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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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 本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
和行业融资环境趋紧,公司拟保有更加充裕的用于发展的资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2021 年度本公司按照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之合并及母公司可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合并                母公司
可分配利润                    21,363,033,720.24   3,382,040,890.42
其中:年初未分配利润               19,602,180,806.05   3,040,744,210.94
   分配 2020 利润              -472,297,800.80    -472,297,800.80
   未分配利润本期其他变动               -3,696,983.68       5,262,623.58
    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系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母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 808,331,856.70 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
求等因素,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和行业融资环境趋紧,公司拟保有更
加充裕的用于发展的资金,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地产项
目的建设和销售对企业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同时,2021 年地产行
业精准调控、全面去杠杆,财政政策及融资监管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
收紧,融资环境日益严峻,行业内不少民营房企陷入流动性紧张。2022
年以来,调控政策虽然边际缓和,但预计房地产行业将继续稳妥实施
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方案,行业融资环境短期也难以大幅改善。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土地储备较多,近年来加快了地产项目开发节奏,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相对较大。同时,公司近期进行了地产业务的结构优化,需
要更多资本金谋求地产业务新的发展机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健的持续发展,不断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
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3,685 万元,同比下降 29.31%。
保证。
   (四)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 2019、2020 年度实际现金分红数额为 84,338,893.00、
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 600,096,772.36 元。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
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2019 年度-2021 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金额合计 1,156,733,466.16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45.93%。
   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对资本依赖度较高,地产项
目的建设和销售对企业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同时,鉴于新冠疫情对
经济的冲击严重和行业融资环境未有明显改善,为保证公司拥有充足
的发展资金,公司拟保有更加充裕的用于发展的资金。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在行业增速放缓,地产调控坚持长效机制,行业融资环境尚未明
显改善的环境下,公司拟保有更加充裕的流动资金,一方面用于应对
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
发展;另一方面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
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审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
整体环境,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及公司
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同意上述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
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和公司
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前提下提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及公
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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