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2-5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室。
网络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9.09%。由于北京受到疫情影响,公司控股股
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通过远程通讯方式参加现场会议,
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名,代表股份
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审议《关于债权人变更暨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7,291,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8.78%;
反对 9,771,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1.2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146,30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38.61%;
反对 9,771,27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61.3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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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