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0,320,89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3.35%)的股东汤同
奎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699%)。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
后的 6 个月内进行(2022 年 5 月 11 日—2022 年 11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2022 年 5 月 27 日—2022 年 11 月 25 日)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于今
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无限售流通股(股)
汤同奎 董事长 30,320,891 33.35% 7,130,2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2022 年 5 月 27 日—2022 年 11 月 25 日)。
姓名 无限售流通股(股) 拟减持股数(股)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汤同奎 7,130,223 2,700,000 2.9699%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三、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汤同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
下:
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上海玲隆鲸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份额以及本人通过玲隆鲸投资间接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要求
公司或者玲隆鲸投资回购该前述股份或份额。2.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所持有的前述
锁定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3.同时,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在
遵守前述第 1 项和第 2 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于
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以直接或间接
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
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
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
价格。5.不论本人在公司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公司处离职,
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有关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人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
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
整后的价格。
等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依法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汤同奎先
生均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
告。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