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
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对外担保及内部控制等事项的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全体
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一、2021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序号 监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序号 监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
议案》
二、2021 年度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1 年的决策程序、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
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
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以及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有效并得到严格执行,财务
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2021 年无关联交
易行为,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行为;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的管理和登记工作并备案监管部门,督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未发生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
护股东的权益。
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
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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