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
券时报》披露了《东尼电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日,
公司通过 OA 系统公告、内部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
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23 日至 2022 年 5 月 3 日(共计 11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
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
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激
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解之处。
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