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发送
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以通讯方式参加了
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839,654,130.32 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01,199,729.03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 2021 年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18 号《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
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海
证券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19 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
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
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20 号《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该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23 号《关于转让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的关
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临 2022-024 号《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决议事项第 1、4、5、6、7、8、10、11、12、15、18 项,需提
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