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5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随即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总股本由 598,809,616 股增加至 601,113,216 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经办具体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
对象 21 人因离职、1 人因被选举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且公司 2021 年度业绩
未达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
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 22 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17.0380 万股,回购 353 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公司
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回购价格由 36.80 元/
股调整为 26.16 元/股,回购数量由 99.4460 万股调整为 139.2244 万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
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
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 2020 年利润分派时
现金股利已发放给激励对象。
P1=(P0-V)/(1+n)=( 36.80-0.18)/( 1+0.4)= 26.16 元/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
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Q0×(1+n)=12.1700*(1+0.4)=17.0380 万股;
Q=Q0×(1+n)= 87.2760*(1+0.4)= 122.1864 万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6.16 元,回购数量为 139.2244 万股,本次拟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3,691.8484 万元(含利息),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
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调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我们认
为: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阅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
董事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益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6.80 元/股调整为 26.16
元/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9.4460 万股调整为 139.2244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符合《激
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和《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
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份注销手
续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