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通: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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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实行其他风险
               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五)开市起复牌。
处理,股票简称由“深大通”变更为“*ST大通”,股票代码仍为000038。
限制为5%。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三)、第
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
处理的起始日
限制为 5%。
     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发”退市
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但上
述银行账户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被冻结的账户不是公司的主要
银行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第9.3.1条(三)、
第9.8.1(四)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2年5
月6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与具体
措施
     (一)、董事会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
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一定程度上反
映了公司面临的风险,但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改善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尽早消除非标意见中涉及的事项,力争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二)、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
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公司将根据再审审理结果确认最终处理方案。公司将积极协
调另外两个合伙企业有关合作方在合伙企业到期后达成合理有序退出,同时公司
将按照《反担保协议》约定催促反担保方履行反担保义务。
可能已经经营不善或者面临破产;部分客户需要公司当面沟通才能配合审计工
作,但受疫情影响公司未能和客户形成有效沟通。 未来公司积极与客户协调取
得更有利的直接和间接材料证据,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本次无法表示意见所形
成的各项意见基础,努力将其中各项相关不利因素尽快化解。
调查工作,提供监管部门调查所需材料,还努力协调已剥离的子公司配合监管部
门调查工作并配合提供材料、问询、谈话等。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
调查工作,待相关调查结果出具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整改,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宣贯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点核查公司在信息披露中
关键的控制点。
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和价值,管控
重大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及财务管理素质,杜绝再次出现上述情形。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的规定,如果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
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
资者的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海证券
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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