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通: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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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如
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经自查,公司2021年因业务调整,需对公司2021年度已披露一季报、半年报、
三季报部分已采用总额法确认的收入数据按照净额法进行更正,本次更正只调整
上述报告期的收入、成本,对上述报告里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净资产等不产生
影响。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
定,公司对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
务报表及附注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按净额法对 2021 年度销售收入进行更正,2021 年一季度冲减收入
减收入 1,006,760,455.33 元,累计冲减成本 1,006,760,455.33 元。主要变动内
容如下文所示。
  三、更正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对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
正信息主要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807,105,182.16     -228,356,170.41     578,749,011.75
营业成本         739,108,004.35     -228,356,170.41     510,751,833.94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1,974,067,441.02     -599,026,458.35   1,375,040,982.67
营业成本       1,836,880,369.49     -599,026,458.35   1,237,853,911.14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2,885,707,944.26   -1,006,760,455.33   1,878,947,488.93
营业成本       2,687,791,138.06   -1,006,760,455.33   1,681,030,682.73
  根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报告、
新,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新后)、
  四、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涉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收入、成本的调整,对上述报告里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净资产等不产生影
响。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董事会关
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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