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2-019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莱柯”)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度非公开发行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普莱柯(南京)生物
工程有限公司
生物制品车间及配套设 洛阳惠中生物技术有
施改扩建项目 限公司
合计 94,200.00 9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
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
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
性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调整后:
“扣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向永修
观由昭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缴纳的 200 万元出资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90,000.00 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 89,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普莱柯(南京)生物
工程有限公司
生物制品车间及配套设施 洛阳惠中生物技术有
改扩建项目 限公司
合计 94,200.00 89,800.00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
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
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
性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
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详见附件《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发行方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需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
订稿)
附件: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许科
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张许科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拟认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 30%(含
本数)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 5%(含本数)。张许科先生不参与市
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
则张许科先生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其余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
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
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
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
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
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
定进行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64,299,2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
若公司股票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注销库存股,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
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
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询价结果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扣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向永修观
由昭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缴纳的 200 万元出资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90,000.00 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 89,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普莱柯(南京)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
生物制品车间及配套设施改扩建 洛阳惠中生物技术
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94,200.00 89,800.00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
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
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
性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七、限售期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