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博天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现就公司 2021 年度
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 PPP 项目等参股公司。
元。
额为人民币 72,335.7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系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PPP
项目等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任何第三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担保事项,未发现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骆建华、王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