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6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上发布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公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
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
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资料。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在公司(含分、
子公司)任职且上一年度绩效表现符合要求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
员及核心骨干。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