目
结算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资产管理业务客流量和销售额明显下滑,加之给客
户租金减免,收入和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开发业务通过开源节流、加快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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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加强工程管理、扩大销售途径、调整推货节奏等措施,保障项目开发销
售逐步恢复;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强化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客户租约管理、严格
成本费用管控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2021年度,发
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4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25%,
主要系受行业持续调控影响,公司开发项目毛利率有所下滑。2022年,公司将
继续完善项目开发运营标准,提高项目竞争能力。产品研发环节,加强市场研
究,持续升级产品研发和建造体系,推进产品定位质量提升和产品标准迭代建
设;工程建设环节,全面提升项目体系化管理能力及品控风险预控能力,狠抓
工程过程质量评估和交付评估及整改,提升产品品质;成本管理环节,全面提
升成本管控意识,从客户角度出发提高成本适配性,加强动态成本管理,完善
战略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通过强化降本增效,切实提高盈利水
平。
二十四、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净负债率为146.32%,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
发行人高度重视财务稳健和现金流安全,将通过持续加强资金统筹和调度,把
握好项目销售签约回款、新增项目投资、项目工程投资、外部融资等大额资金
收支关系。
二十五、截至2020年7月末,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有息负债金额占发行人
二十六、2020年以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总经理发生变动,其中林义相先生和牛俊杰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公司选举张巍女士和朱岩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董真瑜女士因个人
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选举王开国先生为新任非独立董事;吕洪斌先生
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选举盛华平先生为新任非独立董
事,并由盛华平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二十七、根据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发行人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及资产
转让合作意向书》,将发行人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发行人及全
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出售给金融街集团。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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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发行人与金融街集团就上
述事项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将发行人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
酒店以107,985.8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融街集团。2022年3月30日,发行人与金
融街集团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交易成交价格为107,985.82万元。截
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与金融街集团已履行完毕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
更,以及全部股权和资产交接工作。
二十八、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
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
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
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二十九、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
进行披露。
三十、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0402.SZ,股票状
态正常,2021年受疫情及行业持续调控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有一定下滑,但
伴随国内疫情消退、开发销售业务稳步推进,发行人经营状况稳步改善,不存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
三十一、发行人已披露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详见发行人于2022年4月28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631e5934-1b11-474e-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1,565.27亿元,股东权益为434.76亿元,资
产负债率为72.22%。2022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47.00亿元,净利润为9.3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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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金融街、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金融街集团 指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西城区国资委 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或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中诚信国际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本次债券 指
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181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金融街控股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
公司章程 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报告期、近三年、最近三年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工作日 指
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法定假日 指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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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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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
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
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
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
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
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
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
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
可能会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品种一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
品种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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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按票面金额全部
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
品种一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
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因此本期债券品种一存在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对债券利率、期限产生不确定性的风险。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近三年与其主要客
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重大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
行人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
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A,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
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对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在存续
期内,若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
状况不稳定,资信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发行人的资信等级,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
益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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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66,029.49万元、
额较上年增加722,958.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公布,中信城B地块规划条件无法全部实现,
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协商方式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并
收回前期支付价款,二是新增项目投资现金支出、税费支出及向合作企业提供
股东借款减少。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9,300.74万
元,较2020年减少599,687.05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把握土地市场机会,
新增项目投资增加;二是公司2020年与北京中信房地产协商解除北京中信城B
地块合作协议,收回前期支付价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230.36亿元、1,295.65亿元和1,221.85亿
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90%、76.50%和74.15%,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
率2分别为67.48%、68.33%和65.56%。发行人较高的负债总额和负债率使发行人
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但发行人负债规模和负债结构符合发行人业务发
展和战略实施的需要,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水平在房地产企业中处于合理水平。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8,004,109.94 万元、8,200,565.90 万元和
人存货规模较大,且占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的商务地产、
住宅房地产项目开发较多。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下滑,将可能降低发
行人存货的价值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开发的地产和
物业主要集中在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需求相对稳定,且发行人已针对存
货制定了合理可行的销售计划,能有效确保存货实现销售并逐步结算转化为销
售收入。
为支持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筹资活动流入规模较大。近年来,为进一步
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张,在中心城市核心区域增持优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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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物业,近年来有息负债规模较大。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
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分别为 8,773,757.53 万元、9,213,929.33 万元和 8,300,282.11
万元。其中,截至 2021 年末,短期有息债务占比 15.23%,长期有息债务占比
因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的部分资产通过抵质押手段来获得银行借款,主
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存货等。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
受限资产总计 3,991,807.51 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 24.23%,发行人受限资产规
模较大,如果该部分资产因融资问题产生纠纷,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
近三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3,968,556.73 万元、4,083,182.39 万
元和 3,874,096.40 万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重分别 24.48%、24.11%和 23.51%,
近三年发行人根据经营计划增持中心城市核心区域的优质物业,并进一步优化
自持物业结构,投资性房地产规模波动变化。近三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分别为 68,294.78 万元、-42,799.78 万元和 85,351.33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比重分别为 11.95%、-12.37%和 31.63%。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极端恶化情况,
有可能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出现公允价值下滑,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和公
允价值造成影响。但公司持有的项目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中
心城市的核心区位,资产保值能力较强,增值空间较大。
(二)经营风险
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针对宏观经济
及行业周期波动,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自身存
货情况,主动调整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未来,发行人需要继续把控开发进度,
调研市场需求,但如果发行人在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周期的不同阶段不能及时
调整经营策略,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和发展前景产生一定影响。
发行人目前主要开发普通住宅项目和商务地产项目,此类项目的开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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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占用资金量较大、涉及部门和协作单位多等特点。
从市场调研、投资决策、土地获取、市场定位、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材采
购、建设施工、销售策划、广告推广,到销售服务和物业管理等整个过程中,
涉及规划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广告公司、建材供应商、物业管理等多家
合作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接受发改、自然资源、规划、城建、环保、交
通、人防、园林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复杂的流程、多方的参与以及
政府的监管,使得公司对工程开发的进度、质量、投资、营销控制的难度增大,
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可能对整个项目开发产生一定影响。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可结算规划建筑面积 1,651 万平方米(对应权益规
划建筑面积 1,329 万平方米),项目主要集中于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
时交通圈卫星城。2021 年,发行人实现销售签约面积 175 万平方米,实现销售
签约金额 339 亿元。发行人库存集中于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
圈卫星城,但不同区域受行业调整因素影响,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未来,
发行人将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场需求,定制针对性的销售策略,促进项
目销售去化。
随着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开发推进并继续拓展新的项目,发行人的融资及
资金调配将面临一定压力。未来发行人将合理安排项目开发节奏,有序推进销
售签约,提升销售回款效率;同时,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资信情况良好,
发行人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优化债务结构,
保证公司现金流安全稳健。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住宅市场需求也得到了
快速释放。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波动幅度较大,热门城市房地产价格快速
上涨,而供应过剩的城市则面临去化压力。虽然发行人房地产业务采取了稳健
的立项决策程序,主要业务区域位于一二线城市,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但
是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房地产的
主要原材料土地和建材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着房地产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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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经营领域涉及房产开发、物业经营、物业租赁等,其中,房产开发
涉及工程建造和安装,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材料安全都有赖于发行人工
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酒店、购物中心、旅游地产自持物业经营涉及
与食品卫生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公共环境管理安
全等相关的风险;物业租赁包括建筑材料、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情况、
文明施工情况、重大危险源防控情况管理等。如果在发行人业务运营过程中出
现因前述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将对发行人公司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并进而影
响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发行人执行三级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成立了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发挥起了安
全领导作用,颁布实施《开发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手册》,积极推进安全文明
标准化工作。发行人定期组织安全交流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安
全大培训等促进各单位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发行人坚持每季度对所
属公司及项目进行安全巡检与评比,通过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使隐患消灭在萌
芽状态。通过组织第三方咨询单位对项目进行季度安全检查、排名与公示,同
时通过分阶段检查、全链条评比、全维度分析、全行业对标,为公司加强管理
弥补不足提供依据,并为供应商选择提供参考,促进各相关单位主动加强安全
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提升效果。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签约金额分别为 319 亿元、402 亿元和 339 亿元,销售
签约面积分别为 118 万平方米、173 万平方米和 175 万平方米。2021 年,发行人
通过坚持价值营销,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提升产品力和服务力,制定专项销
售策略,推进项目销售去化。受调控政策、开发节奏的影响,发行人未来可能
面临着一定的项目结算波动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收入水平。
(三)管理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 149 家。目前,发行人已经针
对子公司较多的情况,制定了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付诸实行,但如果未来发行
人因业务发展继续新设或收购子公司,导致子公司数量快速上升,可能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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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管理不到位等导致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布局,发行人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武
汉、成都、苏州等一线城市及区域中心城市实现业务布局,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开发、经营项目逐渐增多,发行人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也将随之增加。发行人
跨区域的经营,使其在信息传达、资金运作、税务筹划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
风险,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工作都面临着新的
挑战。虽然发行人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运作状况良好,
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发行人在跨区域管理、经营决策、项目管理和
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增加。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发行人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
培养了一批专业水平较高、忠诚度较高的业内业务骨干和核心人员。但发行人
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和业务范围不断拓宽对发行人的人力资
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要继续保持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标准,需要不断
培养或引进优秀人力资源。
(四)政策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息息相关,长期受到政府
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从长期看,宏观调控措施将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
求关系、产品供应结构等,并可能使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短期内产生较大波动。
如果发行人不能适应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并及时做出相应的业务策略调整,将
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和未来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受到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影响。政府近年来一直根
据国内经济发展、房地产行业走势等情况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近年来,政府实施总体趋严但具有差异化的房地产的调控政策。2017 年,监管
部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
分类调控。2018 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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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
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2019 年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年度工作会议提出:房地产市场工作目标为“稳地
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 年 10 月,《十四
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
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整体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021 年 3 月,《2021 年国务
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
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
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
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房地产政策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及去库
存情况,如果未来国家房地产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发行人业务带来一定程
度影响。
务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支持房
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等。2015 年以来,
央行不断下调基准利率及存款准备金率,货币政策不断放松。但 2016 年 10 月
全国多省、直辖市相继出台限购限贷政策,政策的出台对于国内各城市的房价
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20 年 12 月,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
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
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2022 年以来,部分大中小城市发出房地产政
策宽松信号,内容包括放松限贷、限购,降低首付、放宽首付比、增加公积金
贷款额度、降低房贷利率和发放购房补贴等,促进房地产行业稳健发展。信贷
政策的变化调整将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成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土地是房地产企业发展的重要要素,土地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
的经营活动。国家对土地的政策调控包括在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供应总量和结
构、土地审批权限、土地使用成本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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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
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
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
体人民住有所居。土地政策变化可能对发行人取得土地资源的成本产生影响,
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形成潜在风险。
国家的税收政策,尤其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诸如《关于房地
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
问题的通知》、《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等规定对房地产行业均有特殊要求,旨在加大税款缴纳力度。这些税收政策将
导致发行人税款资金的提前支付,加大项目开发的资金压力,进而影响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和资金运营效率。此外,国家也可通过对居民个人的购房等行为征
收消费税、物业税、交易环节税等举措对个人购房行为加以调控,影响潜在客
户的购房意愿和能力,从而对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目前消费者已普遍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因此购房按揭贷款政策的
变化对房地产销售有非常重要的影响。2014 年 9 月 30 日央行、原银监会联合发
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重申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
基准的 0.7 倍,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2015 年 3 月 30 日,央行、住建部、原银
监会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条件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对房地产
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2016 年以来,包括北京、天津等在内的部
分热点城市出台了收紧楼市限贷政策,提高购房首付比例等各类调控政策。
公告》,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
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
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2020 年 12
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
理制度的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划分五档,分档设定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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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防范金融体系对
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如果未来银行按揭贷款利率
上升,这将会大幅提高购房的按揭融资成本,降低潜在客户的购买力;如果未
来银行调高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或增加其他限制性条件,这将导致潜在的购房
者较难或无法获得按揭融资支持。若由于购房按揭贷款相关政策的变化影响潜
在购房者的购买力和购房按揭贷款的获得,将对发行人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房地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周边环境,产生粉尘、噪音、
废料等。虽然发行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房地产项目施工前均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地方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完成
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或取得批复,但是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力度日趋提升,发行人
可能会因环境保护政策的变化而增加环保成本,部分房地产项目进度亦可能会
延迟,进而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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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案》,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181亿元(含181亿元)公司债券。
本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融街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面向专业投
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81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
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分为 2 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金融街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品种二债券全称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81 亿元(含 181 亿元),采用
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十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分为 2 个品种,本期债券
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
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
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
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设 2 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5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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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将根据网下询价簿
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初始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品
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
面利率加调整基点(或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
券品种二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
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5 月 11 日。
如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
每年的 5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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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
每年的 5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5 月 11 日。若投资者第 3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1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5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
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
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
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
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
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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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
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
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
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
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5 月 5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5 月 10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共 2 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
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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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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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
[2020]1382 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81 亿元(含 181 亿元),采取分期发
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拟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
表:本期债券拟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明细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回售日 票面利率 债券余额
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最终用于偿还 19 金控 06 本金。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
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监管账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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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的监督等措施。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
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有权要
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
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
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
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保持不变。
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
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的流动比率保持 2.25,没有变化。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针对每期存续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均按照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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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存续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证券简称 募集资金总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实际用途
偿还公司债券、支 偿还公司债券、支
付公司债券利息 付公司债券利息
偿还公司债券、支 偿还公司债券、支
付公司债券利息 付公司债券利息
偿还到期或回售公 偿还到期或回售公
司债券 司债券
偿还到期或回售的 偿还到期或回售的
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
注:2020 年,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 15 金街 03 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至 2.21%。同
时,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15 金街 03 债券余额为 1.01 亿元。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本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和不用于住宅类房地产业务。
本公司承诺如本期发行用于偿还回售债券,回售资金来源于新债发行的部
分后续不进行转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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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靓
注册资本:人民币2,988,929,907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988,929,907元
设立日期:1996年6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0283066XF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晓鹏
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方式:010-66573955
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范围: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住宿、游泳池、网球场、中西餐、
冷、热饮、糕点、美容美发、洗浴、零售卷烟、图书期刊;房地产开发,销售
商品房;物业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停车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健身服务;劳务服务;打字;复印;会
议服务;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饭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
织文化交流活动;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安装;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网址:www.jrjkg.com.cn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融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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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40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历史沿革信息
发行人前身为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包装总公司以
《关于设立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包企【1994】266 号文)
批准,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为独家发起
人。于 1996 年 6 月 6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含 300 万股
职工股),设立时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7,869.15 万股,其中发起人股 4,869.15 万
股,由华西包装集团公司持有。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6 年 12 月 30 日,300 万股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简称为“重庆华亚”。
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西包装集团公司将
其所持 48,691,500 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置换、变更主营业务的决议,并据此于同日与金融街集团签署《资产置换协
议》,前述决议和协议于 2000 年 5 月 15 日获得公司 199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后生效,并于 2000 年 5 月 23 日开始实施。2000 年 5 月 24 日华西包装集团公司
与金融街集团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不再持
有公司股票,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全部国有法人股,公司其余股份均为流通股。
东大会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金融
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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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由 147,356,400 股增至 294,712,800 股。
总股本由 459,126,640 股增至 688,689,960 股。
案,总股本由 688,689,960 股增至 964,165,944 股。2006 年 12 月,发行人非公开
发行股票 11,428.57 万股,总股本由 964,165,944 股增至 1,078,451,644 股。
的方案,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8 股,总股本由 1,378,451,644 股增至
增 2.2 股,总股本由 2,481,212,959 股增至 3,027,079,809 股。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在
《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截至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回购股份数量共计
元,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实施完毕。2014 年 11 月 21 日
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 3,027,079,809 股减少至 2,988,929,907 股。2014 年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
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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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
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 36.77%。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股情况如下图示:
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注:2020 年 12 月 29 日,金融街集团收到西城区国资委转发的西财企【2020】
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部分国有股权的通知》,要求将西城区国资委持有金融街集团部分 10%的
股权无偿划转给北京市财政局,划转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并于 2020 年
团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但股东会尚未出具决议,
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等手续。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 31.14%。金融街集团成立于 1996 年 5 月 29
日,注册资本 111.2439 亿元。金融街集团系西城区国资委全资拥有的以资本运
营和资产管理为主要任务的国有企业,坚持“科学发展、基业长青”的公司愿景,
逐步打造成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的
优秀国有投资管理公司。
金融街集团经营范围为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承办展览
展销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设计、制作广告;计算机技术服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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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截至 2021 年末,金融街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6,273,864.73 万元,负债
总额为 19,273,883.39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6,999,981.34 万元;2021 年度金融街
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 3,814,806.36 万元,净利润 194,388.97 万元。
截至 2021 年末,金融街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 930,708,153 股,持
股比例为 31.14%,持有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冻结或其他存在争议的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西城区国资委。西城区国资委为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特
设机构。西城区国资委负责依法按照法定程序决定区属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
和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
项;负责指导和规范区属企业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向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公
司委派董事或股权代表;向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向国有控股、参股公司
派出监事;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
进行奖惩;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对企业负责人任中、离任的经营成果及经济负
责实施审计;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治理要求的选人、用
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
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区属企业国
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
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加强协调解决区属企业改革、发展、
稳定方面重大问题的职责;代表区政府向区属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
程工作;主管区街道经济管理协会和全区各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协会;承办上级
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 149 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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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全称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备注
直接 间接 方式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2 号楼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限公司 04 层 402-L414-A-1 号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遵化)产城融 旅游资源开发 直接 二级
遵化市 河北省遵化市北二环西路南侧 100.00 --
合发展有限公司 与经营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遵化)房地产 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开发 直接 三级
遵化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开发有限公司 区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金禧丽景(遵
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开发 餐饮、住宿服 直接 三级
化)酒店管理有限责任 遵化市 -- 100.00
区 务 设立 子公司
公司
遵化古泉小镇旅游发展 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汤泉 旅游资源开发 直接 三级
遵化市 -- 100.00
有限公司 村 和经营管理 设立 子公司
遵化融晟旅游发展有限 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汤泉 直接 三级
遵化市 商务服务业 -- 100.00
公司 村 设立 子公司
遵化融泉房地产开发有 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汤泉 直接 四级
遵化市 房地产开发 -- 70.00
限公司 村 设立 子公司
遵化融融房地产开发有 直接 二级
遵化市 河北省遵化市汤泉乡汤泉村东 房地产开发 -- 51.00
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限公司 165 号翔达大厦写字楼 11 层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融辰(北京)置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业有限公司 165 号翔达大厦写字楼 5 层 设立 子公司
北京市门头沟区紫金路 20 号 直接 三级
北京融晟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 80.00
院 1 号楼 1-4 层,B1 层 设立 子公司
北京怡泰汽车修理有限 二级
北京市 北京市西城区西绦胡同 63 号 汽车修理 100.00 -- 收购
责任公司 子公司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2 号楼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业有限公司 04 层 402-L414-A-2 号 设立 子公司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
廊坊市盛世置业房地产 直接 三级
廊坊市 技术产业区瑞雪道 29 号 9#厂 房地产开发 -- 80.00
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房
北京融鑫汇达企业管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企业管理 -- 100.00
服务有限公司 等 2 幢甲 9 号楼 10 层 1001-40 设立 子公司
北京融玺企业管理服务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企业管理 -- 100.00
有限公司 等 2 幢甲 9 号楼 10 层 1001-43 设立 子公司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
廊坊市融方房地产开发 直接 三级
廊坊市 技术产业区普照营村(人才家 房地产开发 -- 100.00
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园 B 座 3010 号房间)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
廊坊市融尚房地产开发 直接 三级
廊坊市 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饶道 125 号 房地产开发 -- 100.00
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双辉家园 2 号楼 1 单元 314 室
北京融平企业管理服务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企业管理 -- 51.00
有限公司 等 2 幢甲 9 号楼 10 层 1001-34 设立 子公司
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东配 直接 四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 51.00
限公司 楼 310 室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全称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备注
直接 间接 方式
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 北京市丰台区西红门南一街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 50.00
司 206 号院 24 号楼 1 层 102 室 设立 子公司
北京金丰融晟投资管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投资管理 -- 50.00
有限公司 等 2 幢甲 9 号楼 10 层 1001-31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 55 号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80.00 --
置业有限公司 518 室 设立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 北京市大兴区三羊中路 6 号院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收购
限公司 6 号楼 2 层 201 子公司
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 北京市大兴区三羊中路 6 号院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收购
公司 8 号楼 4 层 405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东配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业有限公司 楼 105 室 设立 子公司
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54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80.00 --
发有限公司 号院 5 号楼 3 层 6-54 设立 子公司
北京永晟酒店管理有限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 26 号 餐饮、住宿服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 80.00
公司 院 2 号楼 1 层 101 务 设立 子公司
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 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 2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51.00 --
发有限公司 号景阳宏昌大厦六层 606 设立 子公司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 旅游服务业、 二级
北京市 北京市怀柔区慕田峪村 70.00 -- 收购
服务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缆车 三级
北京市 北京市怀柔区慕田峪 旅游服务业 -- 56.00 收购
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北京慕田峪兴旺商品市 北京市怀柔区慕田峪长城风景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销售日用百货 -- 70.00
场有限公司 名胜区游览服务中心 D7 号 设立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问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 B 房地产信息咨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100.00 --
有限公司 座 1101 询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升达(北京)科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 技术开发、技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 90.00
技有限公司 601 室 术咨询 设立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资产管理有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3 号 投资管理、投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100.00 --
限公司 B1-1 资咨询 设立 子公司
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3 号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有限公司 B1-3 设立 子公司
北京金凯运动健康管理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2 号楼- 健康管理、健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 100.00
有限公司 01 层-102-B116D 号商铺 身服务 设立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 房地产开发、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直接 二级
限公司(以下简称里兹 北京市 住宿、中西 100.00 --
号 11 层 设立 子公司
置业) 餐、酒等
房地产开发、
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2 号 销售日用百货 100.00 --
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等
金融街广安(北京)置 北京市西城区建学胡同 36 号 2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业有限公司 幢 005 设立 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后泥洼 直接 四级
北京融丰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全称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备注
直接 间接 方式
北京金融街京西置业有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直接 二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限公司 165 号翔达大厦写字楼 601 室 设立 子公司
企业管理;会
北京融轩企业管理服务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议服务;酒店 -- 100.00
有限公司 165 号翔达大厦写字楼 602 室 设立 子公司
管理等
北京融嘉房地产开发有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南庄子村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限公司 委会西 320 米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 直接 二级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限公司 路 2 号-3301 设立 子公司
天津融承和景企业管理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 直接 三级
天津市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咨询有限公司 路 2 号-3310 设立 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柳口路
天津融承和兴置业有限 直接 四级
天津市 与利丰道交口东北侧天安创新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公司 设立 子公司
科技产业园二区 3-3-301-1
金融街津塔(天津)置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2 号- 直接 三级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9.50 90.50
业有限公司 4516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开三 直接 三级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业有限公司 马路交口融汇广场 2-1-1401 设立 子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东太湖 直接 四级
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路 38 号 6 幢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融展(天津)置 天津市和平区西宁道 81 号增 1 直接 三级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业有限公司 号 103、104 室 设立 子公司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 三级
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
天津市 泰南北大街 67 号融汇景苑 22- 房地产开发 -- 90.00 收购
公司 子公司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旅游开 三级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收购
置业有限公司 发公司内) 子公司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
金融街融兴(天津)置 直接 三级
天津市 创业总部基地 C02 楼 310 室- 房地产开发 -- 100.00
业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南市大街 三级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 直接
天津市 与福安大街交口天汇广场 2- 房地产开发 -- 50.00
公司 设立 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琴韵道 四级
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 直接
天津市 1 号尚林苑 32、34 号楼配建二 房地产开发 -- 50.00
公司 设立 子公司
-108
天津融承和鑫企业管理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 直接 三级
天津市 企业管理咨询 -- 34.00
咨询有限公司 路 2 号-6111 设立 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华纳景湖
天津丽湖融园置业有限 直接 四级
天津市 花园(景湖科技园 1 号楼)1- 房地产开发 -- 34.00
公司 设立 子公司
天津融承和信投资有限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 直接 三级子
天津市 投资 -- 100.00
公司 路 2 号-3308 设立 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华纳景湖
天津丽湖融景置业有限 直接 四级
天津市 花园(景湖科技园 1 号楼)1-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公司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全称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备注
直接 间接 方式
天津万锦晟祥房地产开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卉路 5 三级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 34.00 收购
发有限公司 号 2 号楼 201 子公司
天津万利融汇置业有限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秀川国 四级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 34.00 收购
公司 际大厦 A 座 315-1 子公司
金融街津门(天津)置 天津市和平区四平东道 79 号 直接 二级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99.96 0.04
业有限公司 311 设立 子公司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
融信(天津)投资管理 直接 二级
天津市 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投资管理 100.00 --
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88 号 直接 二级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司 融景中心 B 塔 25 层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88 号 直接 三级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限公司 融景中心 B 塔 25 层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重庆融玺置业有 重庆市九龙坡区青龙村 24 号 直接 三级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限公司 附 1 至附 8 号 设立 子公司
直接 四级
常熟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常熟市 常熟市香山路 88 号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设立 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
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 直接 三级
重庆市 18 号【口岸贸易服务大厦】 房地产开发 -- 100.00
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B1 单元 5 楼 503-615 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杨公桥 108 直接 三级
重庆金铎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号1幢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重庆裕隆实业有 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横街 直接 三级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限公司 167 号附 3 号 设立 子公司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 62
金融街重庆融平置业有 直接 三级
重庆市 号(海王星科技大厦 B 区 6 楼 房地产开发 -- 100.00
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重庆金融街融迈置业有 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 117 号 直接 三级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限公司 附 375 号 设立 子公司
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二级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收购
公司 号 6 层(集中登记地) 子公司
上海静盛房地产开发有 上海市静安区安远路 127 号 2 二级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收购
限公司 幢 1 层 C2 室(集中登记地) 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乔松路
直接 三级
上海融迈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492 号 ( 上 海 城 桥 经 济 开 发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设立 子公司
区)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乔松路
直接 三级
上海融阳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492 号 ( 上 海 城 桥 经 济 开 发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设立 子公司
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金融街(上海)投资有 直接 二级
上海市 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投资管理 100.00 --
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室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 直接 三级
苏州融太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市 房地产开发 -- 80.00
东太湖路 38 号 6 幢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全称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备注
直接 间接 方式
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 137 号 7 直接 三级
上海融栩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投资管理 -- 100.00
层 E 座 773R 室 设立 子公司
直接 四级
无锡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无锡市 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228 号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设立 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 169 号 2 直接 三级
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层 44 室 设立 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 169 号 2 直接 四级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层 52 室 设立 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 169 号 2 直接 四级
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层 53 室 设立 子公司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锡协路 直接 五级
无锡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无锡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上海远乾企业管理咨询 上海市宝山区顾北东路 575 弄 三级
上海市 企业管理等 -- 100.00 收购
有限公司 1-17 号 A 区 111-15 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 8300 四级
上海远绪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 50.00 收购
弄 6-7 号 1 幢 3 层 O 区 362 室 子公司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 直接 二级
广州市 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 10 号 201 房地产开发 100.00 --
司 设立 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大道大学
路云东海街道办事处 315 室 直接 三级
佛山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 设立 子公司
报)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鹤洞路 直接 三级
广州融麒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 投资管理 -- 100.00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 直接 三级
广州融御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广州市荔湾区金钰街 19 号 101 直接 三级
广州融方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 50.00
房 设立 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广纸
直接 三级
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丙 外 街 29 号 夹 层 自 编 之 四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设立 子公司
(仅限办公用途使用)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山前旅游
直接 三级
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大道 3 号九龙湖社区中心区门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设立 子公司
楼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 三级
直接
佛山融筑置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 三区 3 号联东优谷 园 10 座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设立 子公司
广州金融街融展置业有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 直接 二级
广州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限公司 路 17 号自编 5 栋 448 室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深圳)投资有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海大 直接 二级
深圳市 投资管理 100.00 --
限公司 道 1029 号 3 楼 301 设立 子公司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
直接 三级
深圳融平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 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二栋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设立 子公司
研发大楼 50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全称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备注
直接 间接 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
直接 三级
深圳融辰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 区洋母帐老围二巷 4 号锦富大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设立 子公司
厦 A 座 6D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
融展(深圳)实业有限 直接 三级
深圳市 社区东区永泰东路 3 号福新大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公司 设立 子公司
厦 3 单元 218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白石村(宿 直接 三级
惠州融腾置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 房地产开发 -- 60.00
舍 2)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惠州惠阳置业有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白石村(宿 直接 三级
惠州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限公司 舍 2) 设立 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乐居五路 直接 三级
东莞融麒置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深圳金禧美程旅行社有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迎春路 直接 三级
深圳市 旅游服务业 -- 100.00
限公司 海外联谊大厦四层 C06a 设立 子公司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 直接 二级
惠州市 广东省惠东县巽寮湾度假村 房地产开发 91.28 --
司 设立 子公司
场地租赁、体
育健身、游艇
项目投资、游
惠州巽寮湾游艇会有限 广东省惠东县巽寮镇红螺湾至 直接 三级
惠州市 艇驾驶员、摩 -- 91.28
公司 哨所山一带 设立 子公司
托艇驾驶员培
训、游艇会经
营管理等
金融街(惠州)金禧丽 惠东县巽寮管委会巽寮村海滨 企业管理、住
三级
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 惠州市 公路下侧(海世界二期 S2#商 宿餐饮服务、 -- 91.28 收购
子公司
司 业) 物业管理
金融街控股(香港)有 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 直接 二级
香港 投资、融资 100.00 --
限公司 银行大厦 16 楼 设立 子公司
StartPlusInvestmentslimit
英属维 直接 三级
ed ( 啟 添 投 资 有 限 公 英属维京群岛 投资、融资 -- 100.00
京群岛 设立 子公司
司)
PowerStriveLimited ( 振 英属维 直接 三级
英属维京群岛 投资、融资 -- 100.00
威有限公司) 京群岛 设立 子公司
StepmountLimited(晋步 SUITES 1604-6 CBC TOWER 3 直接 四级
香港 Garden RD Central HONG 投资、融资 -- 100.00
有限公司) KONG 设立 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 直接 二级
成都市 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383 号 G 房地产开发 100.00 --
司 设立 子公司
座 4 层 401 号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龙 直接 三级
成都融方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井路 6 号 设立 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直接 三级
成都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 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383 号 G 房地产开发 -- 100.00
设立 子公司
座 4 层 405 单元
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 成都市新津县新平镇龙泰路 9 三级
成都市 房地产开发 -- 34.00 收购
限公司 号 子公司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全称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备注
直接 间接 方式
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兴园 5 路 直接 三级
成都裕诚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 35 号 22 二级
成都中逸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 房地产开发 90.00 -- 收购
层1号 子公司
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三路 1 栋 1- 直接 二级
武汉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司 7 层 419 号 设立 子公司
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 股权 三级
武汉市 房地产开发 -- 80.00
公司 文化路(武汉东湖学院对面) 收购 子公司
武汉融展企业管理咨询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三路 1 栋 1- 直接 三级
武汉市 企业管理等 -- 100.00
有限公司 7 层 7130 号 设立 子公司
武汉融拓盛澜房地产开 直接 三级
武汉市 武昌区临江大道 7 号 31 栋 房地产开发 -- 60.00
发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武汉金田房地产集团有 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走新路 三级
武汉市 房地产开发 -- 85.00 收购
限公司 601 号(13) 子公司
金融街石家庄房地产开 石家庄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大街 直接 二级
房地产开发 100.00 --
发有限公司 市 19 号蓝钻名座 B601 设立 子公司
石家庄融朗企业管理服 石家庄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大街 直接 三级
企业管理等 -- 100.00
务有限公司 市 19 号蓝钻名座 B602 设立 子公司
北京金熙汇永晟企业管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54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企业管理 -- 80.00
理有限公司 号院 5 号楼 3 层 6-53 设立 子公司
北京金熙晟景企业管理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54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企业管理 -- 80.00
有限公司 号院 5 号楼 3 层 6-56 设立 子公司
北京融程企业管理服务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企业管理 -- 100.00
有限公司 1 号楼 3 层 5-306-A-30 设立 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 309 号 14 直接 三级
上海融鹏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层 C 室(集中登记地) 设立 子公司
重庆金融街融驰置业有 重庆市九龙坡区青龙村 24 号 直接 三级
重庆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限公司 附 1 至附 8 号 设立 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 309 号 14 直接 三级
上海融文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 34.50
层 C 室(集中登记地) 设立 子公司
上海融祯企业管理咨询 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 309 号 14 直接 二级
上海市 房地产经纪 100.00 --
有限公司 层 C 室(集中登记地) 设立 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 6397 号 1- 直接 三级
上海融捷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 直接 三级
佛山融辰置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涌社区民族路 39 号之六 设立 子公司
苏州熠旦企业管理咨询 苏州市吴中区横泾天鹅荡路 直接 二级
苏州市 房地产经纪 100.00 --
有限公司 2588 号 17 幢 4230 室 设立 子公司
惠州市德鸿置地有限公 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仲恺 四级
惠州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收购
司 五路 87-6 号 子公司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
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 示范区锦绣大道南侧、时代路 直接 二级
固安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限公司 西侧清华大学(固安)中试孵 设立 子公司
化基地 5 号楼 20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全称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备注
直接 间接 方式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
固安融兴房地产开发有 示范区锦绣大道南侧、时代路 直接 二级
固安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
限公司 西侧清华大学(固安)中试孵 设立 子公司
化基地 5 号楼 201
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吴
苏州熠廷企业咨询管理 直接 三级
苏州市 南路 165 号 2 幢三层 B-41 工位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集群登记)
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吴
苏州熠彤企业咨询管理 直接 三级
苏州市 南路 165 号 2 幢三层 B-45 工位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集群登记)
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吴
苏州熠焱企业咨询管理 直接 三级
苏州市 南路 165 号 2 幢三层 B-53 工位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集群登记)
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吴
苏州熠皓企业咨询管理 直接 二级
苏州市 南路 165 号 2 幢三层 B-57 工位 企业管理咨询 51.00 49.00
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集群登记)
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东吴
苏州熠循企业咨询管理 直接 二级
苏州市 南路 165 号 2 幢三层 B-58 工位 企业管理咨询 51.00 49.00
有限公司 设立 子公司
(集群登记)
上海市奉贤区金碧路 1990 号 1 直接 三级
上海融廷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房地产开发 -- 100.00
层 设立 子公司
北京慕城文化传播有限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慕田峪村 直接 三级
北京市 文化传播 -- 70.00
公司 314 号院 1 号楼 1 至 2 层 设立 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 直接 四级
无锡融乾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 房地产开发 -- 51.00
无锡市梁溪区上马墩路 158 号 直接 四级
无锡融炜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 房地产开发 -- 51.00
嘉兴融鹏交控置业有限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镇 直接 四级
浙江省 房地产开发 -- 51.00
公司 中南路 165 号底层 1-22 号房 设立 子公司
昆山开发区春旭路 258 号东安 直接 四级
苏州融烨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 房地产开发 -- 34.50
大厦 701 室 设立 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
天津创达房地产开发有 四级
天津市 马路交口西南侧格调春天花园 房地产开发 -- 51.00 收购
限公司 子公司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3基本情况如下:
(1)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8 月 27 日,注册资本 60,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汪旭东。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房地产
投资;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2)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25 日,注册资本 4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陈晓燕。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新产品项目开发及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
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3)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袁俊杰。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实业投资,物业
管理,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图文设计、制作,会务服务,自有设备租
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4)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袁俊杰。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
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闫智。经营范围包括游泳馆;快餐服务;餐饮配送服务;酒吧服
务;复印服务;中餐服务;散装食品零售;洗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小吃服
务;图书馆;西餐服务;桑拿、汗蒸;咖啡馆服务;小型综合商店、小卖部;
超级市场零售(食品零售除外);酒类零售;图书、报刊零售;专业停车场服
务;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甜品制售;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非酒精饮料及
茶叶零售;保健按摩;日式餐、料理服务;自助餐服务;足疗;便利店经营和
便利店连锁经营;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韩式餐、料理服务;房地产中
介服务;自行车存放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蔬菜零售;棋牌服务;物业管理;
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文具用
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行李搬运服务;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身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水果零售;房屋租赁;
日用杂品综合零售;洗染服务;小饰物、小礼品零售;图书出租;档案馆;音
像制品出租;传真、电话服务;干果、坚果零售。
(6)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2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袁俊杰。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
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图文设计、制作,会务服
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日用百货、五金产品、家具、建筑
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户
外用品的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
版单位),工程管理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酒类经营,餐饮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17 日,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亮。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8)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11 日,注册资本 4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闫智。经营范围包括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旅游服务与咨询;房
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家居装饰;信息咨询;酒店投资;新
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
技术进出口除外);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体育用品;游艇操
作人员培训。以下项目只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饮料,烟、酒;旅业;中、
西餐制售(含糕点制作);酒水销售服务;桑拿按摩;美容美发;沐足;卡拉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OK 歌舞娱乐;洗衣;国内商贸(不含国家专营专控);游泳池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东莞融麒置业有限公司
东莞融麒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闫智。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物业租赁;会议及
展览服务;体育设备出租服务;运动场馆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零售:
初级农产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不含象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23 日,注册资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天津万利融汇置业有限公司
天津万利融汇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4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姜欣。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广州融麒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融麒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袁俊杰。经营范围包括房酒店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
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自有房
地产经营活动;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
房地产咨询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房屋租赁。
(13)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8 日,注册资本
商品房;项目投资;机动车停车服务;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注册资本 120,145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袁俊杰。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
询;企业形象策划;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
询);从事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
业管理;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保障组织;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房地产经
纪;工程管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建筑装
饰材料,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二手日用百货,五金产品,家用电器,文具用
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
内装饰装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5)苏州融太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融太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9 月 3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袁俊杰。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图文设计制作;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姜欣。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园林
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2021 年度基本财务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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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营业 营业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资本 收入 利润
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60,000 293,554 164,589 274,927 87,552 65,674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43,000 283,020 64,656 8,816 50,736 49,666
上海融展置地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2,000 20,327 1,815 - 43,556 43,556
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1,000 47,696 995 - 43,518 43,518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0 86,184 20,842 3,451 39,116 39,094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0 951,474 42,057 - 45,024 33,757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45,000 1,441,260 442,891 59,348 41,831 31,651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43,000 474,211 76,490 116,393 28,103 21,493
东莞融麒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 92,021 20,356 259,409 28,441 21,369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
房地产开发 100,000 456,534 132,214 1,638 22,112 19,019
公司
天津万利融汇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3,000 15,305 7,787 138,749 23,512 18,198
广州融麒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1,000 33,657 14,962 - 17,248 17,248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
房地产开发 10,000 216,612 144,399 31,290 21,966 16,466
限公司
实业投资、投
上海杭钢嘉杰实业有限公司 120,145 538,666 269,351 36,524 21,059 15,873
房租赁
苏州融太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0 481,147 -9,706 16,306 -24,086 -18,036
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
房地产开发 3,000 444,161 -40,943 47,155 -51,634 -38,618
公司
注:苏州融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苏州太湖新城项目因工程进度受疫情影响和项目结算结构性原因,
导致 2021 年度项目公司净利润为负;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武清金悦府项目受行业调
整影响,项目销售价格不及预期,因此 2021 年度项目公司净利润为负。
(二)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联营、合营企业共有 17 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联营、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企业性质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核算科目
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6,000 长期股权投资
深圳融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10,000 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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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企业性质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核算科目
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10,000 长期股权投资
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56,000 长期股权投资
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5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博览奇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 旅游服务 16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未来科学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1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5,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4,181.23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商务服务 5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43,95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81,000 长期股权投资
天津万锦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35,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50,000 长期股权投资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2,000 长期股权投资
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商务服务 35,000 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京石融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1,000 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 2021 年度基本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册 营业 营业 净利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资本 收入 利润 润
无锡隽乾房地产开
房地产开发 35,000 108,052 68,815 224,039 46,968 35,215
发有限公司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为了实现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发行人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防范风险。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响达到 10%以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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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总经理,报告期内相关机构运行良好。
(1)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 43 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
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 121 条规定,发行人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 122 条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第 123
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能: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
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修改方
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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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 172 条规定,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
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 173 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
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
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
案;7)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
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4)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 153 条,发行人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
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第 157 条规定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
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
管理人员;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治理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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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发行人治理结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公司治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 公司党委
提名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理办
纪
综 董
投 产 项 人 行 财 法 党 检
合 事
资 品 目 力 政 务 律 委 工
服 会
经 研 管 资 管 管 合 办 作
务 办
营 发 理 源 理 理 规 公 办
中 公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室 公
心 室
室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根据战略定位和管理需要,共设 11 个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表:职能部门职责情况
序号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管理层考核与激励、公司治理、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
经营管理、投资管理、股权融资、股权管理、品牌管理、统计管
理、资质管理
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客服
管理
风险管理、内控管理、审计监督、法律审查、案件处理、法律咨
询、法规培训
人力规划、组织发展、培训培养、绩效管理、薪酬管理、招聘管
理、员工关系、企业文化
行政管理、后勤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接待服
务、系统建维、权责流程、安全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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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二)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法规和业务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促
进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并在经营实践
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提高发行人的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保障公司
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制定了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制度主要涵盖财务管理、会计制度、预算管理、担保、关
联方交易制度、重大投融资决策、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
运资产,加强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发行人制订了《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
系统的财务管理机制,主要包括:(1)建立财务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规则、程
权限和责任等;(2)建立财务决策回避机制:对股东、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
人员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实行回避制度;(3)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明确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
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4)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事项:明
确运算管理的程序、执行时间、权责归属等细节问题;(5)组织机构管理机制:
明确财务管理权职机构及其管理职权和内容;(6)资金筹集制度:明确了对资
金筹集的方式、原则、程序和细则;(7)资产营运: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
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内容包括对建立
销售合同、存货管理管理以及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8)对外担保
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活动应遵守的审批程序和实施职能部门;(9)损益管理
制度:说明了收入管理的内容,成本控制的制度原则以及收益分配的实施内容
和条件;(10)清算重组:明确了重组清算活动的实施原则和程序;(11)财
务监督: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对公司的审计、定期报告以合作事务
所、机构的更换等进行职权监督和管理;(12)关联交易:明确了对关联交易
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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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会计核
算:明确会计要素的确立原则,对会计科目的分类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核算方
法及会计核算工作程序;(2)组织与人员:明确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
和权限;(3)会计凭证、会计档案管理:分别明确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会
计凭证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与借用程序;(4)财产物资管
理制度:明确了货币资金的管理、发票、收据的管理及应收款项的管理;(5)
财务内控:明确了对公司人员财务内控的职责和具体实施规范;(6)财务报告
及财务评价:明确了财务报告披露的时间及内容。
发行人制定了独立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括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
计划、管理工作计划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内容主要涵盖:(1)预算
的范围:包括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及实施管理控制的子公司;(2)预算的种
类:涵盖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管理、经营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等各方面;
(3)预算内容: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组成;(4)预算管理委员会:
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由总经理担任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司经
理班子成员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预算
的编制、执行、调整、分析和考核;(5)预算区间: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公室:在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预算管
理办公室分类制定相关项目的预算标准;(8)预算监控:施预算执行的动态监
控机制。每月统计各项预算指标实际执行结果,召开经营预算(计划)分析会。
预算管理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及分
析;(9)预算调整:预算调整包括预算目标的调整和不影响预算目标的调整,
预算本着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的原则;(10)预算考核:每考核期末预算管
理委员会组织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进
行评价与考核。预算管理秉承着全面性、统筹平衡性、积极适度性、刚性和因
企制宜性的原则,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制度、职权明确,相互配合,为全面
预算管理的实施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上的保障。
行人还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管理、审批权限和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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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监督调查等。(1)对外担保管理:明确对外担保的对象、对对外担
保调查的内容、事项范围。并且公司对外担保业务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
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不相容的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
督;(2)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审查程序:对外担保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由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以外,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应由
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
决议;(3)对外担保合同管理: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所签合同应当符合《担保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且合同事项明确无歧义。除银行出具的格式对外担保合同外,其他
形式的对外担保合同需由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审查,必要时交由公司聘请的律
师事务所审阅或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4)风险监控:明确登记备案管理程序,
以及对债权变化的管理;(5)信息披露:明确了对外担保披露时间和义务;
(6)监督检查:明确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度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关联人的范畴及关联关系的定
义;(2)对关联交易定义;(3)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4)明确关联交易
披露内容;(5)说明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原则。另有《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
管理制度》对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有规定,并说明关联方资金往来审批条件:
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资金往来金额在 300 万
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金
额在 30 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资金往来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决定。
定价政策:(1)销售货物: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销售遵循独立核算的原则和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2)接受劳务: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提供的
劳务,按双方协议进行结算。
行人公司章程中,还有《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债
务融资管理办法》中有具体严格的说明。在《股权管理投资制度》中,发行人
对于投资管理规定了严格的权限和审批程序:第六条单笔投资总额(含承担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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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人民币的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单笔投资总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人民币的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来源、使用、信息披露等
都有具体说明。在《债务融资管理办法》中,发行人对融资目的、适用范围、
原则、融资工作管理和资金使用返回,以及融资数据信息的送报都有相应具体
规定。
本制度建立公司的管理制度,子公司规章制度与公司一致。发行人针对下属子
公司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下属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和健康
的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控制公司整体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
产事故,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
生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
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
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维稳工作的一部分,维稳工作内容
详见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目标:确保无甲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杜绝“较大级别”(含)以上安全生
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三同时”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依据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金融
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董事会秘书和董
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人员。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及
标准严格遵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的要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是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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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影响的突发事件,发行人针对突发事件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
案涵盖重大突发事件的适用范围、事件等级、应急流程、预警和预防机制、应
急处置方案等。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依法合规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决
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平稳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同时,针对信
息披露,发生突发事件后,发行人将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制度》,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披露事件信息及其影响情况。
证资金安全,保证资金收支平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
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考核、资金集中划拨和调度、
资金收支管理和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等。(2)短期资金调度预案。所属公司各
项资金,原则上应集中到公司本部,公司本部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预算,以保
证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为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将所需资金拨付给各子公司,
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发行人本部财务管理部下设资金结算中心,具体负责发行
人的预算编制、资金调度与管理。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开展
工作。发行人各部门(包括分公司)按统一的要求定期编制资金预算,经部门
经理、职能主管经理审核后送交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汇总平衡各部门资金
预算后,报财务总监审核确定。年度资金预算需进一步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
事会批准后执行。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在资产所有权方面产权关系明确,拥有独立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发行人的非经营性
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
专职在公司工作,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任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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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外的其他职务;发行人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兼职;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发行人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独立管
理。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人员独立性。
发行人的机构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
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发行人具有良好的机构独
立性。
发行人设置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
管理制度;发行人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和安排,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
管理制度。发行人财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实
行独立核算,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发行人在银行独立
开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为其控制人纳税的情况。发行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和财
务人员由发行人独立聘用和管理。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体系,在项目立项、土地储备、
设计规划、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项目销售、物业运营等各环节各方面的经营
与运作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表: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会成员
姓名 职务 出生年份 任期起止日
数(股) 发行债券数(张)
高靓 董事长 1970 年 2017.01.19-2023.08.30 28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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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扬 副董事长 1968 年 2017.04.18-2023.08.30 - -
赵鹏 副董事长 1973 年 2018.08.23-2023.08.30 12,000 -
董事 2022.01.28-2023.08.30
盛华平 常务副总经理 1967 年 2017.02.24-2021.12.31 30,000 -
常务副总经理(代
行总经理职责)
白力 董事 1974 年 2017.02.16-2023.08.30 52,900 -
王开国 董事 1989 年 2021.05.12-2023.08.30 - -
杨小舟 独立董事 1964 年 2017.08.09-2023.08.30 - -
张巍 独立董事 1964 年 2020.08.31-2023.08.30 - -
朱岩 独立董事 1971 年 2020.08.31-2023.08.30 - -
监事会成员
姓名 职务 出生年份 任期
数(股) 发行债券数(张)
栗谦 监事会主席 1965 年 2017.02.16-2023.08.30 239,322 -
谢鑫 监事 1982 年 2017.12.20-2023.08.30 - -
李想 职工监事 1969 年 2021.04.21-2023.08.30 - -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出生年份 任期
数(股) 发行债券数(张)
王志刚 副总经理 1968 年 2011.07.01-2023.08.30 169,694 -
副总经理 2017.02.24-2023.08.30
张晓鹏 1972 年 228,414 -
董事会秘书 2010.01.14-2023.08.30
张梅华 财务总监 1969 年 2011.07.01-2023.08.30 172,000 -
傅英杰 副总经理 1966 年 2017.02.24-2023.08.30 180,000 -
李亮 副总经理 1980 年 2017.02.24-2023.08.30 27,000 -
注:2021 年 12 月,吕洪斌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在公司董
事会聘任总经理之前,由公司现任常务副总经理盛华平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主
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公司将按照依法合规程序,尽快完成聘任新任总经理的工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高靓:女,EMBA,硕士,曾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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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融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杨扬:男,EMBA,硕士,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天桥盛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华融综
合投资公司工程师,金融街协调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赵鹏:男,博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高级主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部副处长、处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
事会秘书、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盛华平:男,学士,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上海)投资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党委委员,北京金融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董
事。
白力:男,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新闻处处长,团委书记(副司
局级),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北京金融街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
挥,中国人民银行团委书记(副司局级),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长城财富保
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开国:男,本科,曾任福佳集团富佳开发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福佳集团
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福佳集团有限公司石化贸易事业部总裁,福佳集团有限公
司地产事业部总裁,福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和谐健康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和益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
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杨小舟:男,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财政科学
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信达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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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巍:女,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主任,中
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岩:男,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院长,
清华经管医疗管理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清华经管先进信息技术商业应用实验
室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工信部信息化百人会
会员,中国数字经济百人会专家、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区块链分会理事长、中国
技术经济学会产业数字金融技术应用实验室主任、中网联数字经济专委会副主
任委员、上海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成员、
IEEE 计算机协会区块链委员会技术顾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成
都信息工程大学区块链产业学院学术院长,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独立监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栗谦:男,硕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
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党委委员。
谢鑫:男,硕士,曾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副总经理,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北京
金融街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李想:男,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主
任、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
公司党支部书记、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现任公司监事、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盛华平:详见上文董事会成员简历。
王志刚:男,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金
融街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长,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京津融都(天津)置
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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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鹏:男,硕士,曾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金
融街建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
经理,中证焦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梅华:女,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傅英杰:男,博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公司总建筑师,北京市
建筑设计研究院科技质量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亮:男,本科,曾任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
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武夷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通州商务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违法违规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发行人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属房
地产开发行业,具体从事房产开发、物业租赁、物业经营等业务类型,主要分
布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武汉、成都、苏州等一线城市及区域中
心城市。
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在金融政策方面,坚持房地产金融审慎态度,继续落实
“三条红线”政策以及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控制房地产企业有息
负债规模;在地方政策方面,各地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预售资
金监管和住房品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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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21 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
销售金额为 18.2 万亿元,同比增长 4.8%,增速较 2020 年下降 3.9 个百分点。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21 年,百城住宅价格同比上涨 2.5%,涨幅较
去年同期下降 1.0 个百分点。分城市看,2021 年全年,一线城市百城住宅价格
累计上涨 2.0%,涨幅较去年同期下降 0.6 个百分点;二线城市百城住宅价格累
计上涨 2.3%,涨幅较去年同期下降 0.9 个百分点;三四线城市百城住宅价格累
计上涨 1.8%,涨幅较去年同期下降 2.8 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 WIND 数据,2021 年,全国土地购置面积为 2.2 亿平方
米,同比减少 15.5%,降幅较 2020 年增加 14.4%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为 1.8
万亿元,同比上升 2.8%,增速较 2020 年下降 14.6 个百分点。根据中国指数研
究院数据,2021 年 1~4 季度,全国 100 个城市土地溢价率分别为 15.6%、16.9%、
公司进入主要城市市场分析:
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北京 上海 广州 天津 重庆 成都 武汉 苏州
同比变化 39.0% 24.1% 8.1% 2.5% -4.7% 8.7% 17.0% 2.7%
商品住宅销售金额(亿元)
北京 上海 广州 天津 重庆 成都 武汉 苏州
同比变化 42.1% 15.4% 22.1% 6.3% 7.0% 23.6% 31.3% 3.6%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21 年,公司所进入的上述城市商品住宅销售
面积同比上升 10.7%,商品住宅销售金额同比上涨 20.1%。
住宅用地成交面积(万平方米)
北京 上海 广州 天津 重庆 成都 武汉 苏州
同比变化 13.3% 42.6% -3.0% -6.9% -27.7% 3.7% -16.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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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成交均价(元/平方米)
北京 上海 广州 天津 重庆 成都 武汉 苏州
同比变化 7.8% -14.4% -0.2% 20.5% 31.9% 17.7% 20.3% 3.5%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21 年,公司进入的上述城市住宅用地成交面
积同比下降 7.6%,增速较 2020 年下降 11.4 个百分点;成交价格同比增长 5.7%,
增速较 2020 年下降 8.7 个百分点。
根据 WIND 数据,2021 年,北京、上海优质写字楼的空置率分别为 17.1%、
分别为 390.2 元/平方米/月、277.1 元/平方米/月,较 2020 年分别下降 5.2%、0.4%。
法则已成共识。品牌房企积极把握时机,采取灵活的推盘和价格策略抢抓回款,
整体销售业绩延续增长态势。拿地方面,企业投资更加聚焦与理性,拿地区域
逐步向城市基本面较好的一、二线城市回归。行业融资渠道收缩,企业融资难
度攀升,大型房企在强化现金管控的同时积极融资,缓解资金压力。整体来看,
在市场调整和资金面趋紧的双重压力下,品牌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节奏精准投资,
加大营销力度推动销售回款,整体竞争优势持续增强。
房地产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后,目前正处于结构性转变的时期,未来的行业
格局可能在竞争态势、商业模式等方面出现转变。房地产行业曾经高度分散,
但随着消费者选择能力的显现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房地产企业竞争越发激烈,
行业的集中度将不断上升,重点市场将出现品牌主导下的精细化竞争态势。同
时随着行业对效率和专业能力的要求不断上升,未来将从“全面化”转向精细分
工,不同层次的房地产企业很可能将分化发展。
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区域发展将是不平衡的,会出现明显的“分化”。具有经
济基础优势的核心城市,人口会持续的导入,房地产市场规模可以继续扩大,
但是三四线城市会面临人口流出,市场规模缩小,去化困难的局面。另一方面,
行业的客户也发生了变化,80 后、90 后已成为购房的主力,公司的销售政策需
与其需求和消费习惯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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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看,在我国经济和房地产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行业调控
政策和融资环境总体仍将保持从严态势,企业销售业绩分化也会加速行业格局
洗牌及市场集中度的持续提升。着眼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整压力尚存,部分具
备规模及资金优势、经营策略坚持快速周转的企业将会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对
于多数企业来说,未来仍需顺应市场发展大势,优化城市布局结构、升级产品
与服务水平,并紧抓政策机遇扩大融资规模,防范自身资金风险,通过高质量
的发展内核实现可持续的规模化发展。
国家在房地产行业宏观管理方面涉及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国家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其中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制定质量标准和规范;自然资源部主要负责制定国
家土地政策、土地出让制度相关的政策规定;商务部主要负责外商投资国内房
地产市场的监管、审批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各地区对房地产开发管理的主要机
构是各级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规划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和房屋
交易管理部门等。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为了规
范和引导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
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25%,各地可向下浮动 5 个百分点;对拥有 1 套住房
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
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 30%。
立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制度,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
调整结构,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对去库存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
住宅用地供应。1 月 6 日,央行强调要因城施策,继续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
策,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 月 10 日,原银监会提出分类实施房地产金融调
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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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去库存、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同时,扎实推进新型城
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进城落户 1,300 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
盖。
位,继续对房地产市场实行差别化调控。同时,要求加快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
度,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
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此外,还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加
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税收调控。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
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住房
与城乡建设部的年度工作会议提出:2019 年房地产市场工作目标为“稳地价、稳
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此政策背景下,2019 年房地
产行业政策预计将以稳为主,同时更加强调因城施策、理性施策,房地产市场
将保持平稳运行状态。
(银保监发〔2019〕23 号),严查房地产违规融资。针对 2019 年一季度部分城
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中央政治局在 4 月和 7 月的政治局会议上重申“房
住不炒”,并首次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银保监会接连在
策仍是主基调,各地政府应根据情况稳定当地房地产市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
炒的定位;5 月两会政府会议再次强调相同定位,并提出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
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便民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
座谈会,研究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明确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
融资管理规则。会议还就完善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形成“租购
并举”住房制度等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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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集中,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2021 年住宅用地公告不超
过 3 次。
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
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
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
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议决定: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
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
发展和良性循环。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优势
自公司成立以来,金融街控股凭借丰富的经验及雄厚的实力,形成了独特
的“金融街模式”,即地产开发与产业打造并重,地产是平台,产业是核心;通
过地产开发和产业聚集,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区域价值。2002 年起,公司将“金
融街模式”逐步在全国进行了复制和推广,先后在重庆、天津、上海、广州、武
汉、成都、苏州等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开发建设了重庆金融中心、天津环球
金融中心、金融街(南开)中心、金融街(海伦)中心、金融街(苏州)中心
等商务综合体,为提升进入城市产业升级、区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已连续十余年被评为“中国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 TOP10”,持续蝉联“中
国沪深上市房地产公司 10 强”,并凭借优异表现,荣膺 “中国商业地产 TOP100
暨商业表现奖”等大奖。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管理优势得到行业认可,公司的品
牌影响力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公司的内在投资价值得到了行业的充分肯定。
公司坚持“深耕五大城市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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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拓展环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一小时交通圈的卫星城”区域发展战略。
上海、无锡、天津、嘉兴、昆山、固安获取项目 8 个,新增项目权益规划建筑
面积 95.4 万平方米,实现权益投资额约 65.3 亿元。截至 2021 年底,公司拥有项
目总体可结算规划建筑面积 1,651 万平方米(对应权益规划建筑面积 1,329 万平
方米)。
发行人根据房地产价值规律,加强对投资管理、产品管理、营销管理、成
本管理、合规管理等的标准、体系建设,同时以业务为导向推进信息化建设,
提升经营决策支撑水平。发行人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一级风险监测指
标体系,强化风险管理水平,继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实现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持续优化完善管理机制,有效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一是梳理完善人才
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有效管用、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标准,打造满足公司高质
量发展的人才体系;二是完善以发展和利润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各子
公司做大做强业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内生发展;三是加强后备人
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提升各业务条线的专业能力、管理
能力。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为房产开发、物业租赁、物业经营,利用其运营业务上
下游较强的渗透能力,充分发挥专业性、规模性特点,对业务信息、产品与服
务、客户资源和业务机会进行协同整合。公司持续适当增持中心城市的优质物
业,持续优化自持物业结构,建立满足公司需要的“大资产管理”体系,逐步开
展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输出和资产证券化,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盈利能力。截至
理、优化项目业态配比、深化项目特色经营、开展项目主题推广、尝试管理输
出等措施,使得资产管理业务写字楼、商业、酒店板块实现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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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客户种类多,数量大,结构丰富,客户不局限于单一产业,金融、
电信、电力、投资、外资等大型机构均为公司的优质客户,形成覆盖完整的产
业链。发行人客户实力非凡,业务不断扩张,有庞大的商务物业需求,客户一
般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业务遍布全国各地,是各行各业中的领袖。发行人客
户黏性强,维持多年的紧密合作关系,随着客户业务继续壮大,往往会考虑扩
租,或者购入新的办公场所;当发行人开发新项目时,优先选择发行人产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住宿、游泳池、网球场、中西餐、冷、热饮、
糕点、美容美发、洗浴、零售卷烟、图书期刊;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
业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停车服务;
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健身服务;劳务服务;打字;复印;会议服务;技
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饭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交流
活动;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发行人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属房
地产开发行业,具体从事房产开发、物业租赁、物业经营等业务类型,主要分
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武汉、成都、苏州等一线城市及
区域中心城市。
(1)发行人近三年收入、成本、利润情况
近三年公司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如下:
表:近三年公司收入、成本、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2,415,531.36 1,812,137.34 2,618,401.60
营业成本 1,897,471.01 1,216,666.54 1,566,997.6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利润 267,344.29 335,626.27 575,592.45
净利润 158,117.72 221,846.79 412,065.29
毛利润 518,060.35 595,470.81 1,051,403.96
毛利率 21.45% 32.86% 40.15%
元、1,812,137.34 万元和 2,415,531.36 万元。2020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19
年下降 30.79%,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项目结算规模
较上年同期下降。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上升 33.30%,主要
系 2021 年度公司房地产开发结算项目较去年增加。
元、1,216,666.54 万元和 1,897,471.01 万元。2020 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 2019
年度下降 22.36%,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结构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产开发 2,186,308.44 90.51 1,581,336.08 87.26 2,356,913.59 90.01
物业租赁 175,352.95 7.26 166,885.34 9.21 184,112.35 7.03
物业经营 41,512.54 1.72 32,641.06 1.80 68,740.91 2.63
其他业务 12,357.42 0.51 31,274.87 1.73 8,634.74 0.33
合计 2,415,531.36 100.00 1,812,137.34 100.00 2,618,401.60 100.00
疫情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项目结算规模较上年同期下降,房产开发业务实
现营业收入 1,581,336.08 万元,同比下降 32.91%;因结算项目的结构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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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至 27.54%。2021 年,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项目工
程进度有序推进,实现营业收入 2,186,308.44 万元,同比上升 38.26%。受行业
调控持续深化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毛利率为 16.63%。
万元、166,885.34 万元和 175,352.95 万元。2020 年,公司物业租赁业务受新冠肺
炎疫情影响,项目客流量和销售额明显下滑,加之给客户租金减免,租赁收入
和毛利率有所下降,实现营业收入 166,885.34 万元,同比下降 9.36%,毛利率为
户,重点项目出租率稳步提升。商业板块整合资源、强化协同,提升体验,客
流量和销售额有所提升,经营业绩增长较快,公司物业租赁业务营业收入
万元、32,641.06 万元和 41,512.54 万元,总体呈波动趋势。2020 年,公司物业经
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2,641.06 万元,同比下降 52.52%,毛利率为-22.66%,较
上年同期下降 46.91 个百分点。公司物业经营业务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
疫情影响,酒店入住率和景区客流量大幅下降。2021 年,发行人物业经营业务
实现营业收入 41,512.54 万元,同比增长 27.18%,毛利率-6.09%,主要系酒店/
文旅板块持续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成本管控,经营业绩有效恢复。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结构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产开发 1,822,721.12 96.06 1,145,858.81 94.18 1,490,439.21 95.11
物业租赁 22,235.46 1.17 19,403.09 1.59 15,942.61 1.02
物业经营 44,039.46 2.32 40,038.73 3.29 52,068.91 3.32
其他业务 8,474.97 0.45 11,365.91 0.93 8,546.91 0.55
合计 1,897,471.01 100.00 1,216,666.54 100.00 1,566,997.63 100.00
别为 95.11%、94.18%和 96.06%,占比较高。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发行人物业租赁成本分别为 15,942.61 万元、19,403.09 万元和 22,235.4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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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主营区域划分,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京津冀 639,323.63 26.47 596,604.65 32.92 937,124.32 35.79
大湾区 562,292.72 23.28 453,463.11 25.02 814,667.44 31.11
长三角 448,514.22 18.57 336,353.24 18.56 634,086.98 24.22
成渝 427,233.22 17.69 425,716.34 23.49 232,522.85 8.88
长江中游 338,167.58 14.00 - - - -
合计 2,415,531.36 100.00 1,812,137.34 100.00 2,618,401.60 100.00
(3)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 销售收入
客户一 183,054.00
客户二 143,824.81
客户四 98,985.11
客户五 86,984.49
客户一 30,124.61
客户二 24,798.10
客户四 14,254.69
客户五 9,446.18
客户一 95,017.00
客户二 39,002.42
客户四 12,025.75
客户五 8,132.98
近三年,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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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采购商名称 采购金额
供应商一 329,107.95
供应商二 94,517.44
供应商四 59,953.91
供应商五 48,150.57
供应商一 115,527.69
供应商二 88,264.10
供应商四 65,725.76
供应商五 54,683.18
供应商一 59,368.09
供应商二 29,121.65
供应商四 28,349.47
供应商五 18,860.81
(4)经营情况分析
金融街控股产品涵盖区域开发、商务综合体、高端写字楼、商业、住宅以
及政府保障工程。
公司深耕五大城市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的中
心城市,拓展环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苏州、广州、深圳、
重庆、成都、武汉)一小时交通圈的卫星城/区域,服务通州副中心和雄安新区
的国家战略,适时拓展海外市场。
公司以开发销售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为双轮,以四大产品体系(商务产品、
住宅产品、特色小镇产品、金融集产品)、四大服务体系(商务产品服务体系、
住宅产品服务体系、特色小镇服务体系、金融集服务体系)为抓手,打造房地
产全价值链业务平台。
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润的绝大部分来源于房产开发业务,其房产开发业
务包括写字楼、商业、住宅、公寓及其配套项目等。
A.发行人主要经营资质
发行人为住建部批准的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证书编号:建开企【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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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下属主要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截至 2021 年末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
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下属主要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取得主要资质
序号 公司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有效期至
建开企【2005】483
号
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注①)
(注①)
(注③)
(注①)
(注①)
沪房管(静安)第 2017.3.25
沪房管(虹口)第 2018.8.13
(注②)
沪房管(闸北)第
沪房管(青浦)第 2020.12.31
沪房管(崇明)第
沪房管(崇明)第
沪房管(宝山)第 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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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③)
(注②)
粤佛房开证字第 2021.7.28
粤佛房开证字肆
粤房开证字暂 2021.12.23
粤(莞)房开证字暂 2021.7.9
(注①)
廊坊市融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冀建房开廊字第 1031 2021.12.31
司 号 (注①)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
公司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
限公司
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
公司
廊坊市盛世置业房地产开发有 冀建房开廊字第 978
限公司 号
冀建房开廊字第 1626
号
冀建房开廊字第 1625
号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 津建房证【2011】第 2016.2.28
公司 S1949 号 (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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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融展(天津)置业有限 津建房证【2012】第 2018.2.28
公司 S2097 号 (注②)
津建房证【2014】第 2018.2.28
S2405 号 (注②)
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 津建房证(2005)第 2013.2.28
公司 S1177 号 (注②)
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 津建房证(2005)第 2013.2.28
公司 S1178 号 (注②)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 津建房证【2004】第 2021.12.31
限公司 S1078 号 (注①)
津建房证【2010】第
S1699 号
津建房证【2014】第
S2364 号
津建房证 2018 第
[S2745]号
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 津建房证(2018)第 2022.1.31
公司 S2673 号 (注①)
津建房证(2018)第
S2717 号
津东丽建房证
号
津西青建房证
号
武房开暂[2016]01878 2021.11.6
号 (注①)
武汉融拓盛澜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 武房开暂[2020]02803
公司 号
金融街(遵化)房地产开发有 冀建房开唐字第 1031
限公司 号
冀建房开唐字第 1171
号
粤(惠东)房开证字
第 0000054 号
沪房管(奉贤)第
浙开二 0401-2022-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
作的函》,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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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资质证
书无需换发。
②截至目前,该项目公司无在建项目,资质证书有效期不作延长,仅作在售项目之用。
③正在办理资质换领。
B.商务地产和住宅销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商务地产和住宅的销售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商务地产和住宅的销售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签约额 签约额 签约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商务地产 41 12.09 63 15.65 53 16.61
住宅 298 87.91 339 84.35 266 83.39
总计 339 100.00 402 100.00 319 100.00
发行人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等一线城市及
区域中心城市,涵盖商务和住宅地产等产品。
公司实现销售签约额 319 亿元,实现销售签约面积 118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产
品以“价值营销、提升服务、强化品牌”为原则,以“明确标准、构建体系、丰富
资源”为抓手,提升产品的展示力、销售力和服务力,实现销售签约额 266 亿元
(实现销售面积 104 万平方米);商务地产加强大客户销售,推进产品去化,
实现销售签约额 53 亿元(实现销售面积 14 万平方米)。
续深化价值营销体系,实现销售签约额 40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6%。其中,
住宅地产通过“金融街悦享家”等线上销售平台加大品牌宣传和销售推广,通过
“Life 金融街·悦生活”服务体系全面推广强化两点一线管理,新开盘项目销售去
化率良好,实现销售签约额 339 亿元(销售面积约 149 万平方米);商务地产
通过标准制定、强化团队、完善机制、加强调度等措施,产成品销售取得较大
突破,实现销售签约额 63 亿元(销售面积约 24 万平方米)。
制定专项销售策略,推进项目销售去化。2021 年,公司实现销售签约额 339 亿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6%;实现销售面积 175 万平方米,与去年持平。从产品
类型看,公司住宅产品实现销售签约额 298 亿元(销售面积 156 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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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产品实现销售签约额 41 亿元(销售面积 19 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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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竣工项目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住宅及商业地产竣工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亿元
截至 2021
序 项目名 所在 项目 建筑 开工 竣工 投资 国有土地使用 建设用地规 建设工程规 建筑工程施 商品房预售
开发主体 年末销售
号 称 地区 类别 面积 时间 时间 总额 权证号 划许可证号 划许可证号 工许可证号 许可证号
进度
津国土房售
天津大 天津盛世鑫 房地证津字第 2010 和平建
住宅、 2010 2012~20 2010 和平地 1210102120 许字[2010]
办公 年 20 年 证 0011 等 1008001 等 第 495-001
目 公司 号等 等
号等
地字第穗规 穂房预
广州珠 粤(2015)广 穗规建证 4401032015
广州融方置 住宅、 2016 2017~20 地证 (网)字第
业有限公司 商业 年 19 年 (2015)35 20170328 号
府 00410007 号 等 等
号 等
惠州巽 惠东县规地 惠东县规建 惠东房预许
金融街惠州 惠东国用 4413232019
寮湾滨 住宅、 2007 2008~20 证字 证字 字第
海旅游 商业 年 20 年 (2017) (2019) 2019111 号
司 210009 号等 等
度假区 000023 号等 000022 号等 等
渝国土房管
住宅、 103D 房地证 建字第
金融街 金融街重庆 地字第 5001050070 (2020)不
写字 2011 2013~20 2010 字第 50010520110
楼、商 年 21 年 02149 号 0106
城 限公司 00242 号 00060559 等 000655211
业 等 等
号等
上海火 上海融御置 住宅、 沪房地静字 沪静地 沪静建 静安房管
车站北 地有限公司 写字 2016 (2016)第 (2016) (2018) 1702JA0194 (2018)预
广场项 上海融兴置 楼、商 年 021014 号 EA3101062 FA31010620 D01 等 字 000204
年
目 地有限公司 业 (212 街坊 12 0165046 等 186964 等 号等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丘)等
金融街
住宅
•融悦 地苏(2018)
办公 地字第 建字第 苏房预吴中
湾(苏 苏州融拓置 2018 苏州市不动产 3205062019
州太湖 业有限公司 年 权第 6054331 07150101 等
酒店 00125 号等 0125 号等 等
新城项 号等
公寓
目)
注:上述部分项目为分期开发,项目销售进度为:累计销售签约面积/累计获取预售许可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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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发行人新增土地情况
项目 2021 年度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个) 8
新增权益土地储备(万平方米) 95.4
新增权益土地金额(亿元) 65.3
土地投资金额(亿元) 102.2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项目储备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项目储备情况
单位:平方米
权益 项目 项目规划
城市 项目名称 可结算建筑面积
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北京武夷花园 30% 381,442 1,181,586 1,039,392
北京金悦郡 44% 73,241 259,232 259,232
未来公元(1430 地块) 30% 42,900 235,771 220,302
北京房山金悦嘉苑 100% 59,994 194,366 194,366
北京通州园中园 80% 303,186 462,490 151,571
金融街(长安)中心 80% 52,734 383,847 144,807
北京黄村金悦府 25% 28,212 127,118 74,358
融尚未来(4962 地块) 49% 27,393 123,102 72,970
北京
北京黄村念坛嘉苑 33% 31,049 130,345 70,207
北京丰台融府 100% 35,982 151,800 62,703
北京黄村颐璟万和 51% 22,718 94,924 53,558
北京丰台公园懿府 50% 82,037 286,499 50,937
金融街 E6 地块 100% 7,522 50,000 50,000
北京门头沟融悦中心 80% 18,015 78,769 32,101
漫香林第六区 100% 30,504 71,040 29,916
金融街·南宫嘉园 80% 58,767 152,933 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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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 项目 项目规划
城市 项目名称 可结算建筑面积
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西绦胡同 63 号院地块 100% 3,651 4,125 4,125
廊坊金悦府 100% 211,341 631,370 631,370
固安金悦府 100% 132,081 386,715 386,715
廊坊 固安融府(廊坊市固安
号、2021-8 号地块)
廊坊金悦郡 80% 38,305 107,734 107,734
福泉地块(共 5 个子地块) 51% 197,939 249,383 249,383
遵化 古泉小镇一期地块 100% 141,474 195,259 174,957
仟玺·古泉酒店/遵化水世界 100% 86,385 55,213 55,213
天津武清金悦府 100% 193,848 374,164 335,079
大都会 50% 91,569 878,772 334,920
天津滨海融御 100% 31,322 278,662 278,662
天津东丽湖听湖小镇 100% 366,678 402,960 226,025
天津逸湖 100% 147,309 144,352 144,352
天津西青金悦府 100% 46,861 129,216 129,216
天津南开中心 100% 93,348 439,921 113,740
天津
天津南开灵隐道(津南白
(挂)2021-031 号地块)
天津东丽湖熙湖臺 34% 96,316 100,051 49,014
天津和平中心 100% 27,541 270,291 48,755
诺丁山 50% 122,845 239,379 47,009
天津河东东郡 49% 34,710 83,726 10,363
天津西青锦庐 34% 55,196 98,771 9,688
天津华苑 90% 45,884 118,509 2,359
上海火车站北广场项目(上
上海 海静安融悦中心、上海静安 100% 77,274 486,187 259,159
融泰中心、金融街融府)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权益 项目 项目规划
城市 项目名称 可结算建筑面积
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崇明金悦府(上海崇明 48 号
地块)
崇明金悦府(上海崇明 47 号
地块)
上海奉贤金汇项目(奉贤区
金汇镇 42-02 区域地块)
宝山金悦府(上海宝山罗店
项目)
青浦西郊宸章 50% 20,959 62,276 30,494
金融街(海伦)中心 100% 28,103 164,984 10,367
嘉兴和悦里(嘉兴海盐县沈
嘉兴 51% 62,780 149,030 149,030
荡镇区 07/09-BR 地块)
苏州太湖新城(融悦湾) 100% 149,064 676,996 551,057
东望璟园(昆山市昆地网
[2021]挂字 17 号地块)
苏州
苏州融悦时光 80% 78,025 244,884 239,273
常熟金悦融庭 100% 58,364 158,655 58,845
无锡金悦府(无锡鸿山地
块)
无锡谈村东地块(无锡市锡
国土(经)2021-34 地块)
无锡 无锡融府 100% 46,912 126,648 93,843
无锡新瑞地块(无锡路劲时
光鸿著)
无锡模具厂地块(无锡市锡
国土(经)2021-27 地块)
广州花都花溪小镇 100% 106,600 403,852 245,772
广州广钢融穗华府 100% 60,800 333,347 184,489
广州珠江金茂府 50% 47,367 337,458 103,531
广州
广州海珠融御 100% 56,096 162,213 75,370
金融街·融穗澜湾 100% 27,652 128,650 54,041
金融街·融穗御府 100% 44,223 131,500 39,532
顺德金悦府 100% 76,009 257,184 257,184
佛山
佛山金悦郡 100% 63,545 242,333 242,33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权益 项目 项目规划
城市 项目名称 可结算建筑面积
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佛山金悦府 100% 57,615 227,039 189,958
佛山南海仙湖悦府 100% 53,009 124,247 124,247
东莞 东莞金悦府 100% 66,653 228,592 110,548
深圳 深圳融御华府 50% 24,109 145,870 145,870
惠州巽寮湾 91% 4,030,875 3,535,236 2,153,615
惠州 惠州仲恺项目 100% 118,911 511,889 511,889
惠州金悦华府 50% 91,004 455,865 402,476
重庆两江融府 100% 224,779 407,315 351,863
金融街·融景城 100% 277,452 1,682,456 312,604
重庆嘉粼融府 100% 178,222 286,968 256,085
重庆大渡口领琇长江地块 33% 75,236 214,718 214,718
重庆
重庆九龙坡金悦府 100% 91,803 198,924 128,228
重庆沙坪坝融府 100% 72,144 240,563 79,996
重庆九龙坡金悦熙城 100% 21,101 136,255 52,042
重庆沙坪坝金悦府 100% 56,431 180,708 27,986
成都新津金悦府 100% 62,359 232,685 149,379
成都新津花屿岛 34% 69,999 199,724 165,784
成都
成都成华融府 100% 36,443 108,414 46,041
成都春熙路融御 90% 5,030 71,730 71,730
武汉金悦府 80% 197,011 835,740 635,273
金融街(东湖)中心 50% 102,246 229,448 229,448
武汉 武汉光谷融御 85% 21,639 144,958 144,958
武昌金悦府 85% 33,207 112,508 112,508
武汉融御滨江 60% 28,712 111,010 69,34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权益 项目 项目规划
城市 项目名称 可结算建筑面积
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合计 11,070,337 25,389,709 16,514,921
截至 2021 年底,公司已进入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圈卫星
城/区域 16 个,公司拥有项目总体可结算规划建筑面积 1,651 万平方米(对应权
益规划建筑面积 1,329 万平方米)。
表:2021 年发行人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销售金额
区域 2021 年销售金额
所占比例
京津冀 1,134,546 33.49
长三角 945,940 27.92
成渝 584,610 17.26
大湾区 486,272 14.35
长江中游 236,366 6.98
合计 3,387,734 100.00
C.房地产库存去化情况
平方米。总体来看,发行人房地产业务聚焦一线城市和人口吸纳能力强、市场
供求关系健康的区域中心城市,房地产项目总体去化情况良好,但不同区域受
行业调整影响去化程度存在一定差异。
D.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
图: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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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信息收集 招标确定专业监理公司
意向性项目的现场考察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选定拟开发项目 施工计划、施工准备
项目可行性研究 组织施工
竞得土地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推广销售
招标确定设计单位 竣工验收备案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审 房屋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房屋产权证
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E.房产开发经营模式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经营模式为自主开发,主要通过“招、拍、挂”或
项目公司收购取得土地之后,针对目标客户进行产品设计,履行土地、规划、
施工等相关手续的报批,符合销售条件时办理预售后销售手续,房产建造完成
并验收合格后交付客户。
发行人房产开发的销售定价模式:在对宏观环境、区域环境和房地产产业
环境市场发展趋势分析与预测基础上,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供求关
系及竞争环境的深入研究,结合项目自身特色,在确保开发项目成本收益测算
满足公司既定利润指标的前提下,综合确定开发项目期房和现房销售价格体系。
此方法适用于销售型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业、车位以及特殊用房)价
格体系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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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房产开发项目销售模式:通过招、拍、挂或股权收购取得项目的开
发权,并根据项目招、拍、挂约定和市场定位开发相应功能的物业类型。销售
模式为期房销售和现房销售。公司的销售组织以自主销售为主,社会中介代理
机构代理销售为辅,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市场定位,销售组
织与管理等工作。
A.物业租赁基本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物业租赁基本情况如下:
表:2019 年物业租赁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
主要
城市 项目名称 可出租面积 权益 出租率
业态
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 121,092 50 85
金融街中心 111,160 100 95
德胜国际中心 31,206 100 75
金融街(月坛)中心部分
(不含金融集)
写字楼 金融街公寓(商务长租) 13,131 100 50
金融大厦 11,358 100 100
其他零散写字楼 6,600 100 100
金融街(月坛)中心-金
北京 5,581 100 63
融集
通泰大厦 1,212 100 100
金融街购物中心 94,806 100 99
金融街(西单)购物中心 48,414 100 100
金树街 14,771 100 98
商业
E2 四合院 5/7 号院 2,577 100 100
E2 四合院 4/6 号院 2,235 100 100
C3 四合院 2,081 100 100
车位配套 149,959 - -
写字楼 金融街海伦中心 78,778 100 79
上海
车位配套 37,617 - -
天津南开中心 89,000 100 67
写字楼
天津 环球金融中心 97,971 100 69
车位配套 16,881 - -
合计(含车位配套) 958,386 - -
表:2020 年物业租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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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方米、%
主要
城市 项目名称 可出租面积 权益 出租率
业态
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 121,092 50 91
金融街中心 111,160 100 61
德胜国际中心 31,206 100 80
金融街(月坛)中心部分
(不含金融集)
写字楼 金融街公寓(商务长租) 13,131 100 44
金融大厦 11,358 100 100
其他零散写字楼 6,600 100 100
金融街(月坛)中心-金
融集
北京 通泰大厦 1,785 100 100
金融街购物中心 94,806 100 98
金融街(西单)购物中心 48,414 100 100
北京门头沟融悦中心 32,605 80 25
金树街 14,771 100 97
商业
金熙汇 12,571 80 55
E2 四合院 5/7 号院 2,577 100 100
E2 四合院 4/6 号院 2,235 100 100
C3 四合院 2,081 100 100
车位配套 156,558 - -
写字楼 金融街海伦中心 78,778 100 76
商业、住
上海 青浦西郊宸章 7,446 50 -
宅
车位配套 37,617 - -
金融街南开中心 85,109 100 74
写字楼
天津 环球金融中心 97,971 100 70
车位配套 16,881 - -
商业 磁器口后街一期 56,345 100 20
商业、住
重庆 嘉粼融府 15,625 100 -
宅
车位配套 49,489 - -
合计(含车位配套) 1,135,748 - -
注1:2020年12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和另一股东方北
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将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100%股权及
相应债权转让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2:截至2020年末,公司北京门头沟融悦中心、上海青浦西郊宸章、重庆磁器口后
街一期、重庆嘉粼融府竣工转为持有运营,上述项目尚处于培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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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金融街中心、金融街公寓(商务长租)
部分客户到期退租后,意向客户入驻计划有所变化,阶段性影响项目出租率。
表:2021 年物业租赁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
主要
城市 项目名称 可出租面积 权益 出租率
业态
金融街中心 111,160 100 80
金融街(月坛)中心部分
(不含金融集)
金融街公寓(商务长租) 13,131 100 48
写字楼 金融大厦 11,358 100 100
其他零散写字楼 6,600 100 100
金融街(月坛)中心-金
融集
通泰大厦 1,785 100 100
金融街购物中心 94,806 100 99
北京
金融街(西单)购物中心 48,414 100 100
北京门头沟融悦中心 32,605 80 78
金树街 14,771 100 100
商业
金熙汇 12,571 80 42
E2 四合院 5/7 号院 2,577 100 100
E2 四合院 4/6 号院 2,235 100 100
C3 四合院 2,081 100 100
住宅 黄村颐璟万和 2,354 51 -
车位配套 139,387 - -
金融街海伦中心 78,778 100 76
写字楼 静安融悦中心西区 A 栋
办公楼
上海
商业、住
青浦西郊宸章 7,446 50 -
宅
车位配套 37,617 - -
金融街南开中心 85,109 100 71
写字楼
天津 环球金融中心 97,971 100 64
车位配套 16,881 - -
一期约 6.4
万平方米
出 租 率
重庆 商业 磁器口后街一二期 88,891 100
期约 2.5 万
平方米预
计 2022 年
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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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城市 项目名称 可出租面积 权益 出租率
业态
商业、住
嘉粼融府 15,625 100 -
宅
车位配套 60,752 - -
武汉 商业 武汉融御滨江 21,951 60 -
合计(含车位配套) 1,112,604 - -
注1:2020年12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和另一股东方北
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将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100%股权及
相应债权转让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末,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注 2:2021 年 1 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北京德胜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德胜国际中心)100%股权及债权转让予凯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截至 2021 年末,转让事项已完成,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变
更。
注 3:2021 年度,金融街中心积极招商蓄客、引入优质客户,截至 2021 年末签约出租
率达到 97%。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在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等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
持有出租物业的可出租面积约 111.26 万平方米,其中,写字楼可出租面积约
万平方米。发行人持有办公及配套物业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天津地区,其
中北京地区以金融街区域项目为主。
B.主要商业项目情况
金融街购物中心作为金融街中心广场的地标性建筑,东望紫禁城,南靠长
安街,西临二环路,位于有“中国华尔街”之称的北京金融街内。金融街购物中
心建筑面积 140,591 平方米,汇聚了超过 800 个知名品牌,倾力为顾客打造优质
购物体验。
金树街位于北京金融街的核心区域,长 300 余米,是北京城区内通过整体
规划审批的餐饮酒吧街,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开业,集休闲餐饮、娱乐餐饮和商
务用餐等功能之大成。作为金融街中心广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树街扮演着“生
态商务”的重要角色。
C3 四合院建筑面积 2,081 平方米,按照北京传统的四合院进行规划建设,
分为地上和地下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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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西单)购物中心位于北京黄金商圈的西单北大街,位于北京西单
灵境胡同西口,紧邻地铁 4 号线灵境胡同站,整体建筑面积 60,900 平方米。金
融街(西单)购物中心现由来自世界时尚之都巴黎的欧洲最大零售集团之一、
法国百货业巨头 Galeries Lafayette 联手香港 I.T 时装集团整体租赁并于 2013 年 9
月开业,是目前老佛爷百货在亚洲开设的第一家直营百货店。
C.主要办公楼项目情况
金融街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是金融街核心区域的
分组成,总建筑面积约 14 万平方米(改扩建完成后),由国际知名建筑公司
SOM 公司担纲设计,为金融街区域的地标性建筑。
金融街(月坛)中心项目与金融街建成区东、西呼应,是金融街西拓的第
一个项目,项目位于西二环西侧,南礼士路以东,月南大厦以南,西二环以西,
月坛南街以北,总用地面积 42,727.56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41,390.86 平
方米,总建设面积 36.9 万平方米,办公楼地上建筑面积 239,622 平方米,地下
建筑面积 124,475 平方米。以金融总部办公为主,辅以完善的配套设施,构筑人
性化的商务综合体。
金融街海伦中心位居虹口核心海伦路四平路交汇处,毗邻四川北路商圈,
无缝接驳北外滩商圈及四平路辐射的五角场商圈,轨道交通 4 号、10 号线急速
通达全城。项目按照 LEED 金级认证和国家绿色二星级双认证标准建造,总建
筑面积约 17 万平方米,由 5 幢总建筑面积约 5,745 平方米—10,410 平方米的多
层总部办公、1 幢 32 层国际 5A 甲级写字楼组成。紧邻外滩金融聚集带,隔江对
望陆家嘴,坐享陆家嘴、外滩、北外滩—上海金三角核心金融圈。以智能化办
公、健康办公、4C 服务等优势,提供国际甲级写字楼的优质办公体验,打造区
域商务标杆。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津塔写字楼)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2 号,是一
座 336.9 米高的世界级地标写字楼。其地上 75 层,地下 4 层,地上建筑面积 20.5
万平方米。津塔写字楼在设计、施工、配套等方面引入的国际一流创新技术在
天津建筑史上写下了多项新纪录,采用了先进的钢板剪力墙结构,同时也是全
球范围内采用钢板剪力墙结构技术建成的最高建筑。2011 年该建筑获得了美国
加州建筑结构设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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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物业租赁经营模式
租赁模式:发行人持有经营物业,通过子公司或自身代理公司进行对外宣
传、招商和租赁活动。在确定相应租户之后,即通过签订租赁协议,将公司自
持物业租赁给目标客户使用,公司收取租金实现收益目标。
租金收取方式为根据租赁客户、租赁位置不同等因素,租金收取方式分为
固定租金、业绩抽成及以上两种方式综合确定的三类模式。
结算方式:金融街购物中心、金树街项目、C3 四合院以及金融街(西单)
购物中心等商业项目基本按月结算。金融街(月坛)中心部分(不含金融集)、
金融街公寓(商务长租)、金融大厦、金融街(月坛)中心-金融集、通泰大厦、
E2 四合院 5/7 号院、E2 四合院 4/6 号院、金融街海伦中心、金融街南开中心、
环球金融中心等办公项目的结算方式为按季度结算。
A.主要物业经营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物业经营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物业截至 2021 年末经营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
城市 项目名称 权益 规划建筑面积
丽思卡尔顿酒店 100 42,460
北京 金融街公寓(经营部分) 100 36,847
北京体育活动中心 100 6,422
天津瑞吉酒店 100 64,630
天津
南开体育中心 100 1,735
惠州 惠州喜来登酒店 100 48,597
重庆融御体育中心 100 3,300
重庆
重庆融景体育中心 100 1,233
合计 205,224
注:根据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发
行人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转让合作意向书》,将发行
人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
共同持有)出售给金融街集团。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
意发行人与金融街集团就上述事项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将发行人持有的北京金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以 107,985.82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融街集团。2022 年 3 月 30 日,发行
人与金融街集团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交易成交价格为 107,985.82 万元。截至
部股权和资产交接工作。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持有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北京体育活动中心、
金融街公寓、天津瑞吉酒店、南开体育中心、惠州喜来登酒店、重庆融景体育
中心、重庆融御体育中心等经营物业。发行人与酒店集团签订管理合同,除委
托管理和特许经营的基本管理费以外,还包括酒店集团完成一定的营业收入指
标后获得的更多奖励管理费。
B.主要物业情况
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东街 1 号,建筑面
积 42,460 平方米。发行人聘请丽思卡尔顿国际管理公司为酒店管理方并向其支
付委托管理费。丽思卡尔顿酒店管理集团延续其在酒店服务领域的声望与传统,
为宾客提供最完善的个人服务及设施。2021 年 12 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
及资产转让合作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意向书,将公司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出售给北京金融街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
意发行人与金融街集团就上述事项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将发行人持
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以 107,985.82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融街集团。
成交价格为 107,985.82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与金融街集团已履
行完毕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以及全部股权和资产交接工作。
北京金融街公寓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1 号,蜿蜒 300 米,紧邻中心
广场办公区和西单商业区。公寓(经营部分)建筑面积 36,847 平方米,客房从
一居室到四居室共有大小不同户型 10 余种。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国际金融
街区内的低层低密度板式高档酒店式服务公寓。
北京体育活动中心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8 号金融街购物中心 4-5 层。
体育中心拥有全球顶级 Life Fitness 健身设备,客户涵盖金融街区域内银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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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等主要金融单位,致力于为金融街精英人士打造一个高端的商务、专业的健
身中心。
天津瑞吉酒店坐落于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 158 号,建筑面积 64,630 平方
米。酒店拥有多间客房和套房,起居空间宽敞明亮。发行人聘请喜来登海外管
理公司为酒店管理方并向其支付委托管理费。
惠州喜来登酒店位于广东省惠东巽寮金海湾金海路 1 号,是落户于惠州市
金海湾的首家国际度假酒店,俯瞰风景如画的巽寮湾金海湾。酒店建筑面积
美景尽收眼底。发行人聘请喜来登海外管理公司为酒店管理方并向其支付委托
管理费。
C.物业经营模式
自主经营管理模式:即在市场研究分析基础上,确定项目市场定位与经营
业态,针对自持物业成立项目管理公司,以项目公司盈亏作为投资收益。发行
人自主组建项目经营管理团队,负责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通过提高
项目公司盈利水平,实现控股公司收益目标。自主经营的为金融街公寓和金融
街控股体育中心。自主经营的主要成本费用是固定资产折旧、日常办公费用、
人工成本、能源费。
委托经营管理模式: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物业和市场分析与评估,确定项
目市场定位与经营业态。由被委托的专业机构组建项目经营管理团队,负责项
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控股公司通过审批项目年度经营预算与各项工作计划,
以及其他各种监控手段监督项目运行情况,实现收益目标。委托经营的物业主
要有丽思卡尔顿酒店、天津瑞吉酒店、惠州喜来登酒店。委托经营的主要成本
是固定资产折旧。
(四)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被媒体质疑的影响本期债券发行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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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
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行人近三年的业务经营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工商、
税务、审计、环保、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
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十、发行人执行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情况
(一)关于是否涉及闲置土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查询自然资源部网站,
近三年,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项目土
地因闲置土地而被自然资源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关于是否涉及炒地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核查,近三年,发行人
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将开发建设投资未达到项目总投资 25%以上(不含
土地价款)的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外转出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核查自然资源部网站,
近三年,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通过转
让土地赚取差价的“炒地”而被自然资源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关于是否涉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律师及主承销商核查,近三年,相应商
品住房开发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因
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相关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均已承诺:发行人及纳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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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国发【2010】10 号文、国办发【2013】17 号文中禁止的
土地闲置、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国土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
调查的情况。近三年,相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等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
案)调查的情况。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发行人和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金融街控股和债券持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近三年,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
目不存在项目土地为应被征缴土地闲置费或被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闲置土地的情况,亦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转让土地赚取
差价的“炒地”行为,亦无被自然资源部就炒地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
(立案)调查的情形。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近三年内取得预售许可
证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
形,亦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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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发行人财务报告,其中关于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
以及2021年度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3月的财务数据摘
引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22年1-3月财务报表。其中,2019年度/年末数来源于
者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
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经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并 由 该 机 构 分 别 出 具 了 致 同 审 字 (2020) 第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2019 年度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发行人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了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
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
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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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发行人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
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
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发行人信用损失的确认时
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发行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
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发行人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 2018 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
准则确定的 2019 年年初损失准备无重大差异。
发行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2019 年
人未调整比较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
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发行人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
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类别 账面价值 项目 类别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
以成本计量 其他非流
可供出售金融资 量且其变动计
( 权 益 工 198,070,000.00 动金融资 462,500,000.00
产 入当期损益的
具) 产
金融资产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
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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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资产: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8,070,000.00 -198,07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8,070,000.00 264,430,000.00 462,500,000.00
发行人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 2018 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
具准则确定的 2019 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计量类别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2,995,605.31 - - 82,995,605.3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8,743,879.18 - - 68,743,879.18
(2)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发行人从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了修订,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拆分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应
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项目,明确或修订了“其他
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研发费
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
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列报内容。对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新
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用于反映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用于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
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
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
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
目。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发行人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变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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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比会计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8,070,000.00 —— -198,07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62,500,000.00 462,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38,865,478.26 3,904,972,978.26 66,107,500.00
未分配利润 19,867,175,381.64 20,053,748,381.64 186,573,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5,235,910,019.08 5,247,659,519.08 11,749,500.00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6,670,000.00 —— -166,67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78,880,000.00 378,88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78,860,568.29 931,913,068.29 53,052,500.00
未分配利润 9,018,350,046.47 9,177,507,546.47 159,157,500.00
注:发行人持有的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重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下
列报。
(二)2020 年度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
次会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发行人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
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发行人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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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发
行人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
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
价格计量收入。
发行人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
策。例如:合同成本、预收款项等。
发行人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
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发行人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
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发行人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发行人 2020 年年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发行
人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发行人 2020 年年初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元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
对于截止 2020 年 1 月 1 日未结利项目,调整 其他流动资产 110,007,456.22
其以前年度已计入销售费用的销售代理费,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501,864.06
将其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结利时,再随各期收入确认配比结转计 未分配利润 54,211,774.54
入销售费用; 少数股东权益 28,293,817.62
将 2020 年 1 月 1 日的预收款项余额进行重分 预收款项 -14,360,327,198.34
类调整,不含税部分计入“合同负债”,增值
合同负债 13,275,085,252.51
税部分计入“其他流动负债”,不涉及损益类
的调整。 其他流动负债 1,085,241,945.83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实质
影响。
(2)新冠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
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 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
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发行人对本年度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发生的经营租赁的相关租金减让,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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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
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作为承租人,上述简化方法对
本期税前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4,747,870.33 元。作为出租人,上述简化方法对本期
税前利润的影响金额为-89,207,546.78 元。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
解释第 13 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
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
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发行人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未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
大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其他流动资产 2,365,123,999.84 2,475,131,456.06 110,007,456.22
预收款项 14,735,999,096.83 375,671,898.49 -14,360,327,198.34
合同负债 - 13,275,085,252.51 13,275,085,252.51
其他流动负债 - 1,085,241,945.83 1,085,241,945.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63,030,289.04 4,090,532,153.10 27,501,864.06
未分配利润 22,598,933,743.44 22,653,145,517.98 54,211,774.54
少数股东权益 4,270,971,201.17 4,299,265,018.79 28,293,817.6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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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 168,885,592.64 141,677,627.07 -27,207,965.57
合同负债 - 26,507,139.62 26,507,139.62
其他流动负债 - 700,825.95 700,825.95
(三)2021 年度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修订)》(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1)作为承租人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发行人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
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②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发行人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
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入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发行人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
据进行调整。
③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发行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
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对于所有按照与租赁负债相
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④在首次执行日,发行人按照审计报告附注四、20 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发行人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 12 个月
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发行人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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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
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②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发行人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
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③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发行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
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
调整使用权资产;
④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发行人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
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资产:
预付账款 571,411,395.49 -1,596,941.20 - 569,814,454.29
使用权资产 - - 163,768,135.71 163,768,135.71
资产总额 169,207,915,755.86 -1,596,941.20 163,768,135.71 169,370,086,950.37
负债
租赁负债 - - 162,171,194.51 162,171,194.51
负债总额 129,402,854,048.53 - 162,171,194.51 129,565,025,243.04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为
(2)作为出租人
在新租赁准则下,发行人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
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
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发行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
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
除转租赁外,发行人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发行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
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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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付账款 571,411,395.49 569,814,454.29 -1,596,941.20
使用权资产 - 163,768,135.71 163,768,135.71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102,343,270.54 102,343,270.5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付账款 18,021,056.31 16,661,009.13 -1,360,047.18
使用权资产 - 8,620,625.16 8,620,625.16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1,092,468.99 1,092,468.99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19 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序号 名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序号 名称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置方式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深圳融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 增资扩股 2019 年 1 月 30 日
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50% 增资扩股 2019 年 1 月 15 日
(二)2020 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序号 名称
收购新增的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拟开发产品。发行人收购下述公司的实质
主要是购买其所拥有的拟开发产品。
发行人之子公司金融街惠州惠阳置业有限公司本期收购惠州市德鸿置地有
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466,000,000.00 元,已全部支付。
(三)2021 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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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收购新增的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拟开发产品。发行人收购下述公司的实质
主要是购买其所拥有的拟开发产品。
发行人之子公司石家庄融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期收购天津创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748,680,000.00 元,已全部支付。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置方式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 2021 年 1 月 28 日
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转让 2021 年 9 月 27 日
三、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33,217.65 1,785,399.46 1,881,712.93 1,102,713.25
应收账款 74,677.14 72,180.01 43,148.77 243,833.14
预付款项 52,444.52 50,745.22 56,981.45 565,277.42
其他应收款 806,327.11 838,512.55 1,178,399.16 904,934.16
存货 8,248,454.08 8,425,221.48 8,200,565.90 8,004,109.94
其他流动资产 279,390.21 279,070.96 277,476.17 247,513.15
流动资产合计 10,694,510.71 11,451,129.68 11,638,284.38 11,068,381.0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09,157.82 413,891.45 439,448.43 447,455.3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7,220.00 57,220.00 53,898.00 51,383.00
投资性房地产 3,884,791.50 3,874,096.40 4,083,182.39 3,968,556.73
固定资产 248,280.20 287,736.97 264,049.62 250,129.29
在建工程 80,680.00 78,290.77 76,389.65 76,364.58
使用权资产 14,431.17 13,354.98 16,376.81 -
无形资产 39,994.08 56,343.30 53,866.93 55,804.67
长期待摊费用 - - 29.19 75.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6,634.34 219,727.81 278,170.06 223,311.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018.90 26,246.93 33,313.23 68,526.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58,208.00 5,026,908.60 5,298,724.31 5,141,607.27
资产总计 15,652,718.71 16,478,038.28 16,937,008.70 16,209,988.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80.00 2,000.00 251,000.00 5,000.00
应付票据 23,723.16 19,184.59 6,814.33 3,585.00
应付账款 720,900.58 946,777.05 763,776.53 916,375.68
合同负债 1,088,880.44 1,290,461.09 1,355,894.73 1,327,508.53
预收款项 18,489.04 125,329.74 27,626.46 37,567.19
应付职工薪酬 17,924.43 27,367.90 27,680.96 40,048.39
应交税费 291,991.93 372,552.29 442,611.61 500,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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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其他应付款 752,855.03 922,341.97 972,926.04 495,786.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59,328.00 1,269,966.88 1,231,697.09 1,579,574.04
其他流动负债 94,359.45 107,438.72 114,439.70 108,524.19
流动负债合计 4,271,332.07 5,083,420.24 5,194,467.43 5,013,999.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751,577.10 3,668,697.62 4,728,725.46 4,377,253.01
应付债券 2,893,456.04 3,077,268.87 2,539,214.57 2,503,318.48
租赁负债 6,552.65 6,787.11 10,234.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2,242.22 382,296.97 483,860.73 409,053.22
非流动负债合计 7,033,828.01 7,135,050.56 7,762,035.09 7,289,624.70
负债合计 11,305,160.09 12,218,470.81 12,956,502.52 12,303,624.68
股东权益:
股本 298,892.99 298,892.99 298,892.99 298,892.99
资本公积 690,673.04 689,132.04 688,955.03 685,718.51
其他综合收益 74,684.78 74,685.20 76,610.43 77,064.60
盈余公积 149,446.50 149,446.50 149,446.50 149,446.50
未分配利润 2,593,548.44 2,500,102.87 2,425,490.40 2,265,314.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807,245.74 3,712,259.59 3,639,395.35 3,476,437.15
少数股东权益 540,312.88 547,307.88 341,110.82 429,926.50
股东权益合计 4,347,558.62 4,259,567.47 3,980,506.17 3,906,363.6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652,718.71 16,478,038.28 16,937,008.70 16,209,988.33
表: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69,989.08 2,415,531.36 1,812,137.34
其中:营业收入 469,989.08 2,415,531.36 1,812,137.34
二、营业总成本 443,175.31 2,265,137.10 1,327,1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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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 369,191.23 1,897,471.01 1,216,666.54
税金及附加 12,065.37 94,470.09 129,834.35 232,321.93
销售费用 14,818.63 98,296.85 92,327.56 92,163.44
管理费用 7,853.30 42,960.27 33,479.71 60,544.50
财务费用 39,246.78 131,938.88 -145,166.54 156,473.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5,351.33 -42,799.78 68,294.78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717.06 21,368.50 -18,506.66 -2,699.46
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 -73,732.47 -90,007.16 -
信用减值损失 169.61 594.49 -3,820.81 -2,063.66
其他收益 667.02 2,946.59 3,965.79 2,016.55
三、营业利润 126,755.10 267,344.29 335,626.27 575,592.45
加:营业外收入 1,352.65 3,302.86 13,941.20 5,004.01
减:营业外支出 68.69 797.05 3,513.70 8,872.14
四、利润总额 128,039.06 269,850.11 346,053.77 571,724.33
减:所得税费用 34,588.48 111,732.39 124,206.98 159,659.05
五、净利润 93,450.57 158,117.72 221,846.79 412,065.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5.00 -6,162.64 -27,996.96 67,878.8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0.42 -1,925.23 -450.36 1.67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3,450.15 156,192.48 221,396.43 412,066.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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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0,925.52 3,190,560.83 3,346,446.48 3,282,713.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2,654.57 371,151.22 392,054.74 555,238.7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0,083.98 2,801,260.09 2,357,458.69 3,016,683.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39,158.46 389,300.74 988,987.79 266,029.49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429.76 33,300.00 120.7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52 7,917.51 1,832.67 952.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0.63 3,693.37 12.47 24.03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452,594.28 - 487.53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5 488,634.92 35,145.13 1,585.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6,100.00 77,119.8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74,682.45 46,085.78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774.09 81,083.67 77,445.95 86,612.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0,739.94 407,551.24 -42,300.82 -85,027.52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532.10 1,500.00 3,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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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 160,532.10 1,500.00 3,450.00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23,472.76 2,345,587.41 4,573,649.35 2,304,040.7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284,000.00 150,000.00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3,472.76 2,790,119.51 4,725,149.35 2,307,490.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15,488.52 3,074,294.28 4,269,957.53 1,894,071.2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4,259.14 3,689,649.99 4,892,696.88 2,578,722.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40,786.38 -899,530.48 -167,547.52 -271,232.17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43 11.27 -9.33 15.9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550,685.22 -102,667.23 779,130.12 -90,214.26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5,561.10 875,948.18 1,086,675.91 292,280.79
应收账款 6,926.15 1,820.47 755.49 602.62
预付款项 1,420.92 1,320.81 1,666.10 1,512.08
其他应收款 7,385,019.32 7,288,424.09 6,826,592.93 6,821,187.43
存货 101,855.58 101,552.03 100,303.40 98,915.08
其他流动资产 507.24 536.59 8,587.20 8,6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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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 7,961,290.31 8,269,602.17 8,024,581.03 7,223,127.9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股权投资 961,108.17 962,658.88 989,551.82 989,905.8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321.00 50,321.00 47,660.00 42,269.00
投资性房地产 625,869.44 625,869.44 629,112.14 629,113.41
固定资产 41,645.80 49,140.42 50,610.31 52,244.18
使用权资产 91.69 244.37 862.06 -
无形资产 13,860.35 15,857.70 16,716.28 17,08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833.42 29,539.93 35,772.23 43,700.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518.90 62,746.93 63,205.25 60,826.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82,248.77 1,796,378.67 1,833,490.09 1,835,148.06
资产总计 9,743,539.07 10,065,980.84 9,858,071.12 9,058,275.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250,000.00 -
应付账款 30,843.15 31,954.32 30,345.07 30,575.30
合同负债 1,515.78 1,528.10 2,718.38 2,650.71
预收款项 10,104.16 117,470.96 13,429.51 14,167.76
应付职工薪酬 8,355.68 8,316.54 8,687.70 19,056.34
应交税费 6,549.49 2,762.76 40,637.56 35,072.25
其他应付款 1,499,301.69 1,703,239.80 1,579,990.52 566,532.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9,247.69 438,515.18 1,134,195.34 1,138,598.61
其他流动负债 - - 69.82 70.08
流动负债合计 2,165,917.63 2,303,787.66 3,060,073.92 1,806,723.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86,174.99 1,570,478.70 1,557,005.33 2,226,020.00
应付债券 2,893,456.04 3,077,268.87 2,539,214.57 2,503,318.48
租赁负债 - - 1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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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2,430.30 114,683.05 97,160.08 95,812.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12,061.34 4,762,430.61 4,193,489.23 4,825,150.80
负债合计 6,677,978.97 7,066,218.27 7,253,563.14 6,631,874.07
股东权益:
股本 298,892.99 298,892.99 298,892.99 298,892.99
资本公积 742,514.57 740,973.57 741,024.96 741,024.96
其他综合收益 69,878.83 69,878.83 69,917.64 69,917.64
盈余公积 149,446.50 149,446.50 149,446.50 149,446.50
未分配利润 1,804,827.22 1,740,570.68 1,345,225.89 1,167,119.83
股东权益合计 3,065,560.10 2,999,762.56 2,604,507.98 2,426,401.9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743,539.07 10,065,980.84 9,858,071.12 9,058,275.99
表: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182.44 54,152.45 48,463.64 139,854.53
减:营业成本 2,373.23 13,171.06 11,468.53 49,231.13
税金及附加 652.74 4,519.21 8,378.02 23,944.30
销售费用 243.85 2,111.19 2,508.57 2,833.48
管理费用 2,231.04 13,939.25 5,814.44 23,123.31
财务费用 14,602.21 40,553.87 -18,446.59 -37,547.3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1,038.50 5,391.00 10,484.09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493.63 527,571.20 226,765.82 277,574.7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101.12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信用减值损失 -7.97 -288.75 -774.12 -1,071.21
其他收益 44.13 366.94 554.50 878.91
二、营业利润 85,710.29 508,545.76 270,677.87 366,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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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0.30 246.15 11,381.22 1,750.55
减:营业外支出 0.29 6.81 11.45 8,217.47
三、利润总额 85,710.30 508,785.09 282,047.63 359,669.23
减:所得税费用 21,453.76 23,772.40 14,273.68 20,632.26
四、净利润 64,256.54 485,012.69 267,773.96 339,036.9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8.81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4,256.54 484,973.88 267,773.96 339,036.97
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83.21 52,987.62 50,470.52 144,079.0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2,230.59 15,612,028.11 10,095,176.39 7,848,101.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0,513.80 15,665,015.73 10,145,646.91 7,992,180.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18.12 5,110.32 7,392.14 10,925.0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852.28 10,965.11 14,795.24 15,152.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52.64 53,932.14 23,804.24 21,841.7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0,756.43 15,939,636.12 8,915,501.17 7,871,654.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9,879.47 16,009,643.69 8,961,492.78 7,919,573.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365.67 -344,627.96 1,184,154.13 72,606.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506.42 33,3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52 414,500.74 227,119.82 277,630.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263,415.25 - -
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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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91 687,438.74 260,420.65 277,632.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540.00 40,000.00 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86 6,160.37 41,089.13 2,405.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95 681,278.37 219,331.53 275,227.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5,000.00 1,443,270.00 2,920,840.00 986,2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4,000.00 1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5,000.00 1,727,270.00 3,070,840.00 986,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0,800.00 1,830,887.33 3,285,831.56 1,009,62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 100,642.1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5,768.46 2,274,648.14 3,679,930.53 1,391,925.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768.46 -547,378.14 -609,090.53 -405,725.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13.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0,387.08 -210,727.73 794,395.12 -57,877.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5,948.18 1,086,675.91 292,280.79 350,158.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5,561.10 875,948.18 1,086,675.91 292,280.79
四、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流动比率 2.50 2.25 2.24 2.21
速动比率 0.49 0.53 0.60 0.45
资产负债率(%) 72.22 74.15 76.50 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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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 65.15 65.56 68.33 67.4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40 41.89 12.63 19.07
存货周转率(次/年) 0.04 0.23 0.15 0.2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03 0.14 0.11 0.17
总资产报酬率(%) 1.14 2.85 3.37 5.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9 4.48 7.02 10.34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1.16 1.18 1.67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 -239,158.46 389,300.74 988,987.79 266,029.49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合同负债-预收款项)/资产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6)存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7)总资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8)总资产报酬率=(报告期利润总额+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
计+期末资产总计)/2]×100%
(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的通知的规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ROE=P/
(E0+NP÷2+Ei×Mi÷M0-Ej×Mj÷M0)。其中:P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
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
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0)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
销+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1)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2)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3)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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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
利能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
如下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
表: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1,451,129.68 69.49 11,638,284.38 68.72 11,068,381.06 68.28
非流动资产 5,026,908.60 30.51 5,298,724.31 31.28 5,141,607.27 31.72
资产总计 16,478,038.28 100.00 16,937,008.70 100.00 16,209,988.33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资产规模分别为 16,209,988.33
万元、16,937,008.70 万元和 16,478,038.28 万元。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增长
近三年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785,399.46 15.59 1,881,712.93 16.17 1,102,713.25 9.96
应收账款 72,180.01 0.63 43,148.77 0.37 243,833.14 2.20
预付款项 50,745.22 0.44 56,981.45 0.49 565,277.42 5.11
其他应收款 838,512.55 7.32 1,178,399.16 10.13 904,934.16 8.18
存货 8,425,221.48 73.58 8,200,565.90 70.46 8,004,109.94 72.32
其他流动资产 279,070.96 2.44 277,476.17 2.38 247,513.15 2.24
流动资产合计 11,451,129.68 100.00 11,638,284.38 100.00 11,068,381.06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1,068,3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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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元 、11,638,284.38 万元和 11,451,129.6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其他应
收款。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上述五项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97.76%、97.62%和 97.56%。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截 至 2019 年 末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末 ,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分 别 为
例分别为 9.96%、16.17%和 15.59%。2020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增
加 70.64%,主要系公司加强资金统筹和调度,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上年明显改善。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 5.12%。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结构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25.35 0.00
银行存款 1,768,467.55 99.05
其他货币资金 16,906.57 0.95
合计 1,785,399.46 100.00
(2)应收账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为 2.20%、0.37%和 0.63%。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商务地产项目客户的购房尾款。
系 2019 年上海火车站北广场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于 2020 年收回所致。2021 年
末,公司应收账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29,031.23 万元,增幅 67.28%,主要为新增
星河银海湾项目应收账款所致。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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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余额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43.52 0.69 543.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8,541.99 99.31 6,361.99 72,180.01
合计 79,085.51 100.00 6,905.50 72,180.01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
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79,085.51 100.00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
客户一 25,902.80 32.75 售楼款
客户二 7,677.89 9.71 委托管理费、销售代理费
客户三 7,351.23 9.30 售楼款
客户四 4,954.93 6.27 售楼款
客户五 3,800.41 4.81 售楼款
合计 49,687.26 62.84 -
(3)预付款项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565,277.42
万元、56,981.45 万元和 50,745.22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11%、
降幅 89.92%,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解除中信城 B 地
块合作协议,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返还公司支付的地价款 50 亿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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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合计 50,745.22 100.00
截至 2021 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名供应商金额合计为 23,598.72 万元,占预
付款项总额的 46.50%。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前五大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款项性质
例
供应商一 17,116.69 33.73 工程款
供应商二 3,484.07 6.87 工程款
供应商三 1,077.27 2.12 工程款
供应商四 996.91 1.96 工程款
供应商五 923.78 1.82 工程款
合计 23,598.72 46.50
(4)其他应收款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含应收股利)分
别为904,934.16万元、1,178,399.16万元和838,512.5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8.18%、10.13%和7.32%。截至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含应收股利)
为1,178,399.16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30.22%,主要系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
限公司以协商方式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并获得资金占用费。截至
表: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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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性质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等 17,511.31 17,689.61 14,981.85
代付公维基金、水泥基金等 13,834.39 11,697.03 14,001.78
往来款 806,305.73 809,612.85 883,244.21
其他 839.27 350,202.95 1,479.02
小计 838,490.69 1,189,202.45 913,706.85
坏账准备 11,078.15 10,803.29 8,772.70
合计 827,412.55 1,178,399.16 904,934.16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中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838,490.69 100.00
截 至 2021 年 末 ,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的 前 五 名 单 位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为
及内部管理制度向参股项目提供股东借款。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流程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限 是否合法
额 工程背景 有息
合规
法人一 往来款 3 年以内 261,769.84 是 是 是
法人二 往来款 1 年以内 199,906.74 是 是 是
法人三 往来款 2 年以内 75,981.82 是 是 是
法人四 往来款 3 年以内 68,066.82 是 是 是
法人五 往来款 5 年以内 53,708.42 是 是 是
合计 659,433.63
(5)存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存货分别为 8,004,109.94 万
元、8,200,565.90 万元和 8,425,221.4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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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材料、周转房、库存商品、酒店物资等,其中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构成了存
货的主体部分。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存货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开发成本 6,200,047.93 46,948.84 6,153,099.09
开发产品 2,132,588.19 84,621.95 2,047,966.25
出租开发产品 221,975.00 - 221,975.00
周转材料 176.55 - 176.55
周转房 807.27 - 807.27
库存商品 11.99 - 11.99
酒店物资 1,185.33 - 1,185.33
合计 8,556,792.27 131,570.79 8,425,221.48
截至 2021 年末,存货开发成本分项目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存货开发成本分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1 1,636.45
E6 35,883.83
E6-A 45,440.20
惠州巽寮湾滨海旅游度假区 183,025.63
金融街·听湖小镇(天津东丽湖项目) 84,997.28
金融街·融府(沙坪坝融府项目) 3,128.60
上海火车站北广场项目 73,961.34
金融街·花溪小镇(广州花都北优花园项目) 32,027.87
金融街·金悦嘉苑(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地块) 244,521.98
金融街·融府(周庄子项目) 111,329.37
金融街·金悦郡(廊安土 2017-3) 123,203.82
金融街·融悦湾(苏州太湖新城项目) 273,096.23
金融街·嘉粼融府(重庆礼嘉项目) 239,540.49
金融街·金悦府(武清中央水城项目) 340,088.21
金融街·融御(成都春熙路) 118,0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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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融御(武汉光谷广场项目) 47,724.96
金融街·古泉小镇(董氏地块项目) 57,530.77
金融街·融府(两江新区水土复兴地块) 104,346.31
金融街·金悦府(廊安 2014-1,2014-2,2014-3) 433,393.81
金融街·融御滨江(盛澜武生所项目) 60,822.27
金融街·金悦府(文化大道项目) 351,539.68
金融街·逸湖小镇(自来水地块) 112,835.29
金融街·金悦府(东莞茶山项目) 34,590.59
金融街·金悦府(新津金悦府项目) 91,382.14
金融街·花屿岛(新津御宾府项目) 66,276.99
金融街•金悦郡(佛山三水) 208,968.62
金融街•南海仙湖悦府(佛山南海丹灶) 97,554.16
金融街融悦时光(苏州市苏地 2019-WG-14 号地块) 373,746.45
金融街·金悦府(无锡鸿山项目) 153,619.81
金融街·金悦府(上海崇明项目(06A-01A 地块)) 138,132.86
上海崇明项目(05A-01A 地块) 148,889.81
金融街•古泉小镇(福泉地块项目) 33,703.82
金融街·金悦府(重庆九龙坡地块) 50,578.85
金融街•西青金悦府(天津南站项目) 132,672.48
惠州仲恺德赛工业园项目 67,976.91
金融街·金悦府(宝山项目) 217,008.15
金融街·金悦府(顺德陈村项目) 219,017.34
上海金汇地块 138,151.30
固安融府 84,545.37
固安金悦府 158,397.12
海盐县 21-082 号地 63,907.24
无锡模具厂地块 70,903.37
无锡谈村东地块 144,634.98
铂悦融御(灵隐道项目) 151,989.87
昆山市经开区景王路地块 275,226.75
合计 6,200,047.93
截至 2021 年末,存货开发产品分项目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存货开发产品分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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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B5 富凯大厦 918.75
G2-6/7 1,821.54
融华世家(大屯项目) 50.19
金阳大厦 337.37
金融街·金色漫香苑(北七家) 54.66
惠州巽寮湾滨海旅游度假区 134,628.12
重庆金融中心 645.23
重庆融城华府项目 632.07
金融街•融景城(重庆融景城) 101,679.62
重庆金悦城项目 1,014.03
津门项目 9,096.23
天津大都会项目 245,445.32
天津(南开)中心(天津世纪中心) 13,193.64
金融街(和平)中心 17,468.50
金融街·金色漫香林(三羊居住区居住、商业项目) 15,347.37
金融街·金色漫香郡(大兴区黄村镇孙村项目) 290.50
金融街·园中园(通州商务园项目) 99,531.53
北京融景城(衙门口住宅项目) 110.06
金融街·融汇(生物医药基地 11 号地) 806.44
南宫嘉园(南宫项目) 1,842.18
金融街(长安)中心(京西项目) 19,526.19
金融街(海伦)中心(上海海伦中心项目) 1,875.22
金融街(静安)中心 860.15
融穗御府(萝岗长岭居项目) 5,641.38
融穗澜湾(番禺市桥项目) 8,797.20
重庆金悦熙城项目 16,963.35
公园懿府(南苑项目) 7,717.28
天津诺丁山项目(张家窝 H 地块) 6,276.38
天津融汇(华苑项目) 324.43
重庆金悦锦城项目 5,270.54
金融街·花溪小镇(广州花都北优花园项目) 53,373.76
融穗华府(荔湾区广钢新城一期项目) 63,997.4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金融街•金茂•珠江金茂府(荔湾区广钢新城二期项目) 36,562.15
金融街·融御(海珠区石岗路项目) 20,485.15
上海火车站北广场项目 192,448.69
金融街·听湖小镇(天津东丽湖项目) 49,982.01
金融街•融府(周庄子项目) 4,141.98
金融街·融府(沙坪坝融府项目) 31,893.14
金融街·融府(两江新区水土复兴地块) 34,587.16
金融街·金悦府(新津金悦府项目) 17,246.21
金融街·融悦广场(门头沟项目) 41,082.90
颐璟万和(黄村 0702 地块) 110,317.25
金融街·古泉小镇(董氏地块项目) 5,195.21
金融街·融悦湾(苏州太湖新城项目) 62,888.92
远洋·金融街西郊宸章(上海西郊宸章) 4,864.82
金融街·嘉粼融府(重庆礼嘉项目) 74,486.74
金融街·金悦府(佛山三水地块) 175,833.45
金融街·碧桂园·熙湖台(天津东丽湖 03、04 地块) 39,125.95
金融街·万科·保利·南奥体·锦庐(李七庄项目) 897.51
金融街·花屿岛(新津御宾府项目) 44,117.93
金融街·金悦府(文化大道项目) 33,374.66
金融街·金悦府(武清中央水城项目) 71,022.27
金融街·融御滨江(盛澜武生所项目) 28,655.33
金融街·金悦府(重庆九龙坡地块) 21,602.56
金融街·融府(无锡梅村项目) 107,000.65
金融街·金悦府(东莞茶山项目) 24,262.77
金融街·融府(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地块) 25,650.39
金融街·融悦时光(苏州市苏地 2019-WG-14 号地块) 31,179.77
金融街·金悦融庭(常熟市 2018A-010 地块住宅用房项
目)
合计 2,132,588.19
近三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 413,891.45 8.23 439,448.43 8.29 447,455.35 8.70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3,874,096.40 77.07 4,083,182.39 77.06 3,968,556.73 77.19
固定资产 287,736.97 5.72 264,049.62 4.98 250,129.29 4.86
在建工程 78,290.77 1.56 76,389.65 1.44 76,364.58 1.49
使用权资产 13,354.98 0.27 16,376.81 0.31 - -
无形资产 56,343.30 1.12 53,866.93 1.02 55,804.67 1.09
长期待摊费用 - - 29.19 0.00 75.25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9,727.81 4.37 278,170.06 5.25 223,311.78 4.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246.93 0.52 33,313.23 0.63 68,526.63 1.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26,908.60 100.00 5,298,724.31 100.00 5,141,607.27 100.00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141,607.27
万元、5,298,724.31万元和5,026,908.6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1.72%、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上述五类合
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18%、96.60%和96.52%。公司非流动资产
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
为1.00%、1.02%和1.14%。公司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无控制、无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2021 年末余额
持股比例
北京慕田峪长城施必得滑道娱乐有限公
司
北京怀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1.03 3,129.00
北京通州商务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8.75 5,326.00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1.06 38,976.0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2021 年末余额
持股比例
北京创新工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中证焦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2,011.00
合计 57,220.00
(2)长期股权投资
截 至 2019 年 末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末 ,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分 别 为
分别为 8.70%、8.29%和 8.23%。
表:截至 2021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1 年末
①合营企业
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45.40
北京博览奇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55.69
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1,174.95
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089.94
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818.14
小计 29,784.12
②联营企业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7,793.27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85,568.75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9,800.87
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319.63
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 4,953.08
天津万锦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583.00
北京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518.12
无锡隽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3,618.91
北京京石融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51.70
小计 384,107.33
合计 413,891.45
(3)投资性房地产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截 至2019年 末 、2020年 末 和2021年 末 ,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分 别 为
比例分别为77.19%、77.06%和77.07%。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房屋、建筑
物。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
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
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
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
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计算,计算依据
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
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
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近三年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总体呈现稳定趋势。
公司聘请具有住建部房地产评估一级资质的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
估有限公司进行第三方评估。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中
国的十四处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出具《房地产估价报
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中国的十八处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
值》,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的位于中国的二十一处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机构对估价时点
十八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估价时点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二十一处投资性房地
产项目的特点和实际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分析,并研究了公司提供资料及评估
机构所掌握的资料,在实地勘察和调研的基础上,依据估价原则,结合估价目
的,并综合考虑其物业所处区域、物业性质、特点及影响其市场价值的各类因
素,采用比较法、收益法评估物业之市场价值。
公司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相关评估报告已随年
报在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公司投资性房地产 2019 年末评估情况如下:
表:2019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估价结果明细
估价对象 市场价值
“金融街中心”办公房地产 总价(万元) 1,155,30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估价对象 市场价值
单价(万元/平方米) 8.27
总价(万元) 254,000
“金融街月坛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94
总价(万元) 499,200
“金融街购物中心”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35
总价(万元) 228,300
“美晟国际广场”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4.66
总价(万元) 178,700
“德胜国际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73
总价(万元) 84,400
“金树街”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71
总价(万元) 78,800
“E2 四合院”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6.38
总价(万元) 30,900
“C3 四合院”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4.85
总价(万元) 263,200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2.69
总价(万元) 133,100
“金融街公寓 A1、E、F、G”公寓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0.14
总价(万元) 81,800
“金融大厦”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6.72
总价(万元) 536,000
“金融街海伦中心”商业、办公及地下车位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4.21
总价(万元) 202,900
“金融街南开中心”办公、商业及地下车库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92
总价(万元) 511,700
“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3.70
合计 总价(万元) 4,238,300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 2020 年末评估情况如下:
表:2020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估价结果明细
估价对象 市场价值
总价(万元) 1,155,300
“金融街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8.27
总价(万元) 254,000
“金融街月坛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94
“德胜国际中心”B 幢、E 幢部分办公及商业配套 总价(万元) 169,800
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3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估价对象 市场价值
总价(万元) 81,800
“金融大厦”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6.72
总价(万元) 133,100
“金融街公寓 A1、E、F、G”公寓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0.14
总价(万元) 84,400
“金树街”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71
总价(万元) 499,200
“金融街购物中心”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35
总价(万元) 228,300
“美晟国际广场”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4.66
总价(万元) 30,900
“C3 四合院”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4.85
总价(万元) 78,800
“E2 四合院”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6.38
总价(万元) 17,920
“长安中心”部分地下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43
总价(万元) 60,500
“融悦中心”办公、商业和车位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54
总价(万元) 536,000
“金融街海伦中心”商业、办公及地下车位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4.21
总价(万元) 27,500
“远洋金融街西郊宸章”商业及部分住宅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3.69
总价(万元) 263,200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2.69
总价(万元) 193,970
“金融街南开中心”办公、商业及地下车库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90
总价(万元) 142,600
“磁器口后街一期”竣工部分商业、车位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35
总价(万元) 33,400
“金融街·嘉粼融府”部分住宅、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2.13
合计 总价(万元) 3,990,690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 2021 年末评估情况如下:
表:2021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估价结果明细
估价对象 市场价值
总价(万元) 1,155,300
“金融街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8.27
“金融街月坛中心”办公房地产 总价(万元) 250,50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估价对象 市场价值
单价(万元/平方米) 5.95
总价(万元) 81,800
“金融大厦”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6.72
总价(万元) 133,100
“金融街公寓 A1、E、F、G”公寓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0.14
总价(万元) 84,400
“金树街”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71
总价(万元) 499,200
“金融街购物中心”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35
总价(万元) 228,300
“美晟国际广场”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4.66
总价(万元) 30,900
“C3 四合院”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4.85
总价(万元) 78,800
“E2 四合院”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6.38
总价(万元) 17,920
“长安中心”部分地下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43
总价(万元) 10,087
“颐璟万和”6 栋部分住宅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4.33
总价(万元) 60,500
“融悦中心”办公、商业和车位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54
“金融街海伦中心”商业、办公及地下车位房地 总价(万元) 536,000
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4.21
总价(万元) 27,500
“远洋金融街西郊宸章”商业及部分住宅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3.69
总价(万元) 263,200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2.69
“金融街南开中心”办公、商业及地下车库房地 总价(万元) 193,970
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90
总价(万元) 437,500
“静安融悦中心”A 号楼办公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5.59
总价(万元) 158,100
“磁器口后街一期”竣工部分商业、车位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35
总价(万元) 60,600
“磁器口后街二期”竣工部分商业、车位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1.95
总价(万元) 33,400
“金融街·嘉粼融府”部分住宅、商业房地产
单价(万元/平方米) 2.13
“融御滨江”商业房地产 总价(万元) 23,00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估价对象 市场价值
单价(万元/平方米) 1.14
合计 总价(万元) 4,364,077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明细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明细
单位:平方米、万元
项目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2021 年度租金收入 2021 年末公允价值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2
金融街购物中心 93,378.29 32,902.04 368,503.82
号、金融大街 18 号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
街 1 号、3 号、5 号、7 号、
金树街底商 14,771.14 4,369.32 50,388.48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金融街中心 139,616.60 59,347.61 693,445.62
街 9 号楼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C3 四合院 2,080.56 815.58 20,155.99
街甲 23 号、乙 23 号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丁章胡
E2 四合院 4,811.42 1,664.48 63,283.16
同 1 号、3 号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
美晟国际广场项目 48,977.93 3,569.23 191,295.74
大街 110 号综合楼
金融街(月坛)中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
心 街 1 号院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
德胜国际中心 31,886.78 4,959.61 -
外大街 77 号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 97,970.72 5,416.43 232,286.83
路 2号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金融大厦 12,175.34 6,993.00 60,280.21
内大街 410 号楼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
街 1 号、3 号、5 号、7 号、
金融街公寓 13,131.41 1,153.40 71,300.22
中国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上海海伦中心 以东、天水路以南、同嘉 127,235.02 13,103.06 458,044.24
路以西、海伦路以北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
金融街南开中心 开三马路交口融汇广场 2 101,990.53 4,974.11 181,804.95
号楼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
金融街•万科丰科中
(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 138,263.04 1,337.88 -
心
区三期)
中国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
金融街(长安)中
山路 54 号院 7 幢、城通街 12,570.91 260.48 16,382.76
心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2021 年度租金收入 2021 年末公允价值
远洋•金融街西郊宸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盈
章(上海西郊宸 7,445.50 - 26,697.30
港路 1118 号
章)
金 融 街 ·嘉 粼 融 府 重庆市两江新区礼嘉组团
(重庆礼嘉项目) A 标准分区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门头沟融悦中心 39,203.94 437.19 57,972.52
MC00-0018-0061 地块
黄鹤楼融御滨江
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西路
(临江大道 9 号项 21,951.34 - 21,406.70
和临江大道交汇处
目)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黄村颐璟万和 DX00-0102-0702 地块 F1 住 2,329.74 - 10,017.30
宅混合公建用地
沙坪坝地块(重庆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组
磁器口后街项目) 团 A 标准分区
静安融悦中心(部 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路街
分完工) 道 212 街坊 12 丘
武清金悦府(在 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滨河
建) 道东侧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中心
房山金悦嘉苑(在
区 01-17-02 等地块 B1 商业 7,940.00 - 11,590.14
建)
用地
两江新区水土项目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组团
(在建) B 分区
苏州太湖新城项目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塔
(在建) 韵路东侧、天颜路北侧
东莞金悦府(在
东莞市茶山镇下朗村 722.66 - 1,297.64
建)
佛山金悦郡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在建) 南丰大道东侧地块一
合 计 - 157,019.39 3,874,096.40
注1:2020年12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和另一股东方北
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将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100%股权及
相应债权转让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末,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注 2:2021 年 1 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北京德胜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德胜国际中心)100%股权及债权转让予凯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截至 2021 年末,转让事项已完成,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变
更。
(4)固定资产
截 至 2019 年 末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末 ,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余 额分 别 为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86%、4.98%和 5.72%。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276,396.02 96.06
运输工具 682.56 0.24
办公设备 1,473.18 0.51
运营设备 9,041.03 3.14
其他 144.17 0.05
合计 287,736.97 100.00
(5)无形资产
截 至 2019 年 末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末 ,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余 额分 别 为
为 1.09%、1.02%和 1.12%。无形资产主要构成为土地使用权。截至 2021 年末的
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土地使用权 52,996.91 94.06
软件系统 3,346.39 5.94
合计 56,343.30 100.00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别为4.34%、5.25%和4.37%。2020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2019年
末增加54,858.28万元,增幅24.57%。2021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
年初减少58,442.24万元,降幅21.01%。
(7)其他非流动资产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为 1.33%、0.63%和 0.52%。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地下人防车库构成,公
司近三年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表: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信托产品投资 - - 33,300.00
信托业保障基金 10,792.96 16,947.93 17,950.00
B1地下人防车库 484.58 501.29 518.00
B5地下人防车库 2,139.58 2,216.68 2,293.78
B7地下人防车库 681.73 867.65 1,053.58
F2地下人防车库 1,411.45 1,693.88 1,976.31
F7/9地下人防车库 10,736.64 11,085.80 11,434.96
合计 26,246.93 33,313.23 68,526.63
(二)负债结构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
表:公司负债总额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5,083,420.24 41.60 5,194,467.43 40.10 5,013,999.97 40.75
非流动负债 7,135,050.56 58.40 7,762,035.09 59.90 7,289,624.70 59.25
负债合计 12,218,470.81 100.00 12,956,502.52 100.00 12,303,624.68 100.00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12,303,624.68万
元、12,956,502.52万元和12,218,470.81万元。
近三年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000.00 0.04 251,000.00 4.83 5,000.00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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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 19,184.59 0.38 6,814.33 0.13 3,585.00 0.07
应付账款 946,777.05 18.62 763,776.53 14.70 916,375.68 18.28
合同负债 1,290,461.09 25.39 1,355,894.73 26.10 1,327,508.53 26.48
预收款项 125,329.74 2.47 27,626.46 0.53 37,567.19 0.75
应付职工薪酬 27,367.90 0.54 27,680.96 0.53 40,048.39 0.80
应交税费 372,552.29 7.33 442,611.61 8.52 500,030.36 9.97
其他应付款 922,341.97 18.14 972,926.04 18.73 495,786.58 9.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07,438.72 2.11 114,439.70 2.20 108,524.19 2.16
流动负债合计 5,083,420.24 100.00 5,194,467.43 100.00 5,013,999.97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5,013,999.97
万元、5,194,467.43 万元和 5,083,420.24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0.75%、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
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上述六项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 96.87%、92.30%和 96.93%。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000.00万
元、251,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10%、4.83%和
发行的部分超短期融资券尚在存续期。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0年末减
少99.20%,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的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结构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保证借款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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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票据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3,585.00万
元、6,814.33万元和19,184.5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7%、0.13%和
截至报告期期末,近一年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按季度统计情况见下表:
表:近一年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按季度统计情况
当季新增商业承 当季结清商业承 全部商业承兑汇票
全部商业承兑汇票未结 当季销售额
时间 兑汇票金额 兑票据金额 未结清余额占负债
清余额(万元) (亿元)
(万元) (万元) 总额的比例(%)
根据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协商,2021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公司部分项目工程款
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比例有所增加。由于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占公司负债
总额比例很小,公司增加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不会对当季销售签约金额
和结算收入规模产生重大影响。
(3)应付账款
截 至 2019 年 末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末 ,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和费用。2020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16.65%,2021 年末公司
应付账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23.96%,总体呈现波动态势。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结构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余额 占比
地价款 6,193.16 0.65
工程款 930,018.23 98.23
应付货款 4,764.73 0.50
应付代理及服务费 5,792.14 0.61
其他 8.7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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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末余额 占比
合计 946,777.05 100.00
(4)预收款项
截 至 2019 年 末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末 ,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余 额分 别 为
万元,增幅 353.66%,主要原因为 2021 年度收到金融街集团购买丽兹卡尔顿酒
店的股权收购款。
表:最近三年末公司预收款项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项目
预收租金 19,329.74 27,626.46 37,567.19
股权及资产转让款 106,000.00 - -
合计 125,329.74 27,626.46 37,567.19
(5)合同负债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 1,327,508.53
万元、1,355,894.73 万元和 1,290,461.09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明细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合同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
购房款 1,285,669.43
会费及门票等 4,791.66
合计 1,290,461.09
截至 2021 年末,大额合同负债中预售房产收款情况列示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大额合同负债中预售房产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预计竣工时间
金融街·融悦时光(苏州市苏地 2019-WG-14 号地块) 259,423.96 2022 年
金融街·融悦湾(苏州太湖新城项目) 159,145.04 2022/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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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金额 预计竣工时间
金融街·金悦府(无锡鸿山项目) 118,782.93 2022 年
金融街·西青金悦府(天津南站项目) 65,415.39 2022 年
金融街·融府(周庄子项目) 62,788.56 2022 年
合 计 665,555.88 -
(6)应交税费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500,030.36
万元、442,611.61 万元和 372,552.29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97%、
括应交城建税、应交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项目。截至
占应交税费的比例分别为 93.29%、90.33%和 93.96%。
(7)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股利
和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 491,670.58 万元、972,754.74 万元和 922,341.97 万元,
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81%、18.73%和 18.14%。公司 2020 年末其他应付款
比 2019 年末增加 481,084.15 万元,增幅 97.85%,变动原因一是经股东大会审
批,公司从金融街集团下属两家非金融机构借款;二是中信城 B 地块项目因规
划调整,公司与客户解约,退还客户本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利息;
三是合作方向公司控股项目提供股东借款。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
少 50,412.77 万元,减幅 5.18%。
表:公司其他应付款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往来款 815,673.18 844,325.87 399,128.15
投标、租赁保证金等 75,715.74 56,605.60 60,676.96
代收代缴契税、维修基金等 5,618.25 13,963.64 7,964.04
担保费 - - 1,921.90
违约金 16,240.60 16,621.49 16,240.60
资金占用费 - 34,375.49 -
其他 9,094.20 6,862.66 5,738.93
合计 922,341.97 972,754.74 491,670.58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主要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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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主要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 47,457.53 关联方借款
北京乾远置业有限公司 32,983.93 子公司股东借款
苏州吴中滨湖置业有限公司 23,319.56 子公司股东借款
廊坊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500.52 子公司股东借款
北京市京西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13,217.88 子公司股东借款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1,408.77 子公司股东借款
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408.77 子公司股东借款
合 计 158,296.97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
额分别为 1,579,574.04 万元、1,231,697.09 万元和 1,269,966.88 万元,占流动负债
的比重分别为 31.50%、23.71%和 24.98%。2020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比 2019 年末减少 347,876.95 万元,降幅为 22.02%,主要系长期借款到期偿
还。2021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 2020 年末增加 38,269.79 万元,
增幅 3.11%。
近三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3,668,697.62 51.42 4,728,725.46 60.92 4,377,253.01 60.05
应付债券 3,077,268.87 43.13 2,539,214.57 32.71 2,503,318.48 34.34
租赁负债 6,787.11 0.10 10,234.33 0.1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2,296.97 5.36 483,860.73 6.23 409,053.22 5.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35,050.56 100.00 7,762,035.09 100.00 7,289,624.70 100.00
截 至 2019 年 末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末 ,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分 别 为
别为 59.25%、59.90%和 58.40%,其主要构成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
(1)长期借款
截 至 2019 年 末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末 ,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余 额分 别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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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比例分别为 60.05%、60.92%和 51.42%。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主要用于
日常运营及开发建设支出等。
最近三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主要组成情况如下:
表:公司长期借款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质押借款 116,156.68 115,900.00 438,340.00
抵押借款 2,070,938.43 1,999,737.40 1,938,388.44
保证借款 1,142,522.09 1,566,413.83 1,682,750.00
信用借款 1,477,138.03 1,748,190.00 1,357,195.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138,057.60 701,515.77 1,039,420.43
合计 3,668,697.62 4,728,725.46 4,377,253.01
(2)应付债券
截 至 2019 年 末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末 , 公 司 的 应 付 债 券 分 别 为
计的比例分别为 34.34%、32.71%和 43.13%。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明细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明细
单位:亿元、年
发行
发行人 证券简称 证券类别 起息日期 末存续 年末是否
期限
规模 存续
金融街控 21 金街 02 公司债券 3+2 2021-05-13 11.30 是
股股份有 21 金融街
中期票据 3+2 2021-03-22 7.30 是
限公司 MTN001
中期票据 3+2 2020-12-10 25.30 是
MTN003
中期票据 3+2 2020-11-18 19.40 是
MTN002
中期票据 3 2020-09-22 15.00 是
MTN0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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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
发行人 证券简称 证券类别 起息日期 末存续 年末是否
期限
规模 存续
中期票据 3+2 2020-09-22 14.60 是
MTN001B
中期票据 5 2018-03-28 26.00 是
MTN001B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比例分别为 5.61%、6.23%和 5.36%。近三年,递延所得税负债总体呈波动趋势,
主要原因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期末价值变动引起企业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
发行人依法缴纳各项税费,不存在拖欠税费的情况。2020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
得税负债较 2019 年末增加 74,807.51 万元,增幅 18.29%。2021 年末,发行人递
延所得税负债较 2020 年末减少 101,563.77 万元,降幅 20.99%。
(三)盈利能力分析
表:近三年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415,531.36 1,812,137.34 2,618,401.60
二、营业总成本 2,265,137.10 1,327,141.62 2,108,500.75
其中:营业成本 1,897,471.01 1,216,666.54 1,566,997.63
税金及附加 94,470.09 129,834.35 232,321.93
销售费用 98,296.85 92,327.56 92,163.44
管理费用 42,960.27 33,479.71 60,544.50
财务费用 131,938.88 -145,166.54 156,473.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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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1,225.85 -16,673.99 -2,561.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资产减值损失 -73,732.47 -90,007.16 -
信用减值损失 594.49 -3,820.81 -2,063.66
其他收益 2,946.59 3,965.79 2,016.55
三、营业利润 267,344.29 335,626.27 575,592.45
加:营业外收入 3,302.86 13,941.20 5,004.01
减:营业外支出 797.05 3,513.70 8,872.14
四、利润总额 269,850.11 346,053.77 571,724.33
五、净利润 158,117.72 221,846.79 412,065.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4,280.36 249,843.75 344,186.43
少数股东损益 -6,162.64 -27,996.96 67,878.85
下降 30.79%,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
收入下降。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 33.30%,主要系公司房
地产开发结算项目较去年增加。
较去年同期下降;二是受行业调整影响,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部分项目计
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三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持有经营项目客流量和销
售额下滑,同时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客户减免租金,导致收入和利
润下滑。
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项目结算规模较去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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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下降;二是受行业调整影响,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部分项目计提了存货
跌价准备;三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持有经营项目客流量和销售额下滑,
同时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客户减免租金,导致收入和利润下滑。
万元、-42,799.78 万元和 85,351.33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1.95%、
-12.37%和 31.63%。2020 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原因一是新竣工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收益(税前)约 2.69 亿元,二是通过股权转让
方式处置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项目,调减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税前)6.83 亿元。
静安融悦中心西区 A 栋办公楼、重庆磁器口后街(一期二批次、二期)、武汉
融御滨江和黄村颐璟万和竣工,上述项目根据公司“开发销售+资产管理”双轮
驱动战略和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竣工后持有经营,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深圳市
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主要是净利润变化所致;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
为 344,186.43 万元、249,843.75 万元和 164,280.36 万元。近三年,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呈减少趋势。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同比减少 34.25%,主要原因系受行业持续调控影响,公司开发项目毛利率有
所下滑。
(四)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表:近三年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90,560.83 3,346,446.48 3,282,713.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01,260.09 2,357,458.69 3,016,683.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300.74 988,987.79 266,0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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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8,634.92 35,145.13 1,585.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083.67 77,445.95 86,612.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7,551.24 -42,300.82 -85,027.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90,119.51 4,725,149.35 2,307,490.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89,649.99 4,892,696.88 2,578,722.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9,530.48 -167,547.52 -271,232.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667.23 779,130.12 -90,214.26
为 266,029.49 万元、988,987.79 万元和 389,300.74 万元。2020 年度,发行人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88,987.79 万元,上年同期为 266,029.49 万元,变化
主要原因一是《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 年~2035
年)》公布,中信城 B 地块规划条件无法全部实现,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
限公司以协商方式解除北京中信城 B 地块合作协议并收回前期支付价款,二是
新增项目投资现金支出、税费支出及向合作企业提供股东借款减少。2021 年度,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89,300.74 万元,上年同期为 988,987.79
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把握土地市场机会,新增项目投资增加;二是公
司 2020 年与北京中信房地产协商解除北京中信城 B 地块合作协议,收回前期支
付价款。
为-85,027.52 万元、-42,300.82 万元和 407,551.24 万元,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2020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产支持专项计划(金融街中心 CMBS 一期)到期,公司收回次级部分。2021 年
度 ,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407,551.24 万 元 , 上 年 同 期 为-
签署的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收到相应转让价款;二是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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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公开挂牌转让,并收到相应转让价款。
为-271,232.17 万元、-167,547.52 万元和-899,530.48 万元,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
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
支付的现金。2020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547.52 万元,
上年同期为-271,232.17 万元,变化主要是公司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经营安排,
新增净融资较上年略有增加。2021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债结构,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新增借款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
(五)偿债能力分析
表:近三年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流动比率 2.25 2.24 2.21
速动比率 0.53 0.60 0.45
资产负债率(%) 74.15 76.50 75.90
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16 1.18 1.67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21、2.24
和 2.25,速动比率分别为 0.45、0.60 和 0.53,公司始终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5.90%、76.50%
和 74.15%,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48%、68.33%和 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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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获得主要
贷款银行的授信总额为 541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 260 亿元,未使用授信 281 亿
元,未使用授信余额占授信总额的 52%。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近三年,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表:近三年发行人运营效率指标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1.89 12.63 19.07
存货周转率(次/年) 0.23 0.15 0.2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14 0.11 0.17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9.07 次/年、12.63 次/年和 41.89 次/年。
房地产开发结算项目增加,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应收账款下降,使得应收账款
周转率大幅增加。
近三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20 次/年、0.15 次/年和 0.23 次/年。最近
三年,受公司营业成本波动影响,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呈波动趋势。
近三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17 次/年、0.11 次/年和 0.14 次/年。最
近三年,受公司营业收入波动影响,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呈现波动趋势。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优化管理、保障安全、稳健发展”的总体思路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持续加强现金流管理,推进项目销售签约和回款,
缩短现金流回正周期,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二是深挖客户资源,优化激励机制,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推进处置低效资产和产成品去化,补充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三是加强自持物业资产证券化研究和创新,优化自持物业结构,提高自持项目
周转效率和经营效益;四是持续开展整体资金调度,统筹大额资金收支关系,
节约和调度工程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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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业务双轮驱动”战略方向,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公司经营效能。一是整
合调整公司总部组织管理架构,围绕“战略管理中心、绩效管理中心、运营调
度中心、资产配置中心、标准制定中心、风险控制中心”完善组织架构,提高
总部管控效率;二是对开发类子公司进行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做强做大
区域公司利润创造中心职责,提升开发类子公司人均效能;三是整合资产管理
业务,完善持有物业管理架构,优化持有物业管理体系,提升自持物业盈利能
力。
运营标准,提高项目竞争能力。产品研发环节,加强市场研究,持续升级产品
研发和建造体系,推进产品定位质量提升和产品标准迭代建设;工程建设环节,
全面提升项目体系化管理能力及品控风险预控能力,狠抓工程过程质量评估和
交付评估及整改,提升产品品质;成本管理环节,全面提升成本管控意识,从
客户角度出发提高成本适配性,加强动态成本管理,完善战略采购和供应商管
理,提高采购效率。
财务稳健的前提下,按照“广泛研究、积极参与、优中选优、审慎投资”的原
则开展项目投资,一是加强投资筹划,把握土地市场周期性机遇,项目投资聚
焦五大城市群重点城市中发展格局佳、竞争格局优、投资收益好的项目,优化
区域/区位选择;二是拓展投资模式,除公开市场外,加大城市更新、兼并收购、
合作开发等方式;三是通过股权合作、项目定制、以产定销等方式,持续提高
资金周转效率。
市场动向,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统筹好规模、效益、价值
和风险之间的平衡,提前做好相关预案,推动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进风
险巡查机制,强化风险、内控、审计、纪检监察的职能联动,不断增强综合风
险防控能力,提升公司全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 3,668,697.62 万元,应付
债券余额为 3,077,268.87 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 2,00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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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借 款 及 应 付 债 券 金 额 为 1,262,406.20 万 元 ,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有 息 债 务 为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表: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期初金额 期末金额
项目 占比 占比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银行借款 1,591,347.16 17.27 1,580,680.29 19.04
公司债券 1,860,636.83 20.19 1,996,082.29 24.05
企业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 1,452,776.27 15.77 1,205,535.18 14.52
信托借款 2,623,930.00 28.48 1,742,158.03 20.99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 758,964.07 8.24 758,916.90 9.14
境外债券 - - - -
债权融资计划、除信托外的资
管融资等
其他有息负债 469,275.00 5.09 289,909.42 3.49
合计 9,213,929.33 100.00 8,300,282.11 100.00
截至 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发行人非标融资余额分别为 3,080,930.00 万元
和 2,469,158.03 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3.44%和 29.75%。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表:2021 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有息负债期限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2,000.00 - - - - - 2,000.00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121,335.32 101,885.16 701,745.14 368,243.97 1,375,488.03 3,668,697.62
应付债券 - 624,633.11 474,025.40 899,344.46 1,079,265.90 - 3,077,268.87
其他应付款中
- - 289,909.42 - - - 289,909.42
有息债务
合计 1,264,406.20 1,745,968.43 865,819.98 1,601,089.60 1,447,509.87 1,375,488.03 8,300,282.11
(三)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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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如下:
表:2021 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1年末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1,477,138.03 17.80
抵押借款 2,070,938.43 24.95
质押借款 116,156.68 1.40
保证借款 1,144,522.09 13.79
一年内到期的无担保债券(不含短期融资券) 124,348.60 1.50
应付债券 3,077,268.87 37.07
超短期融资券 - -
其他有息负债 289,909.42 3.49
合计 8,300,282.11 100.00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金融街集团。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城区国资委 。
(三)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的详细情况参见第四节“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之“(一)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之“1、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四)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的详细情况参见第四节“四、发行权益投资情况”之
“(二)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之“1、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
参见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c24a54a0-ca34-40d5-
a2ab-2b9cbe2b24e6)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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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相关信息
披露。
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
参见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50753f3a-9763-4e62-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相关信息披露。
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
参见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15e40189-b3a0-4181-
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相关信息披露。
(五)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参见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c24a54a0-ca34-40d5-
a2ab-2b9cbe2b24e6)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之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相关信息披露。
参见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50753f3a-9763-4e62-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相关信息披露。
参见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15e40189-b3a0-4181-
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相关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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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联交易情况
参见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c24a54a0-ca34-40d5-
a2ab-2b9cbe2b24e6)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之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相关信息披露。
参见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50753f3a-9763-4e62-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相关信息披露。
参见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15e40189-b3a0-4181-
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相关信息披露。
近三年,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发行人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的重大担保情况
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按照房地产销售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
押贷款担保。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与子公司上述类型担保余额为 926,180 万元。
为全面支持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
公司等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担保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其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年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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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额 实际 实际担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度 发生日期 保金额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5 日
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 57,890 连带责任保证 5
~2021 年 10 月 19 日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 50,000 2020 年 8 月 4 日 7,017 连带责任保证 5
合计 330,000 93,462
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担保额 实际担
担保对象名称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度 保金额
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 2017 年 8 月 31 日 70,400 连带责任保证 17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 2017 年 11 月 15 日 60,020 连带责任保证 10
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 22,900 连带责任保证 11
~2020 年 1 月 17 日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400,000 2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6
~2019 年 11 月 8 日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250,000 2017 年 11 月 15 日 2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7
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 360,000 60,000 连带责任保证 7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150,000 2017 年 12 月 21 日 4,050 连带责任保证 7
东莞融麒置业有限公司 33,150 2021 年 7 月 2 日 26,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佛山融筑置业有限公司 63,000 2020 年 7 月 24 日 21,452 连带责任保证 5
佛山融辰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金融街融迈置业有限公司 60,000 2021 年 1 月 1 日 28,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6 日
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2021 年 2 月 6 日 4,599 连带责任保证 6
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 4,387 连带责任保证 5
~2020 年 3 月 19 日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 50,000 2021 年 4 月 14 日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8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1,400 2021 年 12 月 3 日 1,400 连带责任保证 4
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707 2021 年 11 月 17 日 1,610 连带责任保证 6
合计 2,867,957 1,439,517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 实际担
担保对象名称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度 保金额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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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如下:
北京富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富饶公司”)诉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发行人为
第三人参加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做出一审判决,
判决发行人支付富饶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8,114.81万元。发行人认为:公司作为
第三人,法院判决超出富饶公司的诉讼请求范围,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同
时,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交房责任。为此,发行人已提起上诉。
审判决有关发行人支付富饶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内容,并驳回了富饶公司的
诉讼请求。
(三)报告期内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置地与中信地产就受让中信地产拥有的北京•中信城 B、
C、D 地块签署了相关合作意向书和协议,并就中信城 B 地块拆迁事宜签署了补
充协议,公司已完成了中信城 C、D 地块的开发与销售。
年~2035 年)》公布,中信城 B 地块规划条件无法全部实现。
公司北京置地与中信地产签署《北京•中信城 B、C、D 地块合作协议之终止协
议》,解除双方关于 B 地块合作及合作协议项下 B 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所有
权利义务。根据终止协议的约定,北京置地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了中信地
产返还的 B 地块合作价款 50.11 亿元,并按照协议约定确认了应收取中信地产
的资金占用费 35.97 亿元。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总计 3,991,807.5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受限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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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受限的资产 科目 受限原因
价值
F2、F4 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 固定资产、无形资
屋所有权 产、投资性房地产
金融街购物中心部分土地使用权和
房屋所有权
富凯大厦房屋建筑物所有权 5,536.70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A1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60,280.21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A5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693,445.62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C3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0,155.99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E2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63,283.16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津塔写字楼 461 套产权 232,286.83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惠州部分土地使用权 1,548.15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海伦中心项目 458,044.24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融府(周庄子项目) 112,621.60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金融街·金悦府(廊坊)土地使用权 241,684.21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无形资
天津瑞吉酒店物业产权 72,374.51 用于借款抵押
产
金融街·御宾府土地使用权 80,681.54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无形资
丽思卡尔顿酒店 51,078.59 用于借款抵押
产
金融街·融悦广场 57,972.52 投资性房地产 用于借款抵押
固安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84,598.76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无形资
仟玺古泉酒店 39,449.39 用于借款抵押
产
融熙景苑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在建工
程
无锡鸿山项目土地使用权 91,116.47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无锡梅村项目土地使用权 93,219.69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上海崇明项目(06A-01A 地块)土
地使用权
苏州市苏地 2019-WG-14 号地块土
地使用权
宝山项目土地使用权 191,411.65 存货 用于借款抵押
存货、投资性房地
金融街融御滨江在建工程 28,659.73 用于借款抵押
产
金融街·金悦府(文化大道项目)
二、三期在建工程
存货、投资性房地
重庆礼嘉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 75,802.84 用于借款抵押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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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复兴两江融府项目部分土地使
用权
金融街·金悦府(顺德陈村项目)
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无形资
慕田峪长城山庄不动产权 548.33 用于借款抵押
产
慕田峪缆车公司 80%股权 800.00 长期股权投资 用于借款质押
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80%股
权
履约保函保证
保函保证金 16,905.38 货币资金
金
用于按揭贷款
按揭保证金 646.90 货币资金
连带保证
合计 3,991,8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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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 级。
体信用评级为 AAA 级。
体信用评级为 AAA 级。
体信用评级为 AAA 级。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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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A。上述信用等级表示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
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产市场出现一定调整,商品房销售面临一定下行压力。虽然为维护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已经有所调整,但当前仍处于政策传导期,市场环境变化
对公司经营提出更高挑战。
利率水平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加之计提较大规模存货跌价损失对利润造成侵蚀,
全年利润规模及盈利能力同比下降。
响,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存货去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
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
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
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
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
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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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
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
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
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
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
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
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
级别暂时失效。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不涉及其他重要事项。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
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总额为 541 亿元,其中已
使用授信 260 亿元,未使用授信 281 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占授信总额的 52%。
表: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机构名称 授信总额 已使用授信 未使用授信
金融机构一 90 57 33
金融机构二 60 6 54
金融机构三 60 20 40
金融机构四 59 1 58
金融机构五 53 53 -
金融机构六 52 44 8
金融机构七 50 2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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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八 45 3 42
金融机构九 30 28 2
金融机构十 16 0 16
金融机构十一 13 10 3
金融机构十二 10 10 -
金融机构十三 3 2 1
合计 541 260 281
(二)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债券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截至 存续及
发行 起息 回售 到期 债券 发行 发行 募集资
序号 债券简称 目前债 偿还情
方式 日 日 日 期限 规模 利率 金用途
券余额 况
非公开 2019- 2021- 2023- 偿还公
发行 01-17 01-17 01-17 司债券
非公开 2019- 2022- 2024- 偿还公
发行 01-17 01-17 01-17 司债券
非公开 2019- 2021- 2023- 偿还公
发行 04-08 04-08 04-08 司债券
非公开 2019- 2022- 2024- 偿还公
发行 04-08 04-08 04-08 司债券
非公开 2019- 2021- 2023- 偿还公
发行 05-23 05-23 05-23 司债券
非公开 2019- 2022- 2024- 偿还公
发行 05-23 05-23 05-23 司债券
非公开 2019- 2022- 2024- 偿还公
发行 06-17 06-17 06-17 司债券
公开发 2020- 2023- 偿还公
行 07-24 07-24 司债券
公开发 2020- 2023- 2025- 偿还公
行 08-11 08-11 08-11 司债券
公开发 2020- 2023- 2025- 偿还公
行 08-25 08-25 08-25 司债券
公开发 2021- 2024- 2026- 偿还公
行 01-12 01-12 01-12 司债券
公开发 2021- 2024- 2026- 偿还公
行 05-13 05-13 05-13 司债券
公开发 2021- 2024- 2026- 偿还公
行 07-13 07-13 07-13 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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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存续及
发行 起息 回售 到期 债券 发行 发行 募集资
序号 债券简称 目前债 偿还情
方式 日 日 日 期限 规模 利率 金用途
券余额 况
公开发 2021- 2024- 2026- 偿还公
行 08-09 08-09 08-09 司债券
公开发 2021- 2024- 2026- 偿还公
行 09-22 09-22 09-22 司债券
公开发 2021- 2021- 2026- 偿还公
行 12-16 12-16 12-16 司债券
公开发 2021- 2026- 偿还公
行 12-16 12-16 司债券
公司债券
- - - - - 209.3 - 169.3 - -
小计
偿还债
SCP001 行 01-17 10-13
工具
偿还债
SCP002 行 03-05 11-27
工具
偿还债
SCP003 行 04-16 01-08
工具
偿还债
MTN001A 行 09-22 09-22
工具
偿还债
MTN001B 行 09-22 09-22 09-22
工具
偿还债
MTN002 行 11-18 11-18 11-18
工具
偿还债
MTN003 行 12-10 12-10 12-10
工具
偿还债
MTN001 行 03-22 03-22 03-22
工具
债务融资
- - - - - 154.6 - 81.6 - -
工具小计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批文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已注册尚未发行的债券,
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及子公司已注册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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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 债券 注册 注册 已发行 尚未发 募集资
注册规模
号 主体 品种 机构 时间 金额 行金额 金用途
拟用于
金融街 小公 中国 偿还到
份公司 司债 会 售公司
债券
合计 - - - 181.00 160.30 20.70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末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表:发行人报告期末存续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截至报 截至报
债券 发行 发行 告期末 募集资 告期末存
债券简称 发行方式 起息日 回售日 到期日
期限 规模 利率 债券余 金用途 续及偿还
额 情况
补充营
运资金
非公开发 偿还公
行 司债券
非公开发 偿还公
行 司债券
非公开发 偿还公
行 司债券
非公开发 偿还公
行 司债券
偿还公
司债券
偿还公
司债券
偿还公
司债券
偿还公
司债券
偿还公
司债券
偿还公
司债券
偿还公
司债券
偿还公
司债券
偿还公
司债券
偿还公
司债券
公司债券小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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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 截至报
债券 发行 发行 告期末 募集资 告期末存
债券简称 发行方式 起息日 回售日 到期日
期限 规模 利率 债券余 金用途 续及偿还
额 情况
偿还金
公开发行 2017-03-09 - 2022-03-09 5年 11 4.75% 11 融机构 存续
MTN001B
借款
偿还金
融机构
公开发行 2018-03-28 - 2023-03-28 5年 26 5.28% 26 借款和 存续
MTN001B
项目工
程支出
偿还债
公开发行 2020-09-22 - 2023-09-22 3年 15 3.87% 15 务融资 存续
MTN001A
工具
偿还债
公开发行 2020-09-22 2023-09-22 2025-09-22 3+2 年 14.6 3.90% 14.6 务融资 存续
MTN001B
工具
偿还债
公开发行 2020-11-18 2023-11-18 2025-11-18 3+2 年 19.4 4.08% 19.4 务融资 存续
MTN002
工具
偿还债
公开发行 2020-12-10 2023-12-10 2025-12-10 3+2 年 25.3 3.97% 25.3 务融资 存续
MTN003
工具
偿还债
公开发行 2021-03-22 2024-03-22 2026-03-22 3+2 年 7.3 3.75% 7.3 务融资 存续
MTN001
工具
债务融资工
- - - - - 118.60 - 118.60 - -
具小计
合计 - - - - - 353.90 - 314.91 - -
注:19 金控 02 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回售兑付;17 金融街 MTN001B 已于 2022 年 3 月
报告期末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境内外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末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境内外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截至募
集说明
债券 发行 发行 募集资 存续及
债券简称 发行方式 起息日 回售日 到期日 书签署
期限 规模 利率 金用途 偿还情况
日债券
余额
偿还公
司债券
公司债券
- - - - - 11 11 - -
小计
偿还债
公开发行 2022-02-22 2025-02-22 2027-02-22 3+2 年 11.4 3.37% 11.4 务融资 存续
MTN001
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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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
- - - - - 11.4 - 11.4 - -
工具小计
合计 22.4 22.4
(六)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与主
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发生过重大违约现象。
(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
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 171.31 亿元,占发行人
截至 2021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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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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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税项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
依据中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
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
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
事项咨询税务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
本期公司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循相关税务规
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财税【2016】23 号),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
国范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
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
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
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
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 1988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
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均应缴纳印花税。
但对本期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
行条例》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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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对有关本期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
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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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指
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包括如下内容: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按照《指引》规定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信息为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当在最
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报告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关
的未公开信息:
发生时;
在《指引》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
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也应当及时向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人报告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收到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报告的或者董事长通知的未公开信息后,应
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予披露的,应组织起草公告文
稿,按照《指引》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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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对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重大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
设置审阅或记录程序,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上述非正式公告的方式包括:以现场或网络方式召开的股东大会、持有人
会议、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公司或相关个人接受媒体采访;直接或间接
向媒体发布新闻稿;公司(含子公司)网站与内部刊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博客;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与特定投资者沟通;公司其他各种形式的对外
宣传、报告等。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领
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主要职责为:
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来访、回答投资者问询、维系投资者关系,促
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
露的职责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
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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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报告有关公司
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
信息。
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债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债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
证债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
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
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
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各方
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直接或间接认购或交易、转让公司发行的信用类债券的,应当及时向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报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定进行审批;
在交易商协会和/或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予以公告;
的媒体公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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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事项属于《指引》规定重大事项的适用范围,或该
事项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下属子公司负责人应当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指引》的规定向信息披露事务负
责人进行报告,公司应当按照《指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向下属子公司收集相关信息时,下属子公司应当
积极予以配合。公司各子公司按照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所提供的经营、财务等信
息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
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交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三、重大事项披露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
事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
关于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
生的后果,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四、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交所其他
业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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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
(二)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5 月 11 日。如
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
年的 5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
每年的 5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5 月 11
日。若投资者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
为 2025 年 5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5 月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四)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
人较好的盈利能力及较为充裕的现金流将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利保障。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公司较好的盈利能力与较为充裕的现金流将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此外,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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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发行人财务状况优良,
信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与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
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
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21 年末,发
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总额为 541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 260 亿元,未
使用授信 281 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占授信总额的 52%。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导
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有可能凭借自身良
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
本付息所需资金。但由于银行授信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
具有强制力,发行人同样存在无法实现授信,取得融资的风险。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
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
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11,451,129.68 万元,在需要时,流动资产变现可以保障
债券及时兑付。发行人流动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具体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785,399.46 15.59
应收账款 72,180.01 0.63
预付款项 50,745.22 0.44
其他应收款 838,512.55 7.32
存货 8,425,221.48 73.58
其他流动资产 279,070.96 2.44
流动资产合计 11,451,129.68 100.00
注: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上述流动资产中,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7,552.28 万元。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
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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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措施。
(一)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财务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
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
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将设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本期
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
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
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
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
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
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中“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
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
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节中“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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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
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
人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
告。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本公司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
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
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
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追加担保等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
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
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
院受理和裁判。
(一)违约事件
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
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违约事件:
(1)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
(上文第 1 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
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
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2)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
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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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3)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
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4)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
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
致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5)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
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
律程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
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
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
预计发行人将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要求并督促发行人及时采
取追加担保等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
因债券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
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由发行人承担执行;因债券受托
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
关规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三)发行人违约责任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
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
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
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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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违约责任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债券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
其在募集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如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但非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身
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职的除外。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规范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
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行行为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
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本公司办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
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
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
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
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四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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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
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对是否同意相关
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和
担保人(如有)偿还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发生或者进入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整顿、和解、重组
或者申请破产等法律程序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是否委托债券
受托管理人参与该等法律程序(含实体表决权)等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
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4)对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在本次债券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在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7)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五条规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
情形之一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5)发行人因减资、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
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
施;
(6)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的事项,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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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9)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10)发生募集说明书或《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加速清偿等需要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情形;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其中,就上述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及第(8)项
情形,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就是否采取应对措施及应对措施的具体内容进行决
议。
前款规定的情形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受托管理人
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简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或决议方式,但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
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上述第(9)款约定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
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
议的理由。
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于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
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
集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
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
协助。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规定,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本规则第
五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发行人、本次债券的担保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
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会
议召集人的职责。单独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
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合并持有本期未
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
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该名
被推举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取得其已得到了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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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同意共同发出会议通知以及推举其为会议召集人的书面
证明文件,并应当作为会议通知的必要组成部分)。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
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向有关登记或监
管机构申请锁定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锁定期自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
时起至披露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止,上述申
请必须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前被相关登记或监管机构受理。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七条规定,受托管理人或者自行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提议人(以下简称“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0 个交
易日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
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除外。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
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
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
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
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 个交易日;有权参加持有
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债权登记日为准;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
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
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会议拟审议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公告的,不
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可以就其已公告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会议通
知,但补充会议通知至迟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7 日前发出,并且应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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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会议通知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召集人有权视情况简化债券持有人会
议召集程序或者决议方式,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但不得对债券持有人合
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八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
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除上述事项外,非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
间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公告并说明变更原因,并且原则上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
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九条规定,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
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拟出席该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至迟应在会议召开日之前 5 日以书面方式向会
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其所持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
并提供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即进行参会登记);未按照
前述要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无权参加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如进行参
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未超过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二分之一,则召集人可就此发出补充会议通知,延期至参会登记人数所持
未偿还债券面值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后召开该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另行公告会议的召开日期。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条规定,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
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所在地级市辖区内的适当场所召开;会议场所、会务安排及
费用等由发行人承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
召集持有人会议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
审慎行使表决权,接受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并配合推动决议的落实,依法理
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二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外,
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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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
议、发表意见或进行说明,也可以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发行人;
(2)本期债券担保人及其关联方;
(3)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
或发行人的关联方;
(4)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5)其他重要关联方。
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持
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
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总额。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
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
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
约定,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受托管
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10%以上
的债券持有人可以提出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发行人、提议人及其他相关
方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议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
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
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
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10 日,将内容完整
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 日内在监管部门指
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除
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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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
表决。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
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或受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并表决的除外)。受托
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
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
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
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
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八条规定,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
券持有人未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
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发行人、债券
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拟审议议案的落实安排发表明
确意见。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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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九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
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网络等方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
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
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由超过代表本
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
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果由债券受
托管理人召集的,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指派的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
果由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召集的,由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指派的
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果由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的本期债券
的持有人召集的,由该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会议主席
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
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席,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
额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
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
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其
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
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
定休会、复会或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议要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
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议不得对原先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
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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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
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
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
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为“弃权”。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至少两名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一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表参加
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
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
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
议的,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有
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
即时点票。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
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
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募集说明书或《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特别约定的,以募集说明书
或《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为准。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
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
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书面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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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
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占发行人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比例;
(2)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
(3)会议主席姓名、会议议程;
(4)各发言人对每一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
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记录员签名,连同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一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债券持有人会议
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
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主席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
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
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
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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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投资者认购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受托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二层
联系人:任贤浩、李文杰、黄凌鸿、马辉、周静磊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截 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持 有 20 金 融 街 MTN001A
(102001812.IB)金额为 3,000.00 万元,持有 20 金融街 MTN002(102002159.IB)
金 额 为 10,000.00 万元,持有 20 金融街 MTN003(102002269.IB )金额为
外,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
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
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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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二条规定,为维护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
益,发行人聘任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
理人的监督。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
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同意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
关约定。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债券持有人自愿接
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发行人享有以下权利:
(1)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更换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3)对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
为,发行人有权予以制止;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上述制止行为应当认可;
(4)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发行人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发行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
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设立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不得挪作他用,并应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
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有
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发行人应当设立专项账户(即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本期债券兑息、兑
付资金的归集,不得挪作他用。
发行人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
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发送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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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能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咨询事宜,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
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和联络人的信息,并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受托管理人应当指定专人
辅导、督促和检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情况。
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等审查验证,
并出具书面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等应当具备相
关监管部门认定的业务资格。
保将该信息的知悉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透
露或者泄露信息内容,不得提前通过其他方式披露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不正当行为。
发行人在境内和境外市场同时发行债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市场披
露的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应当同时在交易所披露。
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的,及时披露可能会损害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益或者误导
投资者,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
并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A.拟披露的信息未泄露;
B.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C.债券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交易所同意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
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暂缓披露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
或者暂缓披露期限届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对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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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暂缓披露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的其他情形,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损害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益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
披露应当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要求,遵守有关监管规定。
提出的问询,不得以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为由不履行报告或
者回复交易所问询的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交易所问询,或者未按照《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规定和交易所要求进行报告,或者交易所认为必要的,交易所可以
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
当及时、如实提供或者披露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发行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露的相关规定。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应当按照《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承销机构或者相关专业
机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4)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以下列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
重大事项,发行人在 3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应当及时向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交所提交并披露重大事项公告,说明事项起因、状态及
其影响等,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同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
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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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重大损失;
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罪或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
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化;
要求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
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纪律处分的,还应当
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及持股比例
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转让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在转让达成后二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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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相关情况。
(5)发行人应按受托管理人要求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从债券托管机
构取得债权登记日转让结束时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并在债权登记
日之后一个转让日将该名册提供给受托管理人,并承担相应费用。除上述情形
外,发行人应每年(或根据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间)向受托管
理人提供(或促使登记公司提供)更新后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发行
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追
加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增加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和/或用财产提供抵押和/或质押
担保,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同时配合受托
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落
实相关还本付息及后续偿债措施的安排并及时报告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受托
管理人。
(9)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
信机构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其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四条
项下的各项受托管理职责,积极提供受托管理调查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
况,全力支持、配合受托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工作,维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
(10)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
人能够有效沟通。本期债券设定保证担保的,发行人应当敦促保证人配合受托
管理人了解、调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要求保证人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及时提
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信息,协助并配合受托管理
人对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11)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
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2)发行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
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分别向交易所提交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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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报告,但债券募集说明书在发行时已经披露相关内容的除外。
(1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转让交易。
(14)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
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其他额外费
用。
(15)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
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
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
踪和监督。
情况。
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
险,采取或者督促发行人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
和处置违约事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发行人与保证人(如有)的资信
状况、担保物(如有)价值、权属情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出现可
能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受托管理人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3)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间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偿债保障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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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以及信息披露等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履行义务的执行情况。受托管理人应当至
少提前二十个交易日掌握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
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并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和到期日二个交易日前向深
交所提交发行人本息筹备情况说明。
(4)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
并至少每年向债券持有人披露一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发行人为债券设定增信措施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发行前或募集
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权利证明或者其他相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
期内妥善保管。
(6)在债券存续期间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等
事务。
(7)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或者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
时,要求并督促发行人及时采取追加担保等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依法申请法
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
(8)发行人预计或者已经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督促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
偿付义务的机构及时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履行相关偿付义务,并可以按照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
债券持有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
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
(9)负责除本期债券正常到期兑付外被实施终止转让后,本期债券的登记、
托管及转让等事宜。
(10)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
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储存、划转和兑息、兑付资
金归集情况。
(11)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
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
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
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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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3)对于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适当方签署的任何通
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
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受托管理人依赖发行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而通过邮件、传真或
其他数据电文系统传输发出的合理指示并据此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行为应
受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但受托管理人的上述依赖显失合理或不具有善意
的除外。
(14)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销机构、增信主体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
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积极提供受托管理调查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维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5)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
酬。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在至少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披露上一
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结果;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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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提前披露《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的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预计披露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影响
债券还本付息能力的情况与风险等事项。
债券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3.5 条规定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未按照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时,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及时披露受托管理事务临时
报告,说明事项起因、影响以及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相关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还应在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中予
以披露。
(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
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
告》:
出现上述第 4)款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说明事项起因、影响以及受托管
理人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1)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
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
益。
(2)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
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可能
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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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受托管理人双方之间,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或负有债务;
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
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
生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
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
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
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的约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发行人以
及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认可受托管理人在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服务
之目的而行事,并确认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可以同时提供其依照监管
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直
接投资、研究、证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免受托管理人因
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责任。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托管理人;
出现本条第 1)项、第 2)项或第 5)项情形且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出现本条第 3)项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召集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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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持有人会议,聘请新的受托管理人;出现本条第 4)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
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推荐新的受托管理人。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
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
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
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
深交所、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
毕工作移交手续。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
确:
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
和准确:
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
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
者协议的规定。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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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
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
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
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
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
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提前终止。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
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
的违约事件:
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一)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
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
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
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
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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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的情形。
(3)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
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起民事诉讼、
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能形成有
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全部或部
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
者破产等法律程序;
(第 13.2 条第(一)项除外),并预计发行人将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
应当要求并督促发行人及时采取追加担保等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依法申请法
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
因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
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6.2 条的规定由发行人承担;因受托管理
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6.3 条
的规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4)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
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
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其在
募集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如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
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但非因受托管理人自身故意或重
大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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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
用中国法律。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
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当向发
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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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
法定代表人:高靓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范文、王永欢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有关经办人员:杜美娜、任贤浩、李文杰、黄凌鸿、马辉、周静磊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9 层
负责人:韩德晶
联系电话:010-66578066
传真:010-66578016
有关经办人员:张文亮
(四)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220
有关经办人员: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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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60101
法定代表人:闫衍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银河 SOHO 5 号楼
联系人:王钰莹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负责人:张国平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有关经办人员:任贤浩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沙雁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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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张诚
联系人:吴姝靓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联系电话:010-86493052
邮政编码:100045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
负责人:鞠维萍
联系人:李成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
联系电话:010-61014193
邮政编码:100031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 至2022年3月31日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持 有20金 融 街MTN001A
(102001812.IB)金额为3,000.00万元,持有20金融街MTN002(102002159.IB)
金额为10,000.00万元,持有20金融街MTN003(102002269.IB)金额为3,000.00
万元;中信建投证券持有金融街(000402.SZ)41,335股。除上述情况外,发行
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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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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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
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
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靓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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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高靓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杨扬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赵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盛华平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白力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开国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杨小舟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巍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朱岩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栗谦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谢鑫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李想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志刚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晓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梅华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傅英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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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李文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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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签字):
【】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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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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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签字):
【】 【】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字):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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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
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金融街公寓 D 座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二层
联系人:任贤浩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