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定期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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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定期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证券”)作为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计划于 2022 年 5 月至 9 月期间,
对浩通科技进行第一次定期现场检查,具体如下:
选派人员,并保证廖陆凯、施卫东至少一人参与)
  保荐机构及现场检查人员可采取的方式和手段包括:
  (1)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3)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
录、录音、录像、照相;
  (4)检查或者走访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重大的控股或参股公司;
  (5)走访或者函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6)走访或者函证上市公司重要的供应商或者客户;
  (7)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
构提供专业意见;
  (8)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认为的其他必要手段。
  保荐机构及现场检查人员核查内容及重点关注问题包括: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3)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4)信息披露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7)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8)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0)现金分红制度的执行情况;
 (1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1)民生证券将在现场检查结束后的十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浩通科
技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民生证券将在现场检查结束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完成现场检查报告,并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定期现场检查工作计划》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廖陆凯                施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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