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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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总股本 9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 54,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
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整原则一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5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
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吴立、贡翌华
 咨询电话: 0510-86218827
 传真电话: 0510-8621822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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