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 厦门港务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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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2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经厦门港务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
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行;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
售;
年及一年以下短期公司债品种),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本次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率及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
法规和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确定;
偿还有息负债或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
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
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
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如果本公司已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内
取得监管部门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许可或注册的,则本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
可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述决议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完成之
日止;
构同意注册的发行要素为准。
 三、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本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
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及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
体债券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利率确定
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否设置回
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增信方
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和各期发行规模、偿债保障措施、交易场所、在股
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
市有关的全部事宜;
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
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
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会议规则》;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对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
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户,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止;
本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
时生效。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事项及上 述授权事宜尚 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
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也不是电子认证服务
行业失信机构。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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