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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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证券”)作为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对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拟定
如下工作计划:
  一、本期持续督导工作的人员组成
  廖陆凯、施卫东、刘坤、王一儒
  二、本期持续督导方式
  本期持续督导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可采取的方式包括: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录音、录像、照相;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五)走访或函证上市公司重要的供应商或客户;
  (六)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
  (七)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年度培训;
  (八)检查或者走访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重大的控股或参股公司;
  (九)走访或者函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
构提供专业意见;
   (十一)保荐代表人认为的其他必要手段。
    三、本期持续督导重点关注事项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四)信息披露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八)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十)现金分红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四、培训计划
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一次持续督导培训。
    五、现场检查的时间安排
   持续督导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要求,计划在 2022 年 5-9 月对浩通科技进行一
次现场检查。
    六、2022 年持续督导内容及时间安排
       时间                      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计划》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陆凯            施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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