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科技: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2-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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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
  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
  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
  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来 6 个月内(减
  持期间:2022/2/15-2022/8/15)存在减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回购
   提议人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
   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
  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
  注销程序的风险;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彦龙先生向董事会提
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提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
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
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本的 0.8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0.00 元
/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35.71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
        拟回购资金总额       按回购价格上限测 占 公 司 总 股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元)         算回购数量(万股) 本的比例(%)
用于员工持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股计划或股   2,500-5,000    35.71-71.43   0.44-0.89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权激励                                              日起 6 个月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70.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
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
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资金来
源为超募资金。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70.00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类                              后
 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
条件流   30,883,740   38.45    31,598,026   39.34    31,240,883   38.90
 通股
无限售
条件流   49,432,760   61.55    48,718,474   60.66    49,075,617   61.10
 通股
总股本   80,316,500   100.00   80,316,500   100.00   80,316,5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79,683.4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153,211.30 万元,母公司流动资产为 146,730.58 万元。按照本次回
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 2.78%、3.26%、3.41%。
  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上限股份回购金
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
款。
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
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
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专项意见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
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可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
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当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当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充分考
虑了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
素,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当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
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孙彦龙先生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 6 个
月内,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大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
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结束增持,增持结果公告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
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
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孙彦龙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公司两名董事兼高管除由于股权激励归属办理了股份归属登记外,其他董监
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
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
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通过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大连虹昌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大
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未来 3 个月、未
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兼高管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
划。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来 6 个月内(减持期
间:2022/2/15-2022/8/15)存在减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孙彦龙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2 年 3 月 25 日,提议人
向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孙彦龙先生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大连
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
份,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截
至提议前,提议人已结束增持,增持结果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9)。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上将投赞成票。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未来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未能如期实施该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
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关的其他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
的风险;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3 月 28 日)、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4 月 19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0)、《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4914501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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