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3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2,285,22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3.2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是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减持。
拟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
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5,571,3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减持价格根
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于今日收
到公司股东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投资”)的《拟计划减
持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要求,现
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华夏投资 5%以下股东 22,285,220 3.24% IPO 前取得:22,285,220 股
注:华夏投资系公司董事、高管、核心人员等持股公司;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及上市前发起人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各年度权益分派后获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华夏投资 6,000,000 0.92% 2021/6/17~ 17.42-17.42 不适用
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9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因
区间 源
华夏投资 不超过: 不 超 2022/5/30 按 市 场 IPO 前取 股 东 自 身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股 0.81% 2022/11/25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华夏投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将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持有发行人股数的 10%,将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减持计划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
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持有公司股份
余额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华夏投资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如下承诺:
自东方电缆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起算日起至东方电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减持东方电缆的股票。如
有违反,本公司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东方电缆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