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南和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忠先生《关于提议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赵忠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忠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认可,
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向董事会提
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
三、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
整后的政策实行。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币 29.22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金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
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 171.12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按照本次拟回购股
份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 297.7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1.72%。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
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
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赵忠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赵忠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赵忠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
具有可行性。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22)。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