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21-02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2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840.0210 万份,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4%;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45.8250 万份,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
通股。
宜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2019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长春一汽
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12),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
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长春一
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记完成的公告》。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等待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届满的说
明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
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
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可申请行权上限为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 34%。本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届满,公司将按照规定在等待期届
满后办理行权事宜。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上限为所获股
票期权总量的 50%。本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8 日,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届满,公司将按照规定在等待期届满后办理行权事宜。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21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1.2978 元<按照
股收益不低于 1.27 元<按照 50,765.616 万股计算>, 率为 36.24。
评价标准 A B C D E 层管理岗位人员外,剩余 132 名激励对象
标准系数 1 0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C”及以
上,个人满足行权条件。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除退出中(高)层管理岗人员
外,预留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C”及以上,个人满
足行权条件。
三、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与注销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首次授予161名激励对象的2,280万份股票期权于2019年6月17日登记完成。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实施完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04元/份调整为12.44元/份;由于8名激励
对象退出中层管理岗位,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6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
司实施了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80万份调整为2,964.00
万份。其中,第一批次可行权数量由720.72万份调整为936.936万份,拟注销的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由 96.00 万 份 调 整 为 124.80 万 份 , 剩 余 尚 未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9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9名激
励对象退出中层管理岗位,本次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计113.5095万份(其中10.2960万份股票期权为其中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
放弃行权的数量)
。注销后,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1,799.0505万份。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 144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886.0995 万份。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42元/股调整为9.12
元/股。
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人数为143人,行权数量为879.2035万份。
(二)预留授予部分
预留授予8名激励对象的94.5万份股票期权于2020年6月1日登记完成。
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
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4.5万份调整为122.85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54元/股调整为9.49元/股。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61.425万份。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49元/股调整为9.19
元/股。
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人数为8人,行权数量为61.425万份。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行权安排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民币A股普通股。
权的股票期权为840.0210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
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 尚未行权数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数量 量
(万份) (万份) (万份)
陈培玉 董事、总经理 33.15 11.2710 0
江 辉 副总经理 33.15 11.2710 0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于 森 33.15 11.2710 0
书
焦杨 副总经理 29.25 9.9450 0
刘洪敏 副总经理 29.25 9.9450 0
核心管理人员(共 127 人) 2312.70 786.318 0
合计(132 人) 2470.65 840.0210 0
(注: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注销的因素)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民币A股普通股。
的股票期权为45.8250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
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数 尚未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量(万份) (万份)
(万份)
核心管理人员(共 6 人) 91.65 45.8250 0
合计(6 人) 91.65 45.8250 0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满足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
行权条件,132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绩效考核合格,6 名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绩效考核合格,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 132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 840.021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 6 名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 45.825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层面 2021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除首次授予的 12 名激励对象退
出中(高)层管理岗位,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退出中(高)层管理岗位,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
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
形。
本次行权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
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 132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
权期的 45.825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层面 2021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2 名
已退出中(高)层管理岗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已退出中
(高)层管理岗位,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可行权条
件,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本次行权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
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 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132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
的 840.021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 6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
行权期的 45.825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
为 132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 840.021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
权手续,为 6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 45.8250 万份股票期
权的行权手续。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等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和《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