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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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和2022年4月21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和会议补充通知。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心第一会议室。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7名,代表股份292,681,24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29.0630%。
     其 中 : 现 场 参 加 本 次 股 东大会 会 议 的股 东 及 股 东授 权 代表10名 ,代 表 股 份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17名,代表股份14,591,771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1.448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共计122人,拥有 及代表的股份为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
下:
     同意282,790,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06%;反对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85,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8935%;反对9,835,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2.9194%;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71%。
  同意282,790,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06%;反对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85,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8935%;反对9,832,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2.9094%;弃权5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
  同意282,626,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44%;反对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820,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3436%;反对9,999,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3.4693%;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71%。
  同意282,606,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76%;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800,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2766%;反对10,019,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3.5363%;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71%。
  同意282,776,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59%;反对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71,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8473%;反对9,845,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2.9556%;弃权5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
  同意282,775,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55%;反对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70,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8433%;反对9,850,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2.9696%;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71%。
议案》;
  同意282,776,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59%;反对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71,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8473%;反对9,848,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2.9656%;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71%。
  鉴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女士、钟舒乔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
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262,760,309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031,6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485%;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86,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8989%;反对9,889,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3.1011%;弃权0股。
  同意282,791,9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11%;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86,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8989%;反对9,889,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3.1011%;弃权0股。
  鉴于股东宗秋月女士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 9,500
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82,788,6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31%;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92,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9196%;反对9,88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3.0804%;弃权0股。
  鉴于股东钟舒乔先生、张永臣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
有有效表决权 290,350 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82,319,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55%;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804,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2897%;反对10,071,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3.7103%;弃权0股。
  同意282,660,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63%;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855,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4597%;反对10,020,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3.5403%;弃权0股。
  同意278,571,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90%;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65,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52.7710%;反对14,110,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47.2290%;弃权0股。
  同意278,502,3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55%;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7,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52.5411%;反对14,178,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47.4589%;弃权0股。
  同意278,551,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22%;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46,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52.7047%;反对14,12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47.2953%;弃权0股。
  同意278,551,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22%;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46,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52.7047%;反对14,12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47.2953%;弃权0股。
  同意278,545,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01%;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39,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52.6840%;反对14,136,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47.3160%;弃权0股。
  同意282,832,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51%;反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27,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7.0354%;反对9,848,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2.9646%;弃权0股。
  同意282,604,4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71%;反对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9,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66.2713%;反对10,073,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3.7187%;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张晓敏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
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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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蓝帆医疗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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