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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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2-04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30,482 股
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授予激励对象 339 人,授予价格为 5.86 元/
股,实际授予数量为 1,291.94 万股。
动的处理” 第一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激励对象辞职、
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
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鉴于激励对象凌海、郄才
富、陈喆已离职,上述 3 人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0,482 股按照《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其他说明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一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一款:“激励
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触发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序号      单位         姓名             分类       回购注销股数(股)
   合计            --        --          --           30,482
    鉴于激励对象凌海、郄才富、陈喆已离职,上述 3 人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合计 30,482 股按照《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量由 5,897,693 股调整为 5,867,211 股。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86 元/股调整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80,867,826   -30,482   180,837,34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28,311,919             628,311,919
 三、股份总数                         809,179,745   -30,482   809,149,263
   注 1: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增加了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 5,897,693 股增加至 27,629,493 股。
   注 2: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工作,增加了 153,238,333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
勉尽职。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
续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十四、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的规定,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凌海、郄才富、陈喆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
励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482 股进行
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
派息等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
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宜符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按
照《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尚需就本次事宜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
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
合法授权,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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