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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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
件等事宜,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
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
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进展,如评估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9,790.54         207,168.08
      负债总额              85,186.61          71,293.53
      净资产              134,603.94         135,874.55
      项   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75.28           4,864.59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可能影响资产
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财务费用”、
                                 “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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