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名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06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话、专人递送、传真或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吴洁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代为出席监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51,611,143.36 元,不具备分红条件,不予分
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
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覆盖
公司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
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运行及监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87,984.43 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为 1,503.53 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718,019.98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 5.96 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值准备
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证券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非标准保留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