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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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2-025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
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于
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粟武洪先生(董事长)、宋超平先生(副董事长)、周叶青先生、
粟文红先生。
  独立董事:唐小琦先生、胡军科先生、曹越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七名董事组成(简历详见附件),自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近日收到唐小琦先生的告知,唐小琦先生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204130588)。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
  以上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
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各专
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其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粟武洪先生   粟武洪先生、宋超平先生、唐小琦先生
提名委员会       唐小琦先生   唐小琦先生、胡军科先生、粟武洪先生
审计委员会       曹越先生    曹越先生、唐小琦先生、粟文红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胡军科先生   胡军科先生、曹越先生、宋超平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赵铁军先生(监事会主席)、唐健飞先生。
  (二)职工代表监事:廖平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以上三名监事组成(简历详见附件),自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
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第四届管理层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聘任岳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刘灯先生、尹德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职务;聘任姚红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邓时英女士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
规定,公司聘任覃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向绍华先生、李顺
秋先生,独立董事于革刚先生、王红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绍华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3,93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李顺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17,6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于革刚先生、王红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董事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
则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
等相关承诺。公司及董事会对向绍华先生、李顺秋先生、于革刚先生、王红霞女
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刘胜刚先生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但仍
在公司担任系统事业部副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胜刚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2,641,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监事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
则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
等相关承诺。公司及监事会对刘胜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
感谢!
  因任期届满,公司完成换届选举,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赵铁军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李继祥先生因公
司章程调整,其任职的质量总监职务不再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赵铁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继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8,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0%,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以上人员岗位调整之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应法律、
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
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赵铁军先生、李继祥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给予了公司专业的支持,为公司的健
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附件:
   粟武洪先生,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担任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技术员,
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件厂经营处项目经理,1998 年 1 月至 2004 年 2 月担任宏
大液压公司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之日,粟武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05,592 股,是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除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粟文红先生系兄弟关系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粟武洪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宋超平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之日,宋超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37,011 股,系公司第二
大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宋超平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周叶青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1984 年 3 月至 1984 年 4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干部,1984
年 5 月至 1997 年 12 月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邵阳市中心支公司城
东公司股长、副经理等,1998 年 1 月至 2000 年 12 月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
省分公司邵阳市城东支公司书记兼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担任益阳维
克仓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益阳市朝阳开发区民营企业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之日,周叶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56,436 股,并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叶
青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粟文红先生,196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8 年 10 月至 2012 年 3 月,担任湖南翔景货运代理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湖南咔咔影像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3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粟文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10,321 股,除与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粟武洪先生系兄弟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粟文红先生作为公司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
的情形。
  唐小琦先生,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制造自动化专
业博士。现为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数
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国机床数控系统及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邵阳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院长,邵阳市人民政府科技经济
顾问。曾发表论文 110 篇,其中 SCI 收录 80 多篇;获国家发明专利 100 多项;
承担和主持完成了国家、省部级项目二十多项;主持和参与国家标准制订 10 多
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4 次,二等奖 4 次;2014 年国家科技部“高档数控
系统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截至本公告之日,唐小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胡军科先生,195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沙铁道
学院机械系工程机械专业本科学历,长沙铁道学院电子系自动控制专业研究生学
历。先后担任长沙铁道学院学院机械系助教;担任长沙铁道学院机械系讲师;担
任长沙铁道学院机械系、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副教授;担任中南大学机电工程
学院教授。共发表论文 70 多篇,申请专利 20 多项,曾获韶山市、湘潭市和湖南
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长沙市天心区优秀政协委员;中南大学研
究生教学优秀质量奖;中南大学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等荣誉。拥有 40
年工程机械和液压传动的研究工作经经验。目前兼任中国工程机械学会液压分会
副理事长、中国工程机械学会混凝土机械分会副理事长、湖南省矿用井下乘人装
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南省散装物料处理智能装备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五邑大学兼职教授、湖南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胡军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曹越先生,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会计学)
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现为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
国注册税务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
湖南省会计学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理事,“企业财务信息与资本市场效应”湖
南省重点实验室研究成员。已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 CSSCI 源刊发表
论文 54 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15 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 3 项,其他省部级
课题 9 项。曾获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优秀
论文三等奖、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竞赛三等奖、中国人民大学“十大学术新星”、
湖南大学首届哲学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湖南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南大学教
学评价全校前 50 强等荣誉。兼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
司、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曹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赵铁军先生: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
尔滨工业大学流体传动与控制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GB/T17491-2011
等国家标准起草人之一。1988 年 7 月加入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件厂,1988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先后担任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件厂车间技术员、新产品开
发部部长、副总经理(分管技术)等职务,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9 月,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分管技术),2005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担任温州海特克液压有限
公司柱塞泵开发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兼技术部部长等职务,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 月,担任公司元件事业部经理、总工程师。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赵铁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00,000 股,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
定的情形。
  唐健飞先生,196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1988 年 8 月至 1990 年 10 月,担任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件厂阀车间技
术施工员,1990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0 月,担任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件厂技术
中心工装设计员,2004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 月,担任公司技术中心工艺工装设计
员,主要负责产品 CY 泵及阀的工装设计工作并设计了大量复杂工装。2010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工艺工装设计员,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唐健飞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3,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
定的情形。
   廖平女士: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7
年 8 月至 2004 年 6 月,个体经营,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任维克有限仓
库保管员,2005 年 2 月至 2020 年 2 月,先后担任计划部、销售部、生产部副部
长。2010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廖平女士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
求的任职资格。
   岳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历,工
程师。1991 年 7 月加入邵阳液压件厂,1991 年 7 月至 2004 年 10 月,担任邵阳
液压件厂铸造车间技术员、技术主任,2004 年 10 月至 2008 年 3 月,担任维克有
限铸造车间技术主任,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担任维克有限副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岳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8,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岳海先生作为公司
总经理候选人,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刘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主要从事柱塞泵、马达的设计研发和工艺开发管理工作。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无锡威孚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液压工程师,从事闭式泵马达
和静液压传动装置 HST 的开发工作。2014 年 5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丹佛斯动
力系统(浙江)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工艺经理等,曾主导过重载开式柱塞泵的
设计研发和配套自动化生产线的开发,以及负责进口柱塞泵马达国产化项目的实
施和工艺管理工作。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油泵事
业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之日,刘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灯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
理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也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尹德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
一级技师。1992 年进入邵阳液压件厂工作,先后任系统车间主任、系统油缸车间
生产总监,曾荣获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优秀管理者称号、邵阳维克液压股
份有限公司优秀员工称号、邵阳市双清区劳动模范称号等荣誉,2021 年至今任油
缸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尹德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尹德利先生作为公司副
总经理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也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姚红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7 月出生,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1995 年 9 月加入邵阳液压件厂,1995 年 9 月至 2004 年 3 月,担任
邵阳液压件厂三车间技术员、生产处调度员,科技管理处专干,2004 年 4 月至
长,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公司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
长,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1 月,担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之日,姚红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5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邓时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 年 12 月至 2003 年 8 月,担任湖南邵阳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化验员、销售会计员,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担任湖南兴业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8 年 7 月,担任维克有限成本会计、
主办会计,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 月,担任维克有限财务部部长,2010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0 月,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7 月,担任公司
审计部部长。2014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之日,邓时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覃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生,本科学历。曾先后
任湖南惟楚线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员、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证券及投资
事务主管。覃波先生已于 2021 年 8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覃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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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清环保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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