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5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到期摘牌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9 方钢 EB)于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本期债券摘牌后,方大钢铁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数为 727,473,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4%。
? 本期债券摘牌后,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数为
未发生变化。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钢铁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完成发行方大钢铁 2019 年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期限为 3 年。(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登载于《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之《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
行的公告》)
。
根据有关规定和《方大钢铁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
月 29 日摘牌,换股截止日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本期
债券累计换股 55,422,7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委托其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付完成后将尽
快办理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 方钢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的股票划
转回方大钢铁证券账户的手续。
二、本期债券摘牌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期债券摘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比例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27,473,252 33.74%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175,820,000 8.16%
方威 116,204,114 5.39%
合计 1,019,497,366 47.29%
本期债券摘牌后,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变化。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