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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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核,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麦趣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管理人员和
骨干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培育员工敬业精神和企业归属感,实现公司、股东、员
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获授员工将基于业绩表现
与重大贡献程度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佳俊 高波 黄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