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
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
报表实现净利润 30,971,319.92 元,按 10%提取盈余公积 3,097,131.99 元,加
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 952,804,859.91 元,减去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分配的股利 41,663,884.29 元,本年度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预案如下:
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 438,567,203 股为基数(总股本
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 19,735,524.14 元,占 2021 年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01%。本次分配后公司剩余可进行现金分红的
未分配利润 919,279,639.41 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145.98 万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39,015,163.55 万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根 据 公 司 2021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公司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公司未来产业聚焦高端制造产业。汽车产业、工业自动化产业正处于高速发
展时期,公司将抓住发展机遇,集中资源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布局并推动国内
产业落地。不断深耕汽车产业,持续拓展非汽车自动化市场项目,不断提升公司
业务核心竟争力和盈利能力,努力成为行业领军的工业自动化优秀企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
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
略,其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
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
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
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